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孤原型案维持死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失孤原型案维持死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们身边有被拐卖儿童害的支离破碎的家庭吗?
没有 说一个我们小区的事儿吧
我们这边是东北 一次一个幼儿园在小区里汇报演出兼招生
正演着呢 一个男的一把抱起舞台最边上的小朋友就要走 结果让这些看演出的人差点儿没打死 真正的群殴
后开公安局的人说这货是被传销控制住了 没办法逃跑 才想了这么一招儿 结果玩儿大了
这是我三十多年人生生涯里唯一一次听说有人抢孩子 东北这边抢孩子的少 每家就一个 看的跟眼珠子似的 根本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偷孩子抢孩子这事儿在我们东北少到什么程度呢 我在别的作者文章下评论这件事儿 结果我们这边的人马上能说出是哪个小区
遂宁一男子4岁时被拐卖,38岁时母子团聚,对此你怎么看?
4岁就被拐卖了,38岁才母子团圆。一个已年近不惑,一个已白发苍苍,这34年间的心酸又有谁能体会呢?
这对母子能团圆,我觉得得感谢这几个人:
坚持寻找的儿子
正是因为儿子的坚持,才能找到关于母亲的点滴信息,最后利用这些信息,终于找到了母亲。
有缘的同乡
同乡将儿子的信息带给母亲,母亲也托人写了回信,但是因缘巧合,这2004年写的信因故未能送到儿子手中,不然儿子遇到母亲的时间还可以提早14年。
负责任的民警
34年沧海桑田,变化这么大,但民警经过仔细的排查,去掉同名同姓的人之后,还是帮助儿子找到了母亲。
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笑中带泪的故事,祝福这对母子!
4岁被拐卖,38岁才找到父母团聚,虽然一家团圆了,可是这中间的辛苦有谁人能知呢,父母在失去孩子时整个家庭都破碎了吧!寻找孩子从抱有希望到失望,中间经过了这么多年!而且这么多年没有一起生活,虽然是血亲,但是没参与扶养孩子,估计感情也不是很深了吧。只希望国家能出台对人贩子的惩罚l力度加强。
血浓于水,祝贺他们终于母子团聚!
遂宁此男子4岁时候被陌生人抱走,辗转三十四年寻得亲母,可谓是母子情深。为避免孩子被拐卖,作为父母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告知孩子和陌生人保持距离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接受陌生人的东西、拒绝陌生人的求助。
2.告知孩子这个世界也有坏人
不要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忽视潜在的危险,日常生活中多与孩子交流,告诉他们坏人是什么样的,告诉他们要有危险意识。
3.告知孩子家庭成员的姓名
从孩子会说话起,父母要慢慢教会孩子爸妈、爷爷奶奶的名字、爸妈的手机号、家庭住址。
总之,希望这个世上孩子没有被拐卖,希望母子快乐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能团聚就是最好的,有很多孩子被拐了,可能就一辈子也见不到了。
非常痛恨人贩子,我们这里有两个人小时候被拐卖过,一个是在赶集的时候被人拐卖到了浙江,他的父母找了一年多才找回来,这还算是好的结局,但是过程真的很辛酸,每天露宿街头,东一餐西一餐的,整日以泪洗面。
陈某某在4岁的时候,被陌生人抱走。他长大后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亲生母亲,他只记得自己的母亲的名字叫涂国芳,4岁的时候跟母亲居住在四川大安乡。被一名陌生人抱走后再也没见过母亲。他从亲戚处得知2004年,母亲曾经给他写过一封家书。但是并没有送到他手里,所以错失了寻找母亲的机会。后来民警通过不断排查各个村庄,得知一位老人与陈某母亲名字和年龄相似,经过核实,确认这位老人便是陈某失散多年的母亲!
不放弃希望,终于达成心愿。结局很美好,希望每个失散的家庭都能找到自己的亲人!
拐卖比起杀人如何?你怎么看?
拐卖妇女儿童从犯罪主体来说,是不杀人,但人贩子是不只一次或两次为止,也或是拐贩一个两个而终止犯罪,而且是娄次的干到尽头被抓获才止步,最后还是不怕,拐贩人吗,又不是杀人,怕什么?不会掉脑袋的!!!???
感谢邀请,個人觉得拐卖更胜于杀人!拐卖针对的是幼小的孩子和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杀人区分于各种原因。而拐卖为了利益毁了几代人,有的因为孩子被拐卖家人死的死疯的疯,仅仅判刑对于人贩子起不了震慑的作用!因为他们会认为“富贵险中求”..如果国家针对人贩子有严格的刑法(可以脸上刻字,死刑,或者像古代的游街执行死刑),绝对会大大降低孩子妇女被拐卖的案件...法律总是说不能剥夺人的权利,但是人贩子又岂能算人?
◇我认为拐卖和那些严重的杀人行为相差无几!曾经听过一位被拐孩子的母亲说过这样的话:有时候我很羡慕亲人被人杀死的人,因为至少时间能抹平他们的伤口,而我的伤口永远都在腐烂,时间越久我越疼!
当一个孩子被拐卖了,那就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拐卖了这个孩子,却毁了一个家庭,带给孩子父母的是无尽的痛苦!比起一般的杀人案,拐卖带给一个家庭的伤痛无疑更加沉痛!
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失孤》中有这么一句话:当孩子被拐走的那一刻,就是一个家庭破碎的开始,因为父母始终会担忧孩子在遭受怎样的磨难,他们难以正常得生活下去。
而且善意只会留给部分孩子,被拐的女性只会遭到加害。仅2009年4月到2010年年底,短短1年时间,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9165起,成功解救被拐妇女1.8万人,解救被拐儿童9388人。被拐卖的妇女,足足是儿童的两倍。
对于被拐妇女,收买者基本都是为了传宗接代或是强迫卖淫,遭受的待遇可想而知。那么面对长期对受害者进行精神与肉体折磨的买主,我们真的要仁慈地放过他们吗?
都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唯有严惩买者才是对社会稳定最大的保障。
而且"立法的最终目的不在于根治犯罪,而是增加犯罪成本,将犯罪和不犯罪的天平推向不犯罪的方向。"
1.杀人对于家人的创伤是永久的,被拐儿童找回率这么低,对于家人来说伤害基本上也是永久的,而且很多即使是找到了,孩子也已经造成了永久伤害。但是被杀身亡家人自身的愧疚感很低,而被拐家人的愧疚感是极高的,甚至还会产生极强的家庭矛盾。死亡也意味着结束,被拐意味着还有“希望”,所以对于家人来讲还会不断的造成持续的伤害。
2.对于杀人是需要进行赔偿很大的精神损失费和经济补偿的,对于被拐家庭的赔偿……
如何看待电影《失孤》原型在《豫见后来》中说:拐卖是超越谋杀的罪恶?
郭刚堂—电影《失孤》的原型人物,和孩子的父亲,二十多年来做的事是我们想象不到的生活。
一个不放弃寻找孩子的父亲加上一辆摩托车,摩托车车上插着一面寻子旗帜,每天都渴望着自己的儿子能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到目前为止,他已经累计行程40多万公里,找遍了除新疆和西藏外的所有省份。
遥遥的寻子路上,郭刚堂尝尽了辛酸冷暖,无数个风餐露宿的夜晚,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光是摩托车就报废了十多辆,为的就是在有生之年,能再看一眼儿子。
可是事与愿违,到目前郭刚堂也没有寻到亲生儿子,可是他说了,再苦再难,也要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孤原型案维持死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孤原型案维持死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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