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试用期快满时被开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试用期快满时被开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试用期还有一天就转正的时候,公司通知自己被辞退,理由是试用期不合格,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种维权的好难说,因为我也没有经历过,如果是自已胜任不了公司安排的工作的话,这样合理辞退自已也没话说了,
反之我觉得首先检讨自已在工作的表现,完成工作的质量怎么样,对比一下当初公司招你进来的要求,有哪条自已没做好的,然后找上司或者更高级的领导诉说自已的工作每次都出色完成,辩护自已试用期是合格的,公司有什么理由来辞退我?
用上面的这套说辞,如果上司领导还是不能认可你行的话,可以找人证,每次出色完成工作的记录,还有一个考勤,它能说明你从没违反过公司的上班制度(迟到早退),诉讼到劳动局里,有足够的证剧,它会帮你仲裁,得到你想得到的。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如果是属于违法辞退的,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还有一点你是在犹豫的是的是把公司告到劳动局,需要花费时间和人力,最后得到的补偿能不能跟你的付出成正比,还是自已赶紧另外找份工作要好呢?这就看你自已的心了。
第一,如此做法不合理,你被算计了。
第二,如此情况马上采取行动。
第三,具体措施以下建议:
1、搜集入职的证据,越全越好。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证据。书面合同或协议、录音、监控、签到签退表,单位的录用程序自己员工录用规则文件。
2、积极联系和你同样遭遇的人,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办事。
大家共同搜集证据,集思广益。统一思想,采取行动。
3、有了证据,思想统一,口径一致后,选出几个代表。写个情况反映书,把你们的证据、要求呈现出来,谈好需要的近一个月工资,大家全员签名。
共同到公司和相关领导谈话,代表进去谈,别人门外等。先不要打扰人家正常办公秩序,以免节外生枝。
全程有人录音且最好录像。公司领导如果决定解决并付诸事实。那么各人领钱解决,然后当着双方众人删除录音和录像记录。
4、如果尚未解决,或者公司针对自己的承诺迟迟没有对象——半月为期。
那么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并严格按照劳动仲裁部门的要求流程做,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
5、如果劳动仲裁有结果,那就罢了。劳动仲裁没结果,或者对方并未依照劳动仲裁的结论偿付工资。那就得法院上诉。
同时,想办法搜集此公司的其他不合理不合法地方,一并提供上去。
那程序就更麻烦了。
有道是,正义往往迟到,却不可能缺席。缺席的往往又是持有正义的人。因为,程序耗不起,时间太漫长。
不过,这类临近转正才辞退人的做法确实是好多用人单位的欺诈伎俩。最低的报酬获得最虔诚勤快的劳动力,他们往往又是屡试不爽的,尤其服务行业老板,就爱如此做法,欺骗刚到社会上的“生手”。
初入社会的人,又因为身单力薄孤立无援,或者因为不懂法律难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或者程序麻烦时间耗费不起而不了了之。
所以,第一得多留心眼,到那里工作也得程序正规,每个环节留有证据。第二懂得报团取暖,集思广益。第三懂法知法,依据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您维权顺利。
作者阿尚青子
你可以提起仲裁,认为用人单位是非法解除,要求其支付赔偿金或要求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关键要看单位解除是否合法。从文章内容看,单位可能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的,如没有录用条件你可以胜诉。祝你维权成功!😊
明确的告诉你你被套路了。不合格一般一个月内就可以看出来了。三个月的实习期是为了降低成本。实习期到了把你踢了就是耍流氓的行为。之前我有个朋友她做安卓程序的。当项目结束的时候她就被踢走了。她的另一个同事做苹果程序的,他三个月试用期都过了2个星期了。老板告诉他不合格,让他去另一个岗位再试用2个月。最后她的那位同事直接走人了
你好,我从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余年,对于转正前一天辞退员工的,分几种情况。
要么是套路,公司短时间内需要你来解决一些问题,但长期来看不需要。这个我之前一个同事就真实遇到过,当时公司是做蓝牙音响的,我同事是研发部跟项目的,我们所在公司的一个大客户有新项目要开发,除了我们所在的公司外,还有一家同行公司也在公关,但碰到了一点技术门槛,于是以1.5倍现工资把我同事挖过去了。去了前两周,没安排别的,打着跟这个大客户的旗号,只让我同事针对这个客户的新项目,写材料,然后统筹把技术门槛给处理了,才上班刚过一个月,公司就开始找理由找问题,最后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我朋友辞退了,因为工作时间不长,所以我朋友也没和公司纠结。
要么就是真的工作能力跟不上,或者不能融入该公司,这方面就不详说。
那么如果在试用期还有一天就转正时,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我们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关键看公司说的试用期不合格有什么充分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是这样说的,所谓的试用期不合格,实际上就是指“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公司要有哪些证据才能证明呢?
1、公司得有你岗位的录用条件。比如在招聘网站上挂出来的内容,一般在入职时,公司会另外和你签订一个岗位职责说明书,上面有录用条件、岗位内容、工作要求等等。这个是公司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基本前提。
2、公司要通过考核,或其他客观的工作业绩和结果,来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举个粗糙点的例子,比如约定了录用条件是英语听说非常熟练,但结果连英语单词都不认识几个。千万别抬杠说,这个面试的时候公司没面试出来,怪谁啊!但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任何条款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之前,需要经过面试。
如果公司能做到以上两点,那么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你,那就是合法的,除了结算工资、缴纳社保这些,是没有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二、如果公司的证据不充分,那么还有机会,不过不一定值得!
假设公司在这一方面的证据不充足,变成了违法辞退你。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因为你在试用期内,2倍的赔偿金基本上就是1个月工资(补偿金就是0.5个月工资)。
但是,公司肯定不会主动给你这个赔偿金,那么你得通过劳动仲裁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这就意味着你要花费一段时间和精力才行。那么,我们要评估这样去做值不值得,这个需要我们自己去权衡。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试用期快满时被开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试用期快满时被开除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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