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全家都死了不用签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全家都死了不用签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至亲的亲人去世半年了,每天都还在悲伤中走不出来,觉着生活没了希望,怎么办?
我母亲现在正躺在医院里倍受煎熬,我的心脏也狂跳不止,心根本静不下来。今天刚签了病危通知书,是含着眼泪,签字的手一直发抖,脑子也不听使唤。医生问如果出现危险要不要抢救,我说不用了,虽然心很痛,但是即使抢救过来,母亲会依然饱受病魔的痛苦,那就不如让她解脱。我想母亲不会因为我不抢救她而怪罪我的。我不敢想象没有她的日子我该如何度过,我还有孩子,我还有我的父亲。如果我倒下了,我的孩子怎么办?父亲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坚强的活下去。等孩子大点儿了,我一定会加入临终关怀的志愿者服务队,把我自己的爱心分给那些需要关心的人,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
生老病死,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坎。死者长已矣,我们还必须要好好地活。
2008年年底,我的老父亲在医院经过两个月的治疗,终因肺心病,肺气肿心肌缺血等几种疾病,永远离开了我们。想着老人操劳了一生,还沒有过上几天好日子就走了。想着就是满心的痛。我们兄弟四个,等把我们一个个事情办完,父亲也老了。我在兄弟们中最小,少时顽劣冥玩不灵,老爹常说,做人要老老实实,板板正正。老父亲虽然没上过学(读了八个的私塾,日本人侵进中国)但教我们做人的道理,却是让我永铭心间。那时我常常发呆,以泪洗面。仿佛是失去了一座我可以倚靠的高山。妻子慢声细语的劝解,我们又不能陪老人走,还有老娘还有孩子,还得该吃就吃,该干得干!是啊,父母是我们的依靠,我是他们生命延续,是他们自豪!我们坚韧努力地工作着,逝去的至亲至爱的亲人会在天堂微笑……
至亲的人走了,是谁也无法接受的,可你没办法,谁也阻止不了,生老病死,我老公走了40天了,我也生活在痛苦中,白天照样去干活,人前的强颜欢笑,只有在夜里我自己偷偷的哭,整夜的失眠,我不想在別人面前流泪,再也没有人陪我说话,没人听我的唠叨了,他撑的天倒了,我得去接着撑起来,为了老的小的你得咬牙坚持,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来,这是一辈子的痛,我知道为了他们自己走出来
谢谢你的邀请。至亲的人去世,悲伤,情绪低落,无助,迷茫,都属于正常的心里反映。就像伤口,从流血到疼,到结疤痕,需要时间。过去守孝3年就是这样,到了3年,人就会淡忘当初的悲伤。你至亲的人,离世才半年,你怎么能不难过,不悲伤。但是活着的人还得活啊。离世的人也不希望你目前这样的状态。我母亲去世,第一年我老是莫名其妙地流泪,特别是过春节的时候,家家户户团圆,就缺她老人家,那种悲伤,写不出来!心痛!现在时不时想起她,有时做梦能梦到她。但是见不到她的真容,牵不了她的手。奈何!活着就要珍惜,以免遗憾。你听听音乐,走走路,跟朋友说话,能有助于你减轻思念的痛苦。
你的至亲人去世半年没有走出来怎么办?我告诉你才半年任何人也走不出来,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能抚平你的创伤,三年以后就会逐渐好转,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只有经过才能体会,华佗在世也没办法。熬过三年一切都会好的,
老人去世女儿忌讳什么?
中华大地面积之大,民族之多,各地風俗民俗也有所不同。就拿我家乡来说,老人去世,亲友前来吊唁,女儿必须得哭,否則,对前来吊唁的人不尊,儿女一月之内不得串门,等等……
老人去世女儿忌讳什么?
老人去世做女儿的当然是悲痛万分,伤心欲绝。按照中国人的习俗要守孝一段时间,什么也不能干。但人死不能复生。老人生前希望女儿一生快乐,健康,幸福。不希望女儿生活在悲伤难过之中。因此,处理完一切后事之后,该怎么生活照样怎么生活,一切恢复正常。世者安息,生者继续努力工作学习生活。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老人在天之灵保佑女儿一生平安,幸福安康,快乐美满。不用忌讳太多烦文辱节。破除一切旧的封建意识。活出精彩人生。
新时代不应该有什么太的说道,只有老人生前活的生活滋润,儿女,孝顺,死后大家和睦团结给下一代做出榜样就足也,就会兴旺一个家族,对老人问心无愧就能挺直腰杆在大街上渡步
#泛文化写作营# #最暖团圆年#
我是成长新视点,分享问题看法。
老人过世,作为儿女有什么需要忌讳的,各地风俗习惯不同,会稍有差异,但大多数的地方不会有什么太大忌讳。
一般在农村,家里有老人过世,儿女会有个三年守孝期。也就是三年以内,老人过世以后,家里不办喜事(不娶,不嫁,不做寿诞,不办生日宴,不搬新房等),过年要贴白联,不贴喜联。
在老人过世的当天,有的地方会焚烧老人以前用过的衣物、被褥等东西,个人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物品,会全部封存起来。
过年过节,一家人团圆吃饭的时候,有的地方会提前准备一副碗筷,根据老人生前的爱好,斟一杯酒或点燃一根烟,放在餐桌上,先恭请先人上桌饮用,以示纪念。
有的地方,对非正常去世的老人或生前为人不端的,家族之内是不会同意他进祖坟墓地的,则需要另选墓地下葬。
相对于老人过世之后,子女在生活和工作期间的衣食住行方面,绝大多数地方,没有什么特别的忌讳。个别地方的农村,在三年之内有子女不穿红色衣服、鞋子等习俗。
不过,如果有的家庭运道不顺之时,也会通过办喜事的办法来冲一冲,期望达到转变家庭运势的效果。
这种情况,也算不上迷信,属于人们为了追求幸福生活,而采取的办法而已,可以理解。老人在天之灵,也不会认为子女不孝。
生老病死,自然轮回。
我认为,作为子女对老人最大的孝,是在老人生前要多尽孝道,赡养老人,尽可能让老人颐养天年,尽享天伦。
忌讳的是,子女们在老人生前不尽孝道,而老人去世后,却大张旗鼓的宣传自己的孝道。给去世的老人,造豪华墓地,天天烧送纸钱,希望老人在阴间过得幸福,这种行为才是最大的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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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讳坐月子!
在我家乡老人去世,有这样的风俗,出嫁的女儿,月经来不能进丧部里,外面院子里还行,但怀孕绝对不能来,更不能进丧部,生过小孩不过百天不能来!
还有一点更为重要,要是女儿在坐月子,老人去世在女儿的月子里,那在埋葬的时候,另有说法!
老人去世女儿忌讳的坐月子!这都是前些年的讲究,现在都改革了,之前的一切都变了!
家里儿女都签字了算遗嘱吗?
老人立遗嘱的时候不需要子女签字,子女是否签字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签字才能生效的。在我国遗嘱的类型和有效条件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所列的达到条件都是有效的遗嘱,但是效力强弱不同。
所以,子女是否在遗嘱上签字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家里儿女都签字了算不算医嘱,是否生效,个人认为生效,有法律效应的,儿女看了内容,财产分割还有房屋分配儿女都是同意的,双方觉得没有问题同意了才签字的,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什么疑义的,也会收到法律的保护,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算遗嘱。父母年纪大了由于子女比较多。对于身后财产想要一个合理的安排。避免去世后因为财产产生家庭矛盾想要立个遗嘱,在征得所有儿女同意后对家庭财产进行合理分配,得到了所有儿女的认可。
并以书面形式立下遗嘱,所有儿女都签字认可的遗嘱是可以生效的。
赠与协议要不要全家人签字?
不需要
赠与合同是指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他人的一种无偿行为,赠与合同其实不需要多少人签字,只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该赠与行为,双方当事人或者赠与人签字后就能生效,并且受赠方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但如果受赠方不接受受赠的则该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老头过世房产过户给老伴用儿女签字吗?
你好,老头过世房产过户给老伴一定要儿女签字的,不但要签字,还要去公证处公证才有效。因为儿女也有继承权嘛,过户的时候,假设儿女他们不要那个老头或者是老爸的遗产和房产,应该让儿女们签字,签字时按手印同意,签字好了,再拿到公证处去公证才有效,反正公证也不贵嘛,才几百块钱而已。
有两种情况来分析,第一种是老人过世前留下遗嘱了,把房产过户给老伴,那不需要儿女签字,因为老人对自己名下的房产有处置权,过户给自己老伴不需要儿女来签字确认。
第二种是老人没有遗嘱安排,是子女们协商过户给老伴,那是需要全体子女签字同意的
1,如有有效遗嘱就不用儿女签字。没有有效遗嘱就应由儿女签字。
2。老人过世后,其名下房产成为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要过户给某一继承人,需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并签字。而如果被继承人立的公证遗嘱指定了继承人,则房产管理部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3,如被继承人立的是自书或代书遗嘱,也需其他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如有不配合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认遗嘱效力,直接判决是否过户。
这要看具体情况,
1,是如果老头有遗嘱的话过户给老伴不用儿女签字。
2、如果老伴活着时过户给老伴不用儿女签字的。
3、是如果老头去世了,又没有留下遗嘱或音影试频可以证明过户给谁的话,那就要儿女们共同签字同意了。
妻子和儿女都是笫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权力。
老头过世房产过户给老伴用儿女们签字吗?
那肯定的签,因为儿女们也有权享受父母的财产分配,就是过户给自己母亲也得签字,那是国家法律命文规定的,有儿女就得签字,那没有儿女们也就不用签字。要按国家的法律来定夺,要相信法律。和认可法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全家都死了不用签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全家都死了不用签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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