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街头殴打外卖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街头殴打外卖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卖小哥头套塑料袋深夜怒砸10余辆小车,他这是怎么了?
生活像一把无情的刀,改变了我们模样。
生而为人,其实没有谁的日子是容易的。我们能够做的就是积极面对生活,让自己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郁闷的情绪谁都会有,但是这不能成为你伤害他人的理由。
归根到底,谁活着都不容易,为什么要伤害别人来平衡自己的心态呢?
外卖这个行业确实是挺累人的,前几天不是有一个副部长送外卖12小时挣了41块钱的新闻嘛。都累瘫了,才挣了这么几个钱,想想确实挺艰难的。
这个行业的从业者每天都是这么大的工作压力,而且收入也不高,他们的日子确实也不好过。
今天这个事件说的恰恰就是这么一个外卖小哥,生活的重压让他心情郁闷,而喝了酒之后的他却以损害他人财物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压力。
外卖小哥酒后砸车。
停放在济南奥体西路、花园路附近的十几辆车都被砸了,根据民警的统计,车玻璃、车身、后视镜等部位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涉案的价值高达10万元以上。
被砸的车辆都停放在辅道,本身属于没有监控的区域,现场调查的条件非常有限。后来,经过民警排查和分析,发现了一名男子十分可疑。这名男子头上套了一个塑料袋,只露出了两只眼睛。不过,从他的衣着隐约可以看出是一名外卖员。
最终,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以寻衅滋事罪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为什么外卖小哥要砸车?
这位外卖小哥砸车其实不光是喝醉酒这么简单,而是和生活压力大有很大的关系。
外卖小哥现年41岁,家中有两个孩子,妻子没有工作。全家的经济重担都压在他的身上,而他只能靠送外卖维持生活。
在他送外卖的过程中,经常能够看到路边停放的汽车,这些车辆严重影响他送外卖的速度,让他对此十分不满。
某天的凌晨,外卖小哥喝酒之后借着酒劲用随身携带的扳手对花园东路和奥体西路辅道上的十余辆汽车进行破坏,以此发泄心中的不满。
寻衅滋事罪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冲动的后果是什么?
这位外卖小哥因为一时冲动可能面临的是牢狱之灾,而且还有民事赔偿责任。
本身家庭条件就比较困难,因为他的一时之气,这个家庭的家境也许会雪上加霜。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这件事之后,失去了他这个家庭顶梁柱的妻子和儿女该怎么办?没有了经济来源,妻子和孩子怎么生活?因为当丈夫和父亲的一时冲动,他们又将面对怎样的指指点点?
人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这位小哥毁掉的不只是他自己的人生,还有他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小家庭。这个家庭因为他的冲动,可能面临着支离破碎的局面。
结语:
生活是什么?有人说生容易、活容易,就是生活不容易。
生活艰难这件事其实不光是一个人面临的事情,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如果大家都用这种粗暴的方式来缓解自己的压力,那么我们的生活将永无宁日。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
你有你的压力,别人也有别人的压力。没有人活着特别容易的,用伤害别人的方式来释放自己的压力,那么你就是在犯罪。
如何看待四川一路虎车主对女外卖员大打出手,路人飞踹制止?
事发四川在自贡,某个路口车如流,路虎车主喝了酒,醉驾行驶胆子牛。不慎剐蹭外卖女,人仰车翻坐地头。应该没有多大事,双方协商应无忧。
不料司机借醉酒,停车下来像疯狗,不但好言没一句,反而举手嘴巴抽。先后使劲挥两次,幸亏对方头盔有。没有受到二次害,可是司机仍不休。
路人众中义侠有,外卖小哥大步走,来到司机之背后,挥着一脚踹屁兜。路虎司机朝前扑,差点啃泥怒火抽,转过身来要打斗,谁知不是其对手。
外卖小哥劲道足,一推司机就退后,接二连三推几次,司机知道非对手。放弃作恶摩托坐,喘着大气斜眼瞅。今日何方神圣到,老虎屁股把毛抠。
此事依我个人瞅,路虎司机真下流,先是违章喝醉酒,后又撞人不低头,恶对女人下毒手,汉子气概统统丢,不惧男不和女斗,以强欺弱把人抽。如此恶霸应当揪,刑事拘留入牢囚。外卖小哥正义有,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匡扶正义你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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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为什么穷人仇富,这个事例给出了答案,当然富人当中也有好人,不过,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不管不管车祸现场到底是谁的问题,首先女外卖员被撞了,正常人第一时间肯定是报警,然后看是否需要去医院,然而男人采用非常规手段,直接试图用暴力解决问题,而且直接采用打脸的方式,可谓是十足的渣男!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踹人男子绝对是行侠仗义,也深为男人的勇敢折服,这个时代见义勇为,不光要有一颗行侠仗义的心,还需要家里开矿!
社会需要正能量,社会需要这种带有正能量的男子,为男人点赞!
有钱也不是你为非作歹的理由。
路虎车主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据报道称,车主是在酒后驾驶车辆与与外卖员相撞,后对女外卖员大打出手。
我们先来分析车主打人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车主在与女外卖员相撞后,就对这名外卖员大打出手,两次击打外卖员的脸部和头部,他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很多人认为车主的行为应当属于寻衅滋事,我个人认为车主的行为是否属于寻衅滋事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但作为兜底条款车主肯定是构成故意伤害无疑。
我们再来分析车主酒后驾驶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从报道来看,只是说了车主属于酒后驾驶,但是否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需要公安机关的调查,如果没有醉酒驾驶,那么暂扣驾驶证并处罚金;如果构成醉酒驾驶,那么处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是酒后驾驶的代价。
路人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通过报道我们可以看出,路人是在车主殴打女外卖员时看不下去,上前直接将车主踹飞,关于路人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看法一:路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他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路人看见车主殴打女外卖员,此时不法行为正在进行,路人采取脚踹的方式来制止车主的殴打行为,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看法二:路人的行为属于扭送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如果路人在制止车主行为时,有将车主交送公安机关的意图,那么他的行为就属于扭送行为。
我个人认为路人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以上是我的回答,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我是 ,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街头殴打外卖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街头殴打外卖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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