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学生假冒明星敲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大学生假冒明星敲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偷拍事件频发,那么请问你会不会在“裸体生活”,这个社会还有隐私吗?
谢谢邀请。
我们现在那有什么隐私可言,所有信息都已经被泄露,有些是自己不小心被泄露,有一部分是别人把你信息转卖给他人,从中获利。
有时候诈骗份子打你电话,可以说出你全家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包括你的资产房产,这时候确实有点后怕,真的我们信息隐私都比别人掌握了吗?
现在对盗取别人隐私打击力度和惩罚力度不大,是很多人挺而走险偷拍他人隐私,再加上好多人对隐私保护不够,是我们很多隐私比别人盗取。
要想自己信息隐私不比别人盗取,我们平时注意自身信息的使用,在公共场合注意自己的隐私比别人偷拍,这样才能是自己放心。
吴亦凡强奸幼女,被判10年?还是都美竹敲诈勒索,被判10年?
这些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件让我知道脑残的人真的多,而且是如此健全的脑残,是非不分。假如你年轻时有个又是自己喜欢的,还是明星又有钱又是个美女泡你,而且以后还可能会有粉丝人气后发财,你肯定也会被骗,也愿意骗。在人性面前别装的有多高尚,大家都半斤八两。可是一个加拿大牙签仔泡了就甩,甩了就换,同时玩几个中国小妹妹,还有可能是处女,可是最后由中国有钱或没钱的单身狗接盘,没都美竹骗的更多。记住了,不同王思聪,他是明着泡网红各取所需,牙签仔是暗地以面试等等借口骗18岁左右刚出社会或出社会不久的小妹妹。你们年轻时没有被骗过?居然还有人洗牙签仔。
我觉得这个事啊,并不是什么强奸幼女。因为警方已经通报说都美竹当时已年满18岁。我觉得并非什么MV选妃,这很有可能是招嫖。因为北京警方通报文中说了,事后吴一帆给出3.5万元用于网络购物这3.5万元是网络购物的吗?我认为是招嫖费。那个多霉菌,很有可能是失足妇女。为什么这个事情没有公布,是因为他们二人均不会承认自己是招嫖。
按警方通报来看,都没有敲诈勒索,而且签王的确选妃了!
签王是否强奸幼女这个还在查(虽然就目前而言很大程度就不了了之了)。但是通报里明确说了都美竹和吴签都被第三方(当然是否真的有这个第三方就见仁见智了)套路了,都美竹没有直接参与所谓的敲诈勒索,收到的钱也退回去了,只不过是被套路走了而已!所以都美竹很大程度构不成敲诈勒索,但是吴签私德败坏是确定了的!
都美竹从来就没诈骗过,而且她情况警方已经很清楚,没拘留没有定罪,人现在在外面都可以面向社交媒体发言了。吴亦凡强奸妇女一定是有发生过,至于证据是不是完全灭失不知道,但基本事业毁了。
感觉幕后资本介入了,原本两人闹得不可开交,基本谁输谁蹲大牢,可现在突然冒出了个第三方,两人从其中一个蹲大牢的结局一下子转变成道德问题,从证据上看,两人都不算违法了,也就道德败坏问题,这个套路老套而反转,电视上很常见的情节
吴某凡相关案件中,其律师朱某某算不算有违职业道德?
这个问题要分开来看,单纯从律师的角度来说,是不违背职业道德的,但是呢有一件事可能会让他身败名裂,这就是他退律师费给网友的案件!一名网友网上骂吴签是炮王,然后吴把网友告了,朱作为代理律师,当然赢得了官司,到些都很正常,然而骚操作来了!朱不但让网友赔了钱,还让其承担了律师费!其实朱在此时完全可以让网友公开道歉就完事了,但他没有,于是后续来了!先是朝阳警方证实了炮王的事实,然后是有律师指出这律师费不该由网友出,你信吴签会没给律师费么?典型的吃完原告吃被告啊!而作为一个大律师,去打一个小官司,不但最后被翻盘,而且吃相太难看,这叫丢人现眼!当然到这问题还没完,吴据网传是有组织的诱奸未成年少女,性贿赂和介绍卖淫,更据传涉毒已成完整供应链,那么吴大概率被定性黑社会团伙,朱作为御用律师,大概率要接受调查,如果查出作伪证,销毁证据的事来,就真的身败名裂了!就算不接受调查,网友诽谤案的调查警查及法官肯定也难堪,如果朱当初不那么贪,放网友一马,他们现在也不用难堪,所以他在司法上已经树敌了!目前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在网友诽谤案上,其职业道德是没有的,最后有没有报应就看吴签案的性质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学生假冒明星敲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大学生假冒明星敲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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