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制售假名牌涉案千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制售假名牌涉案千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针对拼多多涉假事件,市场监管总局称将严打“傍名牌”、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行为,拼多多犯法了吗?
严惩拼多多支持!本人从不参加这骗人鬼把戏!天下不会掉陷饼,只有陷阱!
一,拼多多涉嫌造假必须制止!
二,傍名牌,造假商标违反了专利权,把别人研究成果窃为己有,是不公不义的侵权窃取专利成果卑鄙之事!是社会禁止的不法行为!
三,散布虚假广告,用利来诱骗消费者,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干扰了社会秩序!是违背社会良知不道德违法行为,有损国家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四,伪劣产品侵犯干万家老百姓的切身经济利益和生命健康!
坚决支持这一正确决定!
谢邀,假冒伪劣商品人人痛恨,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更是助纣为虐,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以及打击“傍名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这是真刀真枪对这些违法行为开刀,将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必须要严查严打!
1. 搭便车,侵犯正版商品的知识产权行为,情节严重或可成立犯罪
拼多多平台上的商品很多都存在仿冒一些大牌商品的商品包装装潢、商标图样,甚至严重的在购买详情页面上的广告都进行了全面的模仿和复制。这些商品本身已经涉嫌侵犯正品的商标权和专利权。而销售的一些书籍制品,则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而以上这些,其实也都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2. 严重侵犯消费者的权益,理应受到惩处
拼多多上的商品不少数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无法满足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使用目的。同时,其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也是在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想买的是A,但是平台商家卖出的是B ,还将B包装成A的样子。这样的行为,属于侵犯消费者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平台知假售假,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部分人说,商品并不是拼多多平台自己制造的,拼多多平台还需要承担责任吗?当然要!拼多多网络平台,在产品进入平台上架时应当尽到严格的核查义务,对于产品的来源、品质等进行全面核查。但是,以拼多多现在的商品质量来看,显然并没有尽到这一义务。我们甚至可以怀疑拼多多平台根本就没有设置这样的审查门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拼多多平台必须因此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说,支持市场监管总局,坚决严打这些非法行为。
谢谢(悟空小秘书)之邀。
为什么等问题出来了,才要严打整治,我认为这样的商品就不应该进入市场,每一件进入市场的商品,在进入市场前,都经过监管部门的严格检查,还会进入市场吗?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吗?
再见。
如果卖假货山寨也要争论不休,也可以原谅,也能让其活得那么自在,有钱又心安理得!那么假疫苗,假奶粉,假酒,吃死人也应该得到谅解,因为中国人就是这个德性!为了名和利,正道不走!就是要走捷径!因为中国有这样的土壤!当你某一天因为喝到假酒而死的话,请你不埋怨别人,因为是你纵容了假东西,中国人都是假东西,中国的土壤都是假东西,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你不悲哀吗?中国要强大,应该从观念和思想上树立起真真正正的诚信!!不是做什么首先想到的走捷径!应该想到的是诚信!!!我们天天说诚信,假货山寨就是诚信吗?如果今天可以原谅这种造假山寨的诚信,明天造假疫苗的诚信你允许吗?如果今天可以山寨,那么明天为什么不可以造假疫苗?一切都有因果的!这就是中国人食品不安全,可以贪污,可以用钱来通天的劣根性!因为我们有这样的土壤,为了名和利,可以光明正大地伪造,做假。拼多多可以如此,那么某天来个假多多,专卖假疫苗,假酒,假奶粉,非常便宜,是不是我们欣喜若狂!举国狂庆呢?
“大头娃娃”假奶粉处理结果,经销商被罚200万,对结果满意吗?
【头号出品,必属精品】
罚200万太轻了!母婴店为了盈利虚假宣传,牺牲孩子的健康,孩子的一生怎么赔?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爆发。一系列大牌国产奶粉,被爆添加了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当年9月,39965名婴幼儿住院,大部分罹患肾结石,4名婴幼儿死亡。
这一事件,彻底摧毁了中国家长对国产奶粉的信任。四年后,2011年,中央电视台《每日质量报告》面向全国消费者,做了一个市场调查。7成中国家长表示,不敢买国产奶粉。
如今,三鹿奶粉事件已经过去12年,“大头娃娃”的悲剧却再次重演。
近日,据湖南经视报道,湖南郴州市永兴县多名宝宝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发育迟缓、头骨突出畸形、湿疹等症状。甚至,每天用手拍头,重复一次又一次,苦不堪言。经医院确诊,这些宝宝患上了佝偻病。
随着媒体调查发现,这几名患儿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假奶粉”。这款所谓的“奶粉”,并不是真正的婴儿奶粉。它其实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
家长们是被母婴店误导购买的。其实这一罐奶粉并不比其他奶粉便宜。一小罐400g,就要300多块钱。
目前涉事的母婴店已停业,承认位销售该款奶粉虚假宣传,罚款200万元!在我看来这个处罚太轻了!孩子健康的未来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希望家长们不要轻易相信母婴店的套路和营销,为孩子建立起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6月5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前段时间备受全国关注的“大头娃娃”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的调查处置结果。
湖南”大头娃娃”事件回顾
5月份,郴州永兴县一些婴幼儿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
这些家长发现,他们都是因为孩子对普通奶粉过敏,而选择给孩子购买了一款叫“倍氨敏”的蛋白固体饮料,母婴店的店员称这是特殊奶粉,适合给奶粉过敏的婴儿喝。
最可怕的是,喝了此“奶粉”的孩子,有的已经出现颅骨凸起的症状,看起来就像是“大头娃娃”。
于是这些家长开始咨询专家,专家给出的说法是这种蛋白固体饮料并非奶粉,无法提供婴儿成长所必需的营养物质,长期食用会让婴儿缺乏营养,产生各种疾病。
换句话说这种所谓的蛋白固体饮料并不能代替奶粉给孩子长期饮用,店家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事件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涉事“奶粉”生产厂家和承销商孕婴店进行调查。
“大头娃娃”事件:涉事经销商顶格处罚200万元
今天上午,处理结果出炉,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调查结果和处罚结果进行了披露:
【1】涉事产品“倍氨敏”是具有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后发现所检33项主要质量和安全指标符合标准,没有质量安全问题。
【2】爱婴坊母婴店存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将‘倍氨敏’宣称为奶粉进行销售”的行为,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事实。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顶格处以罚款200万元。
结语
该事件的处理结果最终被定性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而生产厂家因为质量检测合格避免了被处罚。
老刘认为,虽然罚款200万是顶格处罚,但是在事关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上应该提高处罚力度,食品安全马虎不得,只有提高处罚力度才能威慑不法经销商只顾追求利润而大肆虚假宣传的行为。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欢迎留言评论。
评论点赞,腰缠万贯;关注老刘,越来越牛
我对此事处理结果很不满意!200万元罚款能换回大头娃娃的健康吗?不能!200万元对经销商能造成多大打击力度?值得怀疑!处理两官员,实际意义有多大?事件的根源又在哪里?
近日,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向涉事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顶格处以罚款200万元。对于监管不力的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军和市场秩序监管股长曹石顺予以免职处理。众多网友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处罚太轻了,犯罪成本太低了!
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经销商销售人员,为了促销夸大营养品功效、假借奶粉之名欺骗消费者,最终造成大头娃娃的不幸结局,这批人又该如何处置。而虽然经专家会诊最终确认5名儿童并非大头娃娃症状,但假奶粉百分百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长远来看有没有后遗症,孩子智力发育会否出现各种问题,都是未知数。
出了事,就处罚几个负责人,罚款几百万几十万,总给人不痛不痒、治标不治本的感觉,对于经销商来说并没有触及他们的生存底线,而对于那些孩子来说,也许需要付出一生的代价。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管理,真的不能只是一句空话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制售假名牌涉案千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制售假名牌涉案千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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