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韩男性侵中国女游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韩男性侵中国女游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如何看待官方公布山东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结果及其被驱逐出境?
- 韩国女子咬掉性侵者舌头被判无罪,你怎么看?
- 官方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如何看待官方公布山东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结果及其被驱逐出境?
“所有的性侵案,如果有金钱的交易,就变了味道,原本的舆论是一面到的抨击鲍某某,如今随着事件的发展,真相已经浮出水面,第一鲍某某是一个禽兽不容解释,第二鲍某某和韩某某是收养关系,两人在收养关系的前提下发展为同居关系,已经是触犯法律!必须严惩!第三,养女韩某某在向警方报警被性侵,但是事实并没有发现鲍某某对养女韩某有威胁和暴力等行为,完全是两人自愿行为,而且养女韩某某,每次和鲍某吵架后就报警,和好后又向警方否认报警,真是把大众当娱乐!我认为鲍某犯了罪!但是韩某也有罪!雪崩下的雪花,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对于鲍某某性侵案结果和处罚有何看法?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看法
- 严格处理!驱除出境!吊销律师执照,这才是执法严格,性侵案不成立,因为鲍某某和韩某之间没有胁迫和暴力威胁的行为,双方属于自愿,但是两人在收养关系的前提下有了同居关系,这样是违法犯罪,而且在调查性侵案的同时又发现了鲍某的其它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并且驱逐出境,让其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不得入境我国,断其命脉!
总结:“驱除出境真的都是宽容,如果是本国国籍就应该入刑,让其在监狱度过余生,道德和法律上都是败类,让其受到严惩才是王道”
@西北田野 新型职业农民为你答疑解惑
如何看待官方公布山东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结果及其被驱逐出境?
这个问题,流x碰上渣女,臭味相投各怀鬼胎,最后是两败俱伤。
一、先说这个鲍毓明。
1、他是个两国律师,对法律可能是精通的,因此韩某想拿强奸制裁他,没那么容易。
2、鲍毓明有美国籍,按《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籍,因此他再跑到中国,以中国人的身份申请律师证,就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了。
3、另外,他非法“收养”异性,其目的昭然若揭,无非就是利用其洋人高管的身份猎色,保持混乱的两性关系,既违反了有关法律,又有悖于公俗良序。
4、这个披着羊皮的狼,应当依法吊销其律师证,驱逐出境,到国外去做他的洋人梦去吧,看有多少人能为他买单。
二、至于那个所谓受害者韩某,摆出一副人畜无害的可怜相,假造年龄、傍富人大腿、不学无术、报案销案出尔反尔,其实也是个货真价实的渣女,炒作一顿,最后身败名裂也得不到什么,竹篮打水一场空。
总的来说,流氓遇到渣女,一个图财,一个图色,本来各有所图,但是到最后是两败俱伤,算是咎由自取吧。
总的来讲,笔者对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基本满意。
谢谢邀请。
自从自媒体发达后,垃圾信息多了起来。我们如果有自己的事业,就不必去管这些闲事。如果实在时间太多,想关心时事,等待官方公布调查结果是避免看到不客观的信息、发表不公正意见的好办法。
现在官方结果公布,真相大白。从道德上来说,李某某及其母亲是不诚实的人,她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编造了谎言,骗取了公众的感情。鲍某某也拎不清,违背了人伦。从法律角度来说,鲍某某具有中国美国双重国籍,违反了我国国籍法,也违反了外国人不得在中国从事律师职业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予以驱逐出境是斩草除根的正确做法。
这个事件留给我们很多思考,无论是国家行政管理和还是居民个人生活,都应该按照既定的规范,不要有非分之想,否则就一地鸡毛,害己害人。
答,我认为官方虽判鲍某某无罪,但他永远无法洗清自己的罪名。因为他本是律师,又偷改国籍到美国,又回国取得律师证,在加韩某某的多次改口,改年龄等,这些行为、都是他无法洗清罪的,只能说俩人目的不纯,各投其所号,都是二货,人类的败类,渣子,逐出境外是合宜的谢谢。
在今天来说,鲍毓明被驱逐出境可能是网友关注最多的新闻。鲍毓明性侵养女沸沸扬扬一年有余,赚足了流量。通报中关键两点:1、没有证据证明鲍毓明采用暴力手段与养女发生关系。2、鲍毓明违反律师执业法律法规,2006年鲍毓明已经取得美国国籍,但是鲍毓明隐瞒事实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涉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非法虚假材料。处理意见:吊销鲍毓明律师执业证书,驱逐出境。
鲍毓明在已经取得美国国籍后隐瞒事实,违反律师职业管理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职业证书。做为一名职业律师,当然明白律师职业相关规定的,但是鲍毓明知法犯法,罪有应得。
关于鲍毓明与养女李某某及其母亲韩某某之间的恩怨,吃瓜群众都非常清楚了。网络上对于李某某及其母亲的行为定义为不耻,涉及李某某出生日期的变动,以及母女二人的真实动机(涉嫌敲诈)。个人认为即使李某某按照97年出生,在第一次与鲍毓明见面时即使年满18岁,不在未成年人范畴。但是做为一名刚满18岁的孩子来说,要说有多么深的心机,还是过高估计李某某的智商了。
鲍毓明做为一名成年人,与一名18岁少女发生关系,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都是存在过错的。尽管已经18岁,要说李某某心理成熟度肯定不及老奸巨猾的鲍毓明的。从各种信息看,一开始鲍毓明收养李某某就心存不轨,怀着养大就结婚的龌蹉心理,要说鲍毓明是在女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与之发生关系似乎是扯淡。只是是岁月过去太久,找不到证据而已。
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对于养育女孩的家长来说,教育好孩子、管理好孩子、保护好孩子是一辈子的责任。不要过度相信任何人,自己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洞察秋毫,方是处世之道。
韩国女子咬掉性侵者舌头被判无罪,你怎么看?
这是典型的正当防卫,而且其防卫手段及方法都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应当无罪!
正当防卫是法律公平和正义的最直接体现,我国的正当防卫目前认可度较低,随着法制的发展,正当防卫的案例只会越来越多!
#韩国女子咬掉性侵者舌头被判无罪#法不应该向不法退让,这是正当防卫的基本法理。防卫也植根于人的本能。在我国,自从昆山龙哥案后,最高法最高检等最高司法机关也先后出台了指导案例和司法解释,放宽了之前司法对防卫人的苛求,使正当防卫制度从僵尸法规状态激活。这个案件即便发生在我国,面对强奸,女方能够实施无限防卫,也是能妥妥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
在我国对于强奸、杀人、抢劫等针对人身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是可以采取无限防卫的。但要求首先是存在客观危险,而不是假想的危险;然后就是要到严重暴力犯罪的程度,才可以采取无限防卫。本案中,男方将其载到深山中,女方处于极端危险的环境,男方的主观故意绝对是能奸就奸,因此认定男性具备奸淫的动机并无问题,因此如果在我国,女方可以采取无限防卫,合理合法。
韩国女子喝醉酒,踉踉跄跄往家走,半道实在走不动,睡意浓浓直冲头,干脆路边草地倒,四仰八叉沉沉休。
男子驾车此地过,看见女子模样优,身材匀称皮肤嫩,两座山峰隐深沟,不由色胆就生起,嘴里口水往外流。
男子踩刹又收油,路边停车脚步走,不由分说女子搂,抱到车中后座丢。驱车寻找偏僻地,执意要把歹事做。
先用胶带捆住手,谅她逃跑不能溜。尔后撅着一张嘴,嬉皮笑脸吐舌头,强行塞进女子口,姿意妄为乐悠悠。
女子明白遇色狗,挣扎反抗就复仇,使劲男子舌头咬,一截舌头口中留,噗嗤一下吐出口,男子痛得滚地吼。
男子唯恐性命丢,自己报案警方求。当地警察现到到,恶人告状不知羞,谎称女子自愿吻,突如其来咬舌头。
警方行车仪器调,清清楚楚证据搜,分明男子耍下流,女子正当防卫做。涉嫌强奸致伤罪,男子当即被拘留。
此事依我个人看,正当防卫不可否。女人喝醉路边睡,男子图谋耍下流,违背意愿强行吻,咬断舌头是咎由。自己先把初一做,当然十五还你收。见色起意瞎胡做,必定筐瓢栽阴沟。点赞女子咬得好,一招致敌震色狗,保住清白没丢丑,巾帼不让须眉牛!
官方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鲍毓明强奸养女”案在全国炒的沸沸扬扬。随着事态的发展,鲍毓明逐步开始反击,拿出越来越多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清白。鲍毓明声色俱厉的称,自己被舆论一夜之间判为罪该万死的妖魔,遭遇空前网暴,导致身败名裂社会性死亡。如今他的博士学业被中断,工作也全部暂停。连亲友及单位学校乃至质疑者均遭到骚扰攻击。这一切是谁造成的呢?是不是咎由自取呢?作为一个离异的高级知识分子,还是事业做的那么好的成功人士,好好找一老婆不好吗?剑走偏门,找什么“养女”,本身就是不正常的行为,有一天大白天下,遭到讨伐也是意料之中的。
而最为引人关注的是,鲍毓明首次曝光李星星的正脸照,这张照片摄于2016年初,按照李星星方面的说法,当时她刚满14岁,还没有发育、个子瘦小,只有70斤。然而根据鲍毓明的说法,李星星实际上有两个身份证,涉嫌年龄造假,实际上她是1997年出生的,也就是说2016年的时候,她已经年满18岁,是一个成年人了。鲍毓明称,其指骨粗细、法令纹、与店员的身高差等显然与成人无异,最后鲍毓明还特意补充了一句——“相貌平平”。这里更要提出疑问,试问他自己都说女孩相貌平平,那他看上她什么呢?为什么要和她发生同居关系150多天呢?
看到这张照片再脑补一下一个40多岁的老男人和一个当时他自己也以为是14岁的少女的日常生活,有没有引起不适的感觉,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不仅仅是鲍毓明,李星星本人和她的母亲也是令人费解。
好好的一个女孩子,做什么不好,为啥非要在大好的青春年华抱着这种不纯的目的做这种事情呢?首先,女孩自己有生母,虽然从小跟老人长大,后来也搬到南京和母亲同住,在这种情况下,还发布求收养信息,难怪网友一致怀疑,收养即是包养,当时的两方内心肯定是非常清楚这一点,只是没有明说。
女孩及其家人操作把女孩的出生时间从1997年改成2001年,从这一点看,这家人操作这件事当初就是有目的的,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出生时间怎么能随便更改呢?
整个事情就是一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闹剧,目前,鲍毓明的强奸罪在警方的调查下没有成立,但其作为美籍律师在中国执业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被驱逐出境,至此,整件事暂时告一段落,一个是知法犯法的律师,高级知识分子,一个是抱着不可告人目的的女孩和她家人,双方的结果都是得到了该得到的惩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韩男性侵中国女游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韩男性侵中国女游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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