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餐饮店爆炸房屋垮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餐饮店爆炸房屋垮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西饭店坍塌案死伤者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真乃多事之秋!先有福建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28人丧生;后有哈尔滨玉手食品公司库房坍塌,11人毙命,今又有山西临汾一饭店坍塌,29人再不能生还!其实,一连串违建重大事故背后,都指向了一个最主要责任者:监管,出了漏洞!
几起事故主要责任人贪婪成性,掉进钱眼,疯狂加盖楼房,结果导致惨剧发生!
在这几起事故中,责任人不仅要赔偿,还必将面临法律制裁!但是,请不要忽视,监管环节的失察失职才是最大隐患!
人性是贪心不足蛇吞象,唯一能阻止贪婪违建的,就是监管部门。如果此环节"失效"了,说句不好听的,类似的事故还不会"消停"!
此次山西这起安全事故中,57人被埋,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令人震惊!
出现事故,火速彻查,追责到底固然重要,但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解决更重要!有两个不成熟建议供参考:
1、与法律责任挂钩!监管部门要与法律责任挂钩,而不仅仅是职务责任挂钩!如果因为失职失察出事了,要追究一系列监管者的法律责任,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要让监管者"怕出事"。
2、处罚力度加码!简单的处分,记过,撤职,调离等行政处理,起不了多大作用,为加强防范,应当加大处罚力度。违建关乎人命,一旦出事就是大事。违建有没有人管?为何管不好?管不了?不想管?这些问号背后都是隐患!
我们常说,人命关天!因为人的生命是唯一的!金钱赔偿永远弥补不了亲人的伤痛!如果出事了,就认为几十万可以摆平一条命,那么,人命岂不是太轻贱了,还叫什么关天?!
我觉得目前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这个问题太宽泛了,因为此次重大事故原因还没有调查清楚。有谁来承担赔偿责任,目前还不能确定。
8月29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部分坍塌,致多人被埋。当时正值当地村民李大爷再次酒店过80岁生日宴会,亲朋好友都前来祝寿,据相关报道,当时饭店的吃饭人数有几十桌人,而且当时还请了戏班子唱戏。当时李大爷正好在饭店门外迎客,躲过了一劫,但是他的老伴在此次事故中遇难。
当地相关部门立刻展开了救援工作,截止目前,救援工作已经结束了,被困人员已经全部救出,其中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这次事故夺去了29条鲜活的生命,已经是重大安全事故了。
8月3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成立襄汾县“8·29”饭店坍塌重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和临汾市政府为事故调查组成员。
那么此次重大事故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我假设几种情况吧。
1、据相关报道,该饭店已经经营了近20年,几年前,该饭店一层房顶加盖了彩钢房。从这个角度分析,应该查建筑,看看是谁的责任。
如果是建筑不达标的问题,那么我觉得饭店经营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该建筑的主人。
有的网友说,建筑队和施工人员也应该有赔偿责任。说这话的人一看就不了解农村盖房的实际情况,因为农村房子的建造过程并没有很多复杂的流程,一个农村包工头,没有任何设计能力,仅凭多年积累的经验,就可以承接民宅工程。这种情况,在偏僻的农村几乎是大多数的情况,所以说,建筑队和施工人员的责任真的是不好追究。
2、如果是意外情况导致的,比如最近当地一直在下雨,可能雨水把地基和墙根跑软了。不能排除这种情况,因为毕竟是20年的老房子了。这就要看是否有保险了,如果没有保险的话,饭店经营者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
3、如果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我们都知道山西省是煤炭大省,在当地也有煤矿,不知道饭店下面是否处于煤矿采空区。这样就要看是否属于保险受理范围了,又或者是属于政府救济范围了。
总结
从目前的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到,此次事故可能就是房子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造成的,那么饭店经营者,还有房子的主人应该负有主要的赔偿责任。我认为过80岁生日宴会的这家主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为目前国内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并不鼓励大家举办宴会等。还有目前全国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要就是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所以说我认为不管是什么原因,举办宴会的这家主人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餐饮店爆炸房屋垮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餐饮店爆炸房屋垮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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