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赴瑞士安乐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女子赴瑞士安乐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台湾著名主播傅达仁远赴瑞士“安乐死”,为何“安乐死”难以合法?
应该是药厂怕业务减少。医院少了收入,国家少了税收,人性方面的考量应该不是理由,更多的,是利益问题!大家可以想下,本来每个垂死老人或重疾患者选择了安乐死,那三二十万治疗费医院去哪弄,这个相关利益集团怎么会答应同意安乐死呢
对于一些深受疾病之苦,却苦于无法治疗的患者来说,“安乐死”可能是一种解脱。比如癌症末期患者,现代医学已经遇到了极限,没法提供有效的治疗,癌症的病症可能已经累及很多器官,或者止痛药对骨转移的痛苦都无能为力了。
注意,这里说的是癌症末期,不是晚期。很多人觉得癌症晚期就无药可救了,这是不对的,因为现在医学的进步,很多晚期的癌症,虽然不能治愈,但是可以完全控制症状,患者可以长期以癌共存。比如说《我不是药神》里的慢粒白血病,只需要每天服两粒药,患者跟一般人的日常生活没啥区别。
对于无法进行有效治疗的癌症患者,就是癌症末期。电脑死机的时候,需要重启,对于深受疾病之苦的患者,“安乐死”就是一个重启键,如果有来生,希望是没有那么多痛苦的来生。
但是,怎么样判断“安乐死”是否是最好的办法?却不容易!
因为疾病痛苦、经济负担的影响,很多人可能还没有到末期,就感觉已经到了末期,甚至有的癌症患者只是早期,还有治愈的可能性,往往因为不具备医学知识,误以为已经是末期,对治疗产生了绝望。
如果是患者自己实施安乐死,那对于这些错误判断的患者,实质上就是因为绝望而产生的自杀,这是一个现代的社会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安乐死由某些指定机构实施,那这些机构会不会因为误判,担上谋杀之嫌?
要想让安乐死成为一种可操作的帮助患者的方式,需要首先有立法的支持,需要有严格的监管。虽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安乐死”已经成为现实,但是,在中国,条件还不成熟。
安乐死,需要有一些契机来推动。我个人的观点,安乐死这个词都不合适,应该使用其他更能为这个这会接受的词,比如说:超度。
执行,实行,鉴别都有很大的难度,对这件事的理解,接受,伦理道德也有很大的争议。看看医闹,碰瓷,何况“人死不能复生”,“人命关天”,引起争议,麻烦,矛盾,谁来担责?要钱不要命,要命不要钱,打死人都有。🎍🎍🎍🎋🎋🎋🍃🍃🍃🎄🎄🎄🎃🎃🎃🎃🎃🎃🎃🎃🐿🐿🐿🐿🐿🐿🐿🐿🐿
当时这个新闻,引起了我们办公室热烈的讨论。我们非常佩服这位著名主播的勇气,也慨叹他万里迢迢,跑到瑞士去安乐死,因为安乐死在我国是不合法的。
接着我们就开始讨论,为什么我国没有安乐死?
很简单,现有的人性都太过复杂,有时候,很难裁定,到底哪些是符合条件,哪些是故意谋杀的。
这种可怕的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里面无穷无尽的欲望奔跑而出,是根本难以控制的。
所以,也许在以后,人的素质提升到了一个层次,这种法律也许会变得合法化了。
以前看过一个小说,就是说一对兄弟俩,都嫌弃自己老娘。老娘气不过,就喝了农药。结果,在医院里,他们就放弃了治疗,假装拉回老家,就偷偷把老娘拉到火葬场,打算直接把还有气的老娘直接火化。
后来被火化场的人发现,报了警。他们兄弟俩惊慌失措,都暗暗祈祷老娘快死。老娘因为延误了最佳治疗期,就去世了。结果他们欢天喜地
后来,警察来调查,他们涉嫌谋杀。他们立刻就把责任推给了医生。
各种人性,都让人不忍直视。
所以,在当今社会,安乐死还是太早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赴瑞士安乐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赴瑞士安乐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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