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全家都死了不用签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全家都死了不用签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继承一人不签字起诉费多少?
房产继承一人不签字起诉费是300,如果起诉了接受调解签字就150。因为都是一家人如果能自己和继承人沟通协调达成共识会比较好的,如果不行起诉了法官为了让你家庭和睦,亲情不破裂也是尽力调解,让双方让利尽量达成共识,实在不行才会按法律规定判决。
如果爷爷奶奶都过世了,房产没有遗嘱,有4个儿子和2个女儿,这该怎么分呢?
如果房子还是你爷爷奶奶的名字,也没遗嘱,那只有他们弟兄姊妹之间商量好怎么分,我婆婆公公也是去世后也没有遗嘱,我老公和他姐姐哥哥都是商量好的才分的,我邻居也是的,都是自己商量好谁要房子谁要钱,最重要的是要分的合理,不然就会有矛盾,
谢谢邀请!遗产在城市是兄弟姐妹平分的,但在农村一般只有兄弟分遗产,嫁出去的姐妹不会有份的,但最重要的还是应该看父母生前谁照顾的多一点,医疗费或者丧葬费谁出的多一点,那分遗产时就相应多补贴一点,也或许谁的生活条件差点那就多分一点,其实都是同母所生的亲兄妹,虽说父母己亡但毕竟还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没必要太计较,凡事人性化处理,这样才能让亲情延续下去!
问题已说明继承人是4儿2女,爷爷奶奶的父母已不在世,无遗嘱应该是子女均分继承。到能当爷爷奶奶的年纪,对遗留下的房产多数是留给儿女,很少出现到自己父母的名下再转给兄弟姐妹到侄女侄子外甥手中的可能机会,即使爷爷奶奶的双方父母后去世,当曾祖父母的也是个居住权问题。这事放在农村的习惯做法,父母养4儿2女,从第1个儿子开始,结婚1个审批1处宅基地,盖1处房子,1个儿子单出去过了,剩下的房子留给最小的儿子同父母同住,因为4个儿子也不会盖5处房子。2个女儿嫁出去1个给点家俱细软,那几年陪嫁有点自行车缝纫机什么的,后来给买辆轿车。父母年老不能劳动或失去自理能力,就几个儿子一家定好多长时间轮流供养,有按天有按月,个别按年或半年。在外工作的儿子和女儿家,有时父母去少住些日子,多数是寄点钱拿东西回家看看。这些儿子的房子有父母全资全力,有儿子自力更生,父母稍有补贴。这些动作是分家,没有继承的说法。现在农村拆迁补偿楼房,虽然房产证未颁发,家家房屋多套,多的房子那要我写的第二段城市房屋分配法处理。
城市的住房分割直接多了,男女同等看待平分,在世父母就交待(遗嘱)明白,去世较急的没有遗嘱的,房屋评估拍价抓阄,要房不要钱,要钱不要房,房子差点收钱找齐,房子好点的付钱找齐。写合同做公正,很少上法院请律师打官司,那是不明白的人干的活,多花得是自己的钱。
在法律意义上讲,爷爷奶奶都过世了,他们也没留下遗嘱,那儿女都是法律上的继承人,应该平分老人房产。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为此类问题产生争议的。女儿如未参与父母日常赡养,一般都会自觉放弃继承。但贪婪是人的本性,有些女儿让她参与父母日常赡养,她会说我也有公婆,养父母是儿子的事;但一谈到分父母家产就会说我也是子女。很多事闹到法庭,法官也无法判定,法律是讲证据,老人都去世了,无法证明各人说辞真伪,法官只能按法律条文判。
即使女儿自愿退出父母家产分配,如果儿子多仍然会为家产分配争个喋喋不休,父母在世时没有争着赡养,父母一亡,兄弟反目,实在不在少数。《红楼梦》里说得好,"世人都言儿孙好,孝顺儿孙谁见了“?
当然生活中也不乏因父母遗留财产和睦相处的案例。我就认识一个老人家,生有五个儿女,三儿两女。老人平时由三个儿子赡养,除固定每年支付老人赡养费外,花多花少各人另有心意。二个女儿平时尽些生病照顾、逢年过节买些礼品给点礼金。五子女相处都很融洽。老人走后,留下遗产,女儿自愿放弃,儿子们也没争吵,基本给了相对条件差点的儿子。象这样的处理,子女们都相互理解正让,很好的维护了姊妹之间的感情。
老人走得匆忙,未留下只言片字的遗嘱,这也许是老人在考验儿女的智商和情商。但对老人而言,他绝不希望儿女为此反目。作为老人的儿女,应该维护好这份感情,别掉进金钱这个陷阱,而忘却了亲情。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题主乃至姊妹都需大度行事,不要过分拘泥于平均,一切以维护亲情为已任,多与少只是相对数字,多一点不会让你变成富翁,少一点也不会使你轮为乞丐。只要你明白这个道理,我想如何分配老人遗产将变得不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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