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孩和同学出游溺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孩和同学出游溺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针对双胞胎女儿青岛旅游时在海边溺亡,您觉得父母需要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学生放暑假期间,出玩溺水身亡,和学校有关吗?你怎么看?
- 儿童结伴溺水怎么赔偿?
- 8岁双胞胎姐妹青岛海滩走失已确认遇难,孩子走丢有多可怕?
针对双胞胎女儿青岛旅游时在海边溺亡,您觉得父母需要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很多意外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我们无法预见,所以才有这么多的事后诸葛亮,不是讽刺而是事实。八岁的孩子,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了,当时的场景是海滩,母亲就在不远处。其实你从影视剧里应该经常能看到类似的镜头,孩子们在沙滩上嬉戏,大人们躺着享受阳光,再正常不过了。只要孩子不出事儿,就没有人会质疑大人们哪儿做错了;一旦孩子有什么意外,大人们就会被口诛笔伐。原本失去孩子最痛苦的就是父母,尤其是孩子的妈妈,咱们就不要去再往伤口上撒盐了。一个女人带两个孩子出去,本身就很辛苦,这个妈妈不是痴迷手机的人,痴迷手机的人是不会带孩子出去玩的。妈妈累了,在边上歇一下,把旅游的美景发个朋友圈,记住不是在玩那些个手机游戏,离开孩子的视线应该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吧?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呢,只是很不幸很不幸,就这么短短的时间里,意外发生了。也许是冥冥之中,上天就这么安排的,孩子是可怜的,但这个妈妈一生也是痛苦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不要再自责了,坚强些!
虽然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是爱自己孩子的,都不想有任何的闪失,但总有马虎大意的家长因为自己的疏忽让孩子遭遇危险甚至是丧命。那么,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父母我们应不应该处罚?应该,为什么呢?因为处罚的目的就是为了警醒社会,让更多的父母时刻绷紧安全的弦,同时也防止极个别别有用心的父母钻了这个空子。
但是,在我们国家,很少有父母会因为自己的过失受到处罚,就是因为法律相信父母都是爱孩子的,而他们也为自己的过失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从人性关怀的角度来考量,基本上都不会做出任何的处罚。
另外,这个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它同时也是一个包含情理的社会问题。双胞胎妈妈带着孩子到非正规的野浴场,把孩子带入了一个潜在的危险区,这本身就是一种失职。那么,其它同样带着孩子来到这里的父母呢?他们虽然没有造成悲剧后果,需不需要接受处罚呢?因为他们也违反了监护人的规定。
双胞胎的夭折,已经对母亲做出了最为痛苦的判罚,她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也给社会带来了彻骨的教训。妈妈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还是希望尽快的淡忘此事,让家属尽快走出这种痛苦。
我不会说多好听的话,我就是自己心里想法发表意见!对于母亲,谁都体会不到一个母亲同时失去双胞胎女儿的痛苦,那心里得有多么伤心和自责,来自家里人的谩骂和冷脸相待,千万不要逼迫这位母亲,如果她在想不开做了傻事就不好了!从责任方面的角度想,就是太失于一个母亲和监护人的责任了!
当然得承担责任,孩子还小意识不到身边的危险,如果家长能多注意注意孩子可能就不会发生了,还有就是安全教育的欠缺。当然孩子的父母现在是最痛苦的,我觉得现在重要的是通过这件事让人们得到了什么样的反思和意识,而不是纠缠在谁与谁的责任中,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我们能做的就是吸取教训以后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最后祝愿遇事家庭能够早日走出阴霾,继续好好的生活。
孩子的父母做为孩子的监护人,毫无疑问,必须对孩子的人身安全负责。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由于孩子都是未成年人,身体、心智发育不成熟,对于生活环境中潜在危险没有判别能力,所以需要监护人悉心看护,才能远离危险,健康成长。
在青岛海滩溺水而亡的双胞胎的母亲,本来带孩子是出来度假的。然而她忽略了海滩的潜在危险。出事的海滩是禁止戏水游泳的野滩,青岛本地人都不去玩耍。而这位母亲,在孩子出事时,却在玩手机,发朋友圈。正是由于她的疏忽大意,致使孩子远离她的视线,从而使孩子处于危险状态。危险的发生,往往时瞬间一刻。正是她发朋友圈的一刻,孩子已经出事,而她却不知道。因此,这位母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必须对孩子的人身安全负主要责任。因为这个海滩,不是有人管理的海滩,不是收费的海滩,没有人有义务对你的孩子的安全负责,除了父母。
这样的悲剧,已经不是一次出现了。在这里,
我真心的提醒各位孩子的父母,无论何时何地,一定要照看好你的孩子!
学生放暑假期间,出玩溺水身亡,和学校有关吗?你怎么看?
暑假期间学校休,
学生均已回家乡:
通常学校会提示,
安全渡假有告知:
还要通知其家中,
至此学校已尽责:
家中父母要尽心,
常鸣警钟多提醒:
学生自己要自觉,
人生美好命一条:
如果无视莫怪人,
放松警惕易遭殃:
山塘水库到处有,
江河湖泊也不少:
外出游玩溺水亡,
怪天怪地怪自己!
与学校无关。自放暑假开始,孩子回到家里时,对孩子的监护权就由学校转移到了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生命安全就完全由该监护人承担了。这期间,孩子出玩溺水身亡的责任承担,就是该监护人。学校此时没有了监护的义务,自然也不承担监护责任了。所以暑假期间,学生溺亡,与学上没有关系,
当然,学校有义务和责任首先教育和提醒学生注意溺水,不要私自下塘堰河湖洗澡玩水。即使没有尽到这个教育提醒责任,暑假学生溺亡,学校也没有任何责任。
至于有的学校为了息事宁人,给付一定的费用,作为所谓的人道主义援助,是另一回事了。
BHW,现在由于学校在处理这方面的事件时采取了软弱的和稀泥做法,家长都把学校当唐僧肉了,想着法子来啃一口。学校不讲原则的宽容,退步,本想早日息事宁人,结果助长了歪风邪气,很多家长借机与学校扯皮以获取高昂的,本不该得的所谓赔偿或(补偿)金。学校在处理这类事时完全陷入了被动局面。
暑假孩子溺亡,法律上应该是和学校无关。
因为放暑假前每个学校都会进行暑期安全教育,包括溺水的相关知识,家长确认签字,安全教育平台督促孩子认真完成等。这所有活动都有文字记录、照片,部分还有录像。所以不存在安全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但实际上孩子溺亡,学校还是脱不了干系。
因为总有部分家长会到学校大闹特闹,甚至把尸体抬到学校门口,给学校及领导造成极大困扰。家长的目的也很明确,人没了,希望能有点物质补助,而学校为了息事宁人,也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会给点钱,多少看学校财力而定!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孩子溺亡,学校也很痛心,大部分学校也会给点钱,权当慰问了!
学生暑期溺亡,法律上和学校无关。但情理上学校还是会适当给点慰问金,实际也无可厚非,必竟是一条幼小的生命!
家长只要不是狮子大开口,学校一般也会接受。但如果过分的话,不好意思法庭上见,估什一分钱也见不到。
所以做人一定要厚道,适可而至。
学校不是唐僧,随着法制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随着国人的素质越来越高,相信遇事就訛学校的现象肯定会越来越少。
而那时的校学校估计才是人们心目中理想的学校。不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不再不敢上体育课,不敢让孩子玩打雪仗,不敢组织春游等室外活动。
热闹的校园才是正常的,不是吗?
学生放暑假期间,出去玩溺水身亡,这与学校及老师无关,与溺水处的管理有关!若是野外池塘、河流、湖泊等地身亡,这如何找责任人?
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学校派员安慰救助应该少不了!
孩子在放假期间外出游泳溺水,和学校没有关系因为承担监护责任是孩子的家长。
当然意外的发生会有很多原因:孩子的安全意识淡薄,家人监护不力,玩水同伴中是否有相关安全问题的牵涉,去玩水的相关区域缺少安全警示等,所以出现悲剧在悲痛之余一定要明白造成悲剧的原因有哪些,最根本原因是什么,从而找到真正的元凶,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发生,那样才是给孩子最好的交代。
千万不要因为孩子的悲剧而把矛头指向学校,因为我相信学校在放假前都会尽责地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给孩子家长必要的进行提醒,因为孩子是学校的宝贝,学校不会忽视孩子的安全。当然,对于孩子的悲剧,学校一定会有人道主义的救助。
愿类似的悲剧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不再发生!
儿童结伴溺水怎么赔偿?
如果发生儿童结伴溺水的情况,并涉及到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责任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保险政策以及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处理方式:
1. 公共场所责任:如果儿童溺水发生在公共场所,如游泳池、水上公园等,根据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责任,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责任可能涉及医疗费用、救援费用以及可能的精神和心理损害等。
2. 照看儿童的责任:如果儿童溺水发生在照看儿童的人或机构的监管下,他们可能会因疏忽或疏忽职责而被认定为有责任,并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可能包括日托中心、学校、俱乐部等组织或个人。
3. 保险责任:如果有适当的保险覆盖,例如公共责任保险、家庭保险等,赔偿可能会通过保险来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相关的保险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以进行赔偿申请。
需要强调的是,每个情况都是独特的,因此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保险代理人或相关机构,以了解有关责任和赔偿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这样可以确保您了解您的权利和赔偿途径,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从法律规定上看,孩子间结伴去游泳或进行别的活动,相互间没有法定保护义务。如无明显不当行为,不应承担责任。
2、但如果在同伴出现事故的过程中,有不当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有以下行为:以胁迫利诱等不当方式让同伴一起去游泳造成溺水的,同伴溺水时不及时积极救助反而逃离,不及时报警,以不当行为加大溺水者危险等,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8岁双胞胎姐妹青岛海滩走失已确认遇难,孩子走丢有多可怕?
「原创」图文/探路者de烛火
感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孩子走丢有多可怕,这真的是可怕到你都无法想象。由于孩子年纪小不懂事,他对危险缺乏了解,他也根本不知道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应该去找谁?用什么样的方法和途径,能够尽快的和大人联系上?
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所以当小孩子走丢以后,对于大人来说是一种瞎着急,因为你不知道小孩的去向是哪里?而对于走丢的孩子来说,则常常是陷入一片茫茫然不知所措的惊恐之中。
对于发生在青岛的两个北京小女孩,目前证实已经溺亡的意外事故。我们除了深表同情和遗憾之外,也更应该将这次的事件引以为戒!我们应该反思在带孩子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我的孩子在小的时候,我最初教给他的并不是1+1等于几,也不是什么英文单词。我强化训练让他必须记住的,是你叫什么名字?你的爸爸妈妈的名字是什么?你的爷爷奶奶的名字叫什么?你的家住在哪里?
就是这几个名字和一个地址,我经常性的反复的让他背给我听。这样持续了大概有两三个月的时间,一直到他能够熟练的说出名字,能说出一个相对完整的家庭地址为止。
在他上小学开始。我开始给他示范如何安全的过马路。给他讲警察的故事,让他在头脑里记住,当意外发生后,在身边找不到家里的大人时,第一个要去找警察。
由于我小的时候,家里人就不准我去河边玩,我也不会游泳,所以我对下水的活动一直敬而远之。一直以来,我也不让我的孩子接近小河边或是湖边。 虽然我也明白,学会游泳可以争强体质,而且相当于多一项技能,多一项生存本领。但是我也明白一句俗语,叫做河里淹死会水的。
当然了,这仅仅只是我个人教孩子的方法而已,未必适合别人。 总而言之,带孩子是一件很需要大人费心费神的事情!带孩子出门游玩就更要加倍的小心!
孩子一旦走丢,那真的是你无法想象的可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孩和同学出游溺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孩和同学出游溺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