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全家都死了不用签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全家都死了不用签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低保签字一家人可以一个人签吗?
低保签字一家人不可以一个人签字,需每个成年人签字并注明参加底保的真实原因,必须经严格调查核实后才会获得审批,以避免冒领错批的发生,如果经过审批后家庭经济情况有所好转和解善需立即改正从新定审,不得忍瞒实情,自觉遵守为好。
兄弟三个,父母已去世,房子没有分,现在是大哥一家住,怎么办?
一家人别为索事伤亲情。
如果你大哥家条件不好没房子就让他们一家住吧,反正你也有房,何必争呢。谁家条件不好,就照顾照顾谁吧,必定是一家人。如果你大哥家有钱的话,再反给你们兄弟俩一点,别太计较。血浓于水。
兄弟三个,父母已去逝,房子没有分,现在是大哥一家往,怎么办?
俗话:打虎还是亲兄弟,上阵还是父子兵。这段俗话含义无任你在何处,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提问:兄弟三个,父母已去逝,房子没有分,现在是大哥一家人住。怎么办?这样提问首先看大哥的人品怎么样,如果是本份老实人,可以互相商量。如果大哥是有头脑的人可以遣责大哥的行为不正。如果是有父亲的遗嘱,那是无任何人更改。首先要端正大哥的行为和态度,因父母已逝,大哥应称长兄为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或大哥能说会道,强行占居房子行为,可以先请当地政府调解,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用法律来解决,法律解决是无可奈何之时可用,否则就伤害了兄弟之间的感情。
从整体方面来看,兄弟之间应和睦相处,如果大哥特困的话,兄弟应共同商议,将房子献给大哥是最理想的。
兄弟三个,可以将房子作出公道价格,待后由大哥掏钱分与兄弟,是可以的。
那个房子虽说是父母留下来的,很大可能大哥甚至是连大嫂都为那个房子的建造出了不少力气,也就是说房子本身就有他们一部分。而两个小兄弟在建房时可能还在读书或者更小,对房子的建造几乎没有出力或者出力很少。我家就是这样,房子建造的时候是父母和大哥大嫂,我们俩小兄弟都在外地上学,放假回家,父亲也曾指明这几间是给老二的,那几间是给老三的。可我们毕业后都在城里工作,先是单位分房,接着是房改,后又置换了商品房。几十年了,父母也早已作古,谁也没有提起这房子都给哥嫂住着。更多的是在家时的回忆和坐在当年的饭桌上吃着嫂子张罗饭菜,感受根的味道和同胞的情怀,何来分家的念头!父母在,人生尚知来处。父母去,今生只剩归途。老屋在,尚有来处记忆。哥嫂住着是需要付出维修和维护的,应该感谢才对。
谢谢,我们家正是兄弟三人,二哥强行占住祖屋,我婚前无一床之地,只能做城市流浪汉。
我白手起家,懂得家庭的重要,所以过得比大哥二哥幸福美满。
作为祖上,或父母遗产都是身外之物,谁公正解决就解决,谁要强势的占有就让他占去,自己打拼自己的幸福之路才是硬道理。
看了题主提出的问题,我陷入了沉思,想起了在财产面前家人反目为仇,形如陌人的事情层出不穷!我估计题主是二个兄弟家的后人,应该是侄子辈的人。因为那时父母在时,大哥一家在父母身边一直照料他们的生活,尽了瞻养义务,而两位弟弟都在外对老人几乎没有尽什么瞻养义务!具体要参照《婚姻法》《继承法》!当时那种情况估计两位做弟弟的也没提出异议,也就认同了!这就是大哥的房产了!既然都默认了那大哥想怎么分配都是他的事了,你作为侄子管那么多干嘛!象我父亲兄弟三个没有得到老人一片瓦,一份钱!还不都靠自己生活的好好的!所以说想开点钱财身外之物,象这种老人都不在了,弄的不好农村房子还没房产证或户主的名字早己改成大哥的名字了!官司也不好打,还是不要有非分之想,靠自己一样能把日子过好!再退一步讲大哥一直住在里面,没有地方去,就是官司打赢了,这房子买了,大哥家住那里,法律上对现居房仅一套的还有规定,也不是封存拍卖那么简单的!
不要去干那偷鸡不成反惹一身腥的事!弄的纷纷扬扬让众人成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
家庭遗产这样分割合理么,我该怎么办求助?
即便是重组家庭,你和母亲及哥哥还是一家人。父亲去世,如果没有生效的指定遗嘱继承,那就按照国家的继承法来继承遗产。
首先父亲的财产是分成两份,一份是母亲的,一份是你们兄妹和母亲的;所以哥哥已经姑姑们私分了属于母亲和你们应该继承的那一部分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去争取回来。
首先去你们当地法院民事庭咨询如何诉讼的问题,请一个律师代理你们诉讼,因为只有律师才有可能去银行以及你父亲生前的单位进行取证。最后由法院来判定你们应该得到的继承部分。
你这件事比较复杂,需要分几个问题去分析:1、遗嘱的效力问题。遗嘱是有效的,但是只针对你父亲去世时所遗留财产的处分有效。而你父亲在去世前已经处理完毕的财产分配,遗嘱不发生效力。2、关于你父亲生前处理财产的部分是否涉及你妈妈权益的问题。你父亲生前处分的财产是父亲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经过你妈妈的同意,处分你妈妈那部分的行为无效,你母亲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追回。3、你哥哥处理你父亲丧葬费的问题。你哥哥私自转移丧葬费是无效的,丧葬费属于遗产的范围,应该按遗嘱进行分配。以上三个问题的回答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謝邀:家庭遗产之争,谁也不知道内情。只有想继承者知道,让外人出什么主意也无用。有本事之人,父母已给了你血肉之躯,何须还要父母留下遗产?少丢人现眼了,打铁靠本身硬。自已挣钱才是真的。想怎么花钱随便。劝你一句话,别争了,害羞。我可是放弃了县城临亍价值数十万的祖房哟。亲侄儿要重建,我有一半房产,没多讲半句就全部给他,没要一分钱。重新买地另盖了三百多平方一幢。
痴长六七。
领取抚恤金需要全家签字吗?
领取抚恤金需要所有子女都签字。具体规定是,领取抚恤金,需要所有子女签字确认,同时有一人负责领取,如果子女中有一人不同意,则不会发放抚恤金。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去法院进行判决。
需要全部签字。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
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父亲肝癌晚期不行了,我要不要通知家里人?
一家人,有什么事彼此就算有分歧,也应该互相通气,父亲都快不行了,这么重大的事,理论上是必须要告知他至少是至亲的家属的。除非,老人家事前有特别交代,否则,对一个家庭和睦带来很大的不利。
现在,这个时代,得癌症已经越来越常见,越来越普遍。似乎,听说一个人患癌,已经没有十几年前那么震惊和恐惧了。人们对癌症的恐惧渐渐淡化,对疾病的预防,生命的敬畏越来越低。所以,癌症也越来越低龄化。
癌症,曾经是死亡的代名词。但凡是患上比症,无异于被宣判死刑了。但是,现在得医学已经越来越发达,各种药物和技术都很先进,初期的大部分癌症,都是可以得到治愈的。但是,大多数人在发现时,其实都已经处在晚期,真的太晚了。这个跟中国人比较缺乏阶段性体检有关。除了,部分企业会给员工做每年体检,多少人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都没做过甚至是一次体检的。
癌症,尤其是已经是晚期癌症,最后的时光屈指可数,所以是有必要让所有至亲的家人知道的。这个时候的病人是最脆弱的,家人的陪伴也许梦让他有的安心些。
在此,插个题外话,有些家属以孝为借口,对已经晚期病人做全力以赴的治疗,延长在世时间,根本不顾不问病人自己的意愿,强行治疗,给病人无穷无尽的痛苦,可以说惨不忍睹。
原天下永无疾苦。
必须要通知家人,已经晚期了命不久矣,肯定要让家人见一见,陪一陪。我爸爸去年查出胆囊癌晚期不能手术,胆囊癌是非常凶险的癌症,生存期只有他的3-6月。
值得庆幸的是,爸爸已经坚持了7个多月了,身上插着两根黄疸引流管。化疗了6个疗程,现在口服替吉奥,因为爸爸现在开始抵触去医院,人太受罪了。
我们尊重爸爸的自己,现在让他在家多休息,多陪陪他,让他开心点。
你家既然已经快不行了,就赶紧通知家人,不要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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