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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童进入他人车内被困身亡,家属要求车主担责,你怎么看?
熊孩子进入车内窒息身亡,家属要求赔偿:谁叫你不关好自己的车门?
6月22日,广东广州2名学生无故进入别人的私家车玩耍,因操作失误导致车门关闭导致2名孩子窒息死亡。孩子家属要求车主赔偿,理由是:“谁叫他不关好自己的车门,如果他关好车门,孩子也不会进去。”
据警方发布的消息显示,2名男童是同村的孩子,车主将自己的车放在自家的院子里。由于车锁已经坏了一个多月,但车主很忙一直没有去修理。因为是停在自己家院子里,车内又没有什么贵重物品,车主于是没有放在心上。
6月20日,邻居2名男童趁车主不在家时,偷偷拉开车门进入车内玩耍。熊孩子在车内踩座椅、乱按车内按键,最后碰到了车内门锁导致车门锁死。由于天气温度较高,2名男童被锁在车内长时间没有人发现,最后因为脱水休克死亡,也就是窒息而死。
孩子窒息而死,家属要求车主赔偿
孩子窒息而死,这个结果令人痛心。事情发生后,家属纷纷状告车主,要求家属赔偿。理由是:如果他把车门锁了,或者他能早点把锁修好,孩子就不会进入车内,就不会窒息而死,所以车主有责任赔偿。
车主自己觉得很无辜:孩子偷偷溜进私家车里,而且车是停在自己家院子里的,孩子窒息谁都很难过,但也不能把责任都归给我,因为这是偶然事件。如果孩子没有窒息,放火把车烧了,我是不是该要求赔偿?家属是不是也会说,谁叫你没上锁?
但是2个孩子的家属表示:这一悲剧的根源在于车主没有锁车,所以应该让其赔偿所有损失。
对于这个问题,有网友表示:熊孩子私自进入停放在院子里的私家车,家长监管不到位,虽然车主没有放置车锁坏了标志(熊孩子也不会看),但那是在人家的家里,人家有停车、放车的自由,状告人家赔偿不合理。
也有网友认为:孩子私自进入私家车窒息而亡,私家车以后没法开了,可能要低价处理,车主该不该要求家属赔偿?
还有网友认为:车主的确有一点责任,赔偿一点人道主义费用还是可以的,但是熊孩子家属要求赔个百八十万就有点过分了,毕竟熊孩子是私自闯入人家院子,偷偷进入私家车的。
此次事件也给各位车主提了个醒,即使在自己家里,也要锁好车门。如果车门坏了,要及时修理或者采取相关措施,免得熊孩子进去捣蛋出事。对于此案,车主该不该负全部责任?各位如何看?
查询了一下网络报道,悲剧发生在广州花都区,车主将小车停在自家院坝后,直接回家上了4楼,结果两个小孩(3岁和5岁)跑了进去,误碰童锁后,在车里闷热致死。车主表示,自己的车钥匙出过问题,有时候遥控锁车不行。
因此网友分为两派:
一派认为,应该人道主义赔偿;可以出些慰问费,如果要承担责任,真的有些冤枉。家长作为监护人,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是最大的不幸。
另外一派: 车主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他离车没有锁车门导致孩子进入死完。
其实就法律而言,适用的法律也是“侵权责任法”。但是侵权责任是主动侵权,而这个案例中,并没有侵权的表现。相反,我们看到的是2个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导致孩子锁车里被闷致脱水而亡。
这种一有事故,就怪别人,然后找别人索赔的情况,一方面只会恶化邻里关系,另外一方面也增加社会人道救助的成本。这些年已经见怪不怪,很多无理索赔,只会让社会大众面对事情时都采用袖手旁观的姿态。都怕万一遇到不讲理的,那就是帮忙不成,反倒惹一身骚。
这个案件,车主的车子停在自家院子,于理而言,车子锁不锁都是车主自己的事情;车主把车停大街上不锁车,没有经过车主允许进车里就是小偷,属于侵权车主行为;那么停自家院坝不锁车,小孩没有经过允许就进车里,是否构成监护人唆使小孩盗窃?(无根据猜测)! 于情而言明知小孩子喜欢乱跑,小孩子会到什么危险地方谁知道?但是监护人却任由乱跑,不能一在别人家遇到危险,就要别人家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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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于6月20日发生在广州花都,车主当时忘记锁车门,两个小孩子(4岁和5岁)进入车内,在车内玩耍时,把车门锁上了,车内温度太高导致闷死。
车主和两个孩子父母还是亲戚,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提出索赔,理由是,家属认为,车主有一定责任,因为是他的车不锁才导致小朋友进入。
车主的家属说,我们也很无辜,6月19日要19点,车主把车停在自家院子后就上了四楼。因汽车钥匙曾发生故障,有时能锁有时不能锁,原本想过段时间年审时检修,不料意外发生。
虽然不知道家属索赔多少,但我个人觉得没有道理,这个事情的主要责任还是家属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第一时间监管好,这才是导致悲剧发生的原因。
这个事情,确实发生的几率非常小,车门没锁上,确实非常少见,而娃娃进入车内,又把车门锁上,闷死,发生的概率比较低,但这样的悲剧确实发生了,应该反思的是家长,为何没有看好自己的孩子,没有做好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
车主的车,因为是出现了故障,才导致车门没有关上的,虽然存在安全隐患,但不是故意和人为因素,因此,承担的责任非常少。
那么,事情发生了,如果你是法官,如何判决这个事情?我个人觉得,90%的责任在家长,因此,家长是主要责任。由于车主车辆存在故障没有锁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具有10%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觉得,车主适当给予一定的人道慰问金即可,三五千块钱吧,毕竟是两个孩子没了,如果我是车主,会主动给三五千,或者一万八千等慰问金,何况,他们还是亲戚关系呢,这一点慰问金有必要给,毕竟两孩子的死,确实跟自己的失误有很大关系,适当给一点人道主义慰问金是有必要的,如果家属再提出其他高额的赔偿,可以拒绝,如果还是达不成赔偿协议,家属狮子大开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事件背景大致上是车主把车停在自家院子里,没有锁车,结果俩孩子跑到车上不慎触动了锁车,导致高温脱水引发了死亡。后死者家属要求车主赔偿。
其实,车里突然死了俩人,这辆车还能开吗?如果卖,买者知道这车上死过俩孩子,还会买吗?这辆车如果卖的话,一定会比正常市场价低很多,由此给车主造成的损失,死者家属应当予以赔偿。
现阶段,死者家属要求车主赔偿,那么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就是因为没有锁车?这显然不是过错,况且,车辆停在自己家里,并没有这种注意义务,即便是停在外面的停车位上,你也不能拉开车门跑到人家车上去玩耍。
不能说谁死谁有理,这是不对的,孩子跑到别人车上去耍,监护人干什么去了,这是监管责任,不能放松的,这件事情在法律上,就是俩孩子全责,不能要求车主赔偿的。
大实话:车主是没有责任的,但是,进行一定的赔偿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首先,我们先来大概了解一下这件事,说的是:
广东两名男童在家门口玩耍的时候,因为发现邻居家的车门没锁,所以就进入车里,然后因为不小心触碰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最终两个小孩因为高温闷热环境脱水休克死亡。
在这件事中,两个小孩是私自进入人家的车里的,并且车还是停在人家家里的,而小孩的家人却埋怨说怪车主没锁好车门导致孩子死亡。
首先,在这件事中,从法律层面来说,车主是完全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的,毕竟,车是停在自己家里,小孩也是自己进去的。车主根本不存在任何主观伤害的行为,并且就停车这事来说,更是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说停在自己家里的车必须要锁好车门。
而现在孩子的家属却说是因为车主没有锁好车门导致事故发生,这显然就是强词夺理。说现实一点,人家车停在自己家里,关不关车门,干你什么事,要知道,人家是停车,不是在防贼。
家属的这种说法其实也是让很多网友感到不爽的原因,因为,说白了,这种说法明显就是讹人。并且,客观来说,车里发生这种事,那人家车主显然是不能再要了,这就是事故车了,这对车主也是实打实的损失。
客观来说,在这件事中,孩子的家长才是最大的责任人。因为这件事中,俩孩子也就是五六岁,那发生这样的事,对于家长来说,这就是监护人失职。
但是,为什么我说车主应该对男童家属进行赔偿呢?这就要考虑到“人情世故”的事情了,因为我们必须明白,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是不能全靠法律来解决的,很多事的现实解决是需要考虑实际情况的。
现在,我们站在孩子家长的角度来考虑,我可以说,如果这事不是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他们的第一想法肯定和我们差不多,车主是无责的,也不应该进行赔偿。
不过,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这种客观的想法就不会被允许了,因为孩子家长失去的是自己最珍贵的孩子,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家长时愿意用自己的命换孩子的命的,那么,这就是底线问题了,这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事情。
我们在生活中处理问题的时候,如果不注意这些客观存在的事实,那是不利于解决问题的。或者我直接一点,当一个家长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后,他会对其他人做什么事,这谁也不确定。
这就是一个社会问题了,而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心理安慰。
当然,对于车主来说,可能就是赔一块钱都觉得冤,但是,这就是江湖,这就是人情世故,非要说哪里有问题的话,那只能说运气比较差吧。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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