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梅姨案最后一个孩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梅姨案最后一个孩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梅姨是干什么的?
梅姨是一个人贩子,真实姓名不详,曾用名潘冬梅,平时以红娘为生,暗地里还倒卖孩子。现约65岁,身高1.5米,讲粤语,会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等地区活动,涉嫌多起拐卖案件。
律师发帖称「人贩梅姨落网」,广州警方称正核实网传信息,具体情况如何?
这篇报道涉及“梅姨案”这起恶性的拐卖儿童事件,报道提到该案发生在2003年至2005年间,涉及9名被拐卖儿童,5名涉案人已经被判处死刑。报道指出,对于“梅姨”的身份与下落,目前警方仅依靠口供进行核查,未有确凿证据。
关于这个报道,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首先,拐卖儿童这类恶性犯罪应予以严厉打击,在这起“梅姨案”中,5名主犯已经被判处死刑,这 Show 出国家和社会对此类犯罪的高度重视与坚决的态度,值得肯定。
其次,尽管5名主犯已经伏法,但案件的真正主谋“梅姨”至今仍未落网,这显然是这个案件尚未完全解决的遗憾,警方应该继续深入调查,努力缉捕“梅姨”这个真正的罪魁祸首。只有将全部涉案人绳之以法,才能为9名无辜的受害儿童和其家属带来真正的正义与安慰。
再次,目前警方对“梅姨”的调查似乎存在一定困难,仅依靠口供作为关键证据显然有些薄弱。警方应该采取更积极 主动的方式深入调查,通过目击者的询问、相关线索的追查等手段来进一步确认“梅姨”的身份与行踪,这需要警方展开广泛广深的调查与搜集工作。
最后,事件发生至今已有15年之久,这使得案件的调查难度进一步加大,重要线索可能已经遗失或消弭。但这并不代表着对“梅姨”的追捕就此放弃。警方应该继续耐心地寻找新的突破口,采取更多技术手段来挖掘潜在线索,用那份执着与正义感不断推进调查,为这起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总之,这是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事件,希望警方继续深入调查,为9名受害儿童讨回公道,将“梅姨”绳之以法,以慰藉受害者心灵,同时彰显正义,给社会一个警醒。正如报道引述的律师所言,唯有将全部罪犯绳之以法,这起案件才能真正告一段落。
具体就是假的,假消息。其实我一刷到这个信息,就知道是假消息,一个是公安机关抓了多少年,都没消息,他们可是专业队伍,硬件软件设备都是最好的,可见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二是找到所谓“梅姨”的是一个律师,还信誓旦旦说可能性是90%,刑事案件,不是100%.就是0%、再没水平的警察也不能按“几%”来形容案件进度。三是几个受害人集体请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暂缓执行死刑?就更荒唐了,公安刑侦部门不可能不问清楚就移交起诉。更何况是死刑立即执行的重犯。最后果然是假消息。网络主播破案大都是炒作。没有可信度,希望网民仔细甄别!
梅姨落网当然高兴,全国人民拍手称快,追查这几年都没追查出来,现在突然听到这个消息,高兴的不能自理,睡觉都都感觉太高兴了,终于落网了,拐卖孩子着实可恨,恨不能把人贩子刀刀斧砍,要是造谣太可恨了,希望广州警方尽快调查出结果来公布实情,前几年说追梅姨追查到河南,找不着人了,现在突然说梅姨被抓,有点感觉造假,现在是针对二八偷换军娃的偷娃贼杜偷偷,这是怀疑,说梅姨就是杜偷偷,现在突然又说抓到梅姨了,这消息能准确吗?昨天有作者作品,二八案九省收网,网络暴徒攻击辱骂退役军人许敏的犯罪分子,被收网,这消息准确吗?
黑龙江5岁小女孩被邻居侵害,怎样惩罚这个人渣?
今晚惊闻一起幼童被伤害案,令人心痛。因为之前湖南株洲女童坠楼事件尚未平息,又发生这样的事,孩子的安全真是马虎不得。对于罪犯的惩罚,按照其犯罪性质应该是强奸罪,鉴于被害人是幼童,应该罪加一等。
事件回顾:
时间:2020年8月29日孩子晚上失踪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事件:女孩晚上失踪之后,孩子的父亲周先生随即报警,但是找了一夜无果。第二天早上孩子被邻居刘某,也就是犯罪嫌疑人送回来了。
孩子是回来了,但是孩子下身都是血,这明显是被人伤害所致。送医检查后发现很严重,“下身新近裂伤,背部挫伤,臀部挫伤,双下肢挫伤,面部挫伤,手部挫伤等”,被送往ICU治疗。
事件原委还原
据说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女童家是邻居,而且周先生(女童父亲)一家很照顾这个邻居。周先生的父亲是收废品的,刘某有时候会帮周先生的父亲捆扎废品,但是不白干,会给他不低的报酬。
8月29日晚上干完活,还留下刘某吃饭,喝了酒。结果就在当晚,孩子不见了,根据后来发生的事,女孩是被刘某带走了,并且进行了令人发指而丧尽天良的侵害。
虽然孩子的家人,还有警察四处寻找,就是没有找到。所以孩子是失踪了一个晚上,只是怎么都没有想到会被邻居带回家。所以恶人难辨,也可能就在我们身边。
这个事件给我们敲响警钟:
幼童的安全一定要重视起来,不能马虎和想当然。虽然在相比过去是安全多了,但是一些潜在的危险,要引起警惕。比如之前女童坠楼事件,其实就是家长没照顾好孩子。这次女童被侵害事件,虽然是犯罪分子预谋故意犯罪,但是我们如果能够及时关注孩子的行踪,也许能够幸免于难。
最后,希望女孩能够早日恢复健康,也希望这件事不会对她心理造成太大的伤害。同时希望早日把犯罪分子绳之於法,大快人心!
黑龙江哈尔滨市一名5岁的女孩在家中被邻居带走后性侵,目前还在ICU抢救,此事引发社会关注,女童的遭遇让人愤怒、心痛,当时女孩还在家里看电视就被嫌疑人带走到十几公里的地方。
目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带走,嫌疑人已经54岁了,有传言称嫌疑人的精神有问题。
两个家庭本来就没有什么矛盾,但是嫌疑人却伤害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实在是令人愤怒,一定要严惩嫌疑人,给受害者家庭一个交代。
按照我国的法律,只要和14岁以下的女孩子发生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愿意都构成强奸行为。
嫌疑人不仅对女孩进行了性侵,而且还在肉体上对女孩造成的伤害,目前女孩还在医院ICU进行抢救,女孩不仅是身体上受到了重大的伤害,而且心灵上也受到了精神伤害。
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他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他伤害的女孩还不够五岁,只有四岁半而已,对于这样的人可以说是毫无人性的,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子都舍得伤害。
这也告诉所有当父母,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孩子,特别是女孩子,不要让她一个人出去外面玩,哪怕是邻居家也不行,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奇特的事情。
才5岁,身体的伤其次,心里的创伤估计一辈子都恢复不了了,看过类似的例子采用催眠来遗忘这件事,不然孩子活不下去。
每次看见这样的报道都非常气愤,但这样的报道还特别多,有女儿的家长看好孩子,实施这样犯罪者应以严刑,不能关几年,毫发无损又放出来,继续犯罪
黑龙江5岁小女孩被邻居侵害,怎么惩罚这个人渣?太惨了,看得我不敢去想象,也不忍去想象。一个才年仅5岁的小女童,以后面临着无法生育的痛苦。有可能一生都在黑暗的阴影中度过了!
对这么小的幼女,还说他是有什么精神问题?一个54岁的老光棍去邻居家帮忙,吃饭喝酒后就拐走了小姑娘。只能说作为监护人真的太失责了!
拐走小姑娘,带到偏僻地方进行了强奸,太恶劣也太恶心了!怎么下得去手?才5岁呀!发生性行为也不看看这个是谁?这么小,怎么可以残暴地想干什么干什么呀?太渣了,太垃圾了!
简直就是一个神经病吧!只有要求严惩他,赔钱又赔不起人家。太可气了!
希望相关部门能尽一切办法先救救孩子!
感谢友人邀请,黑龙江5岁小女孩被邻居侵害,怎么惩罚这个人渣?古人云,人无脸辱无法可制,狗无脸辱一棍打死,一个成年人做为邻居,丧失人伦理智,不如禽兽猪狗,一个5岁小女孩,经得起一个成年人的兽欲侵害吗?按我国宪法规定,结合婚姻法有关條文,女孩子不足18周岁,算少女,13岁以下算幼女,不论女孩是否同意过性生活,一律按强奸处罚,同时附带民事赔尝,如精神补偿费,身体营养费,医疗保障费,电活费误工费等费用,当然成年人威胁强抱一般判刑较轻,对少女强奸理当重判,对幼女哪就不用多说,对一个5岁女孩身体伤害,是无法估量,无法弥补的,造成有的终身不育,見到性生活胆怯害怕,慎止讨厌反感,苦脑遗憾,伤悲欲绝,留下终身残疾,对这种人应该怎么处理,我认为对黑龙江邻居侵犯五岁小女孩一案,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20万元以上,给小女孩及家属一个赎罪交代。回答完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梅姨案最后一个孩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梅姨案最后一个孩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