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个省份已有痛经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20个省份已有痛经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护士“生理假”,为何临床难推行?
开玩笑,根本不可能在临床实行护士生理假。
1.本来护士人员就紧张,夜班常常是三四天一次,随便有个人请别的假,其他同事会很崩溃。现在还把生理期假期常态化,哪个单位还愿意招女护士?不招,人更少,更崩溃,恶性循环。
2.生理期并非丧失工作能力,事实上,作为专业的医护人员,应该有能力解决痛经这件小事。不会你问我啊,或者别的妇产科医生。
3.但不排除极少部分女性,生理期疼痛非常剧烈,难以支撑工作,是为了极少数人推广生理假,逻辑上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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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几天呢?一个科室至少十几个护士。每人轮着来月经,那需要增加一个工作岗位起码吧?且不说现在护士紧缺,但说科室都是成本核算,自负盈亏,多一个人,其他人就少分钱,人家都乐意吗?再说实际操作,你能保证每个护士都轮着来月经?很大概率是同时有几个人来月经,都休息?活谁干?病人谁管?护士的班是固定班,缺一不可,临时调配是极其困难的,无法实行。还有,很多女性存在月经周期不固定,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这个生理假确实很人性,但是实际中缺乏可操作性,如果把生理假改成每月多加一二天休息补偿,那就又失去了生理假的意义,所以实行不起来!
你认为设立“月经假”,是保护还是伤害?为什么?
当然是保护了。因为女人的生理特殊性比男人要遭不少的“罪”,月经期会有许多的不适,比如痛经,非常难受。特别是体力劳动者,付出的会更多。有的女同志月经期比较长,月经量又比较大,重体力劳动会造成伤害,所以山东走在全国的前头立法“月经假”,是女人的福音,体现了社会进步。
陕西女职工3月1日起可休痛经假是真的吗?
事件
从2018年3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施行,为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特别的劳动保护。该规定对“痛经假"作了详细地说明,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到单位申请1~2天的休假。
看到这个决议,小编我是满心欢喜哈,开心开心,感受到了组织对于我们这些个女同志的关心与关爱,感受到了陕西的温暖,看了看怎么请假,有点茫然哈。
规定里对“痛经假”有详细说明: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向单位申请1至2天的休假。
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指二级、三级医院,不管甲等还是乙等,不过就是不能去社区诊所这些地方了)挂号看病,确诊后开具医疗证明,之后拿着证明到单位请假……
还是很麻烦的嘛,我本来已经痛的死去活来了,还要去大医院开证明,请假。哎,有点繁琐哈。不过呢,有就不错了,麻烦就麻烦把,为了我的休息日,我也会去请这个假的哈毕竟大姨妈来时整个人真的太不舒服了。
2018年3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施行,规定里修改并增加了一些对女性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劳动保障,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痛经假!是的,这个“羞羞哒假”是真的可以请。
怎么请嘞?
规定里对“痛经假”有详细说明: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向单位申请1至2天的休假。
是的,得先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指二级、三级医院,不管甲等还是乙等,不过就是不能去社区诊所这些地方了)挂号看病,确诊后开具医疗证明,之后拿着证明到单位请假……
看起来似乎不太好操作,不过为女员工们设置这样的假就是进步了。
在新出台的规定中还有很多针对女性职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怀孕、生育、哺乳等,更加细致全面的保护女职工权益,痛经假设置的意义大于其内容,让更多女性在岗位中受到保护和关爱,也是社会平等的重要一步。希望女性在工作岗位上更加从容自信。
PS:至于“会导致女生找工作更困难”一说,我并不否认会有这样的影响,但没有这些要求就会让女性就职更容易吗?所以,这不是关键点,因此这样的进步是值得肯定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个省份已有痛经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个省份已有痛经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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