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踪4年白骨被发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失踪4年白骨被发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白骨精死后烟消云散了吗?还能投胎转世吗?
白骨精是西游路上第一个想吃唐僧肉的女妖精,她也是最具智慧,曾三次戏耍了孙悟空和唐僧,然而最终还是殒命在孙悟空的棒下,不过令人惊奇的是,白骨精现出本相时,那副粉骷髅架子的脊柱上,篆刻了“白骨夫人”四字。
这难道不奇怪吗?这个妖怪怎么会把自己的名字雕刻在脊梁骨上呢?她的前世又是经历了怎样的心酸,才会沦为一具皑皑白骨呢?
根据《西游记》的描述,白骨精本是白虎岭上的一具化为白骨的女尸,采天地灵气,受日月精华,变幻成了人形。我们可以分析出,白骨精的来历有这样三个特点:
第一,白骨精的前世必然没有被妥善安葬,而是被暴尸荒野。试想一下,被深埋地下的尸骨是难以接触到日精月华的,要是埋在地下的都能成精,那么满世界都是白骨精了?
第二,白骨精必然怨念深重,才不能投胎转世。在古代神话体系中,人死不能投胎而为妖者,必然是怨念深重,生前受到了极大的冤屈,因此死而不敢。
第三,白骨夫人是受到别人的帮助,才能为妖。白骨精本是一个怨魂,但注意,魂魄即便有了法力,但她依然是魂魄,没有肉身的,发展的再好也就是个恶鬼,不可能为妖的。因为什么呢?因为她没有肉身,没有血肉之躯作为载体,是不可能成为妖怪的。
综上三点可见,白骨精前世蒙冤,怨念不散,然而她没有了肉身,只能在白虎岭游荡。大家设想一下,此时来了一个仙人,得知了白骨精的遭遇,心生悲悯,可怜他无法投胎做人,而老以魂魄之体迟早也会烟消云散,唯一救她的办法就是助她成妖。
怎么助呢?没错,就是赐予她一副肉身,怎么赐呢?仙人肯定不可能去为他夺舍别人的躯体,而她原本腐烂的骨架,正好可以利用,于是仙人便用法力,在骷髅的脊柱上为她赐予名号“白骨夫人”,于是乎,这副骨架拥有了仙气,便可作为肉身使用。
这,就是传说中的“点化”,点化分为“身体点化”和“心灵点化”,前者可肉身成神,后者可悟道成圣。
魂魄骨架合二为一,白骨精便诞生了。不过,骨架终究是骨架,不像别人家妖身那样拥有饱满的血肉,白骨精即便可以幻化出人形,但终究不是长远之计,必须再填充出新的血肉之躯,因此白骨精吃光了白虎岭上的生灵,但还是不够,于是乎,她想到了唐僧......后面的大家都知道了吧,不用多说了。
《白骨精》
此女何辜?含冤沉沉,竟委身三千蔓草;红尘劫难,白骨莹莹,求黄土一掊不能。
冤含霜霰,百草衰枯。天光曝晒,星月怜辉。蕴育精华,惜魂怜魄;天覆地载,幻影如纱。若有若无,幽居洞府;非妖非鬼,三界失察。
恨凝白雪,六月飞花。怨幽怅极,人意强差。复慕人形,肉食佛家。
白骨三打,除恶务尽;画皮两张,亡者归来。想尘世无倚,横陈白骨;念今昔谁助?难逞寂怀。观唐僧西行,欲食之者有菩萨黑熊,有佛祖灯鼠,天王假女,老君坐骑,兴妖作怪,祸乱人间。虽粗蠢如斯,或藉法宝神奇,或恃伞大无恐。恶有滔天,竟能亡者归来。
苦夭寿不终,贪人形更甚。遂潜思髓质,借影托形。黠狡如斯,足惑常人;妙计连环,更愚僧顽。偏孤魂不容神鬼,草根悖法诛残。三变三打,天地无私?黔首万千,规矩如是!一朝触网,不复超生。
至若佛法无边,何不抚其冤苦,托形化戾,再造人身,甄拔幽隐,使白骨得被黄土,红颜更畅襟怀。
三打已矣,尚奢望人间有恶,皆遭三打,小草无辜,清风有叹!
白骨精是小说“西游记”作者吴承恩笔下虚构的神话人物,也是一个文学艺术形象和妖怪,其艺术形象远远的高于生活,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更不存在投胎转世之说,希望提问者一定要分清什么是神话?什么是文学艺术?要不然容易走火入魔……
白骨精也想吃唐僧肉,为了修炼成精。结果被猴了打的魂飞魄散,如果说白骨精能投胎转世。其实三界众神早以有了安排,终归以经完成了修行。只是你是凡界,白骨精是仙界。感受不到人鬼情未了的时候,具路哈尼知情?应该转世了
谢谢邀请!关于“白骨精死后烟消云散了吗?还能投胎转世吗?”这一提问该怎么说呢?
中国先古人如是说过:“不能入得书,则不知古人用心处;不能出得书,则又死于言下。”对照之,不也是死于《西游记》书著言下而不出来的写照吗?先古人认为“知入知出,得读书之法也”,而我们一些人却往往一头砸进书里不出来,不可悲可叹吗?
《西游记》与其说是部神话故事,倒不如说是部寓意性的哲学论著更贴切!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悟空问答”里,不论是提问者还是回答者,说白了均是扮演着真假猴王的角色而已。如果连假猴王也作不了,那肯定是自己的悲哀,毕竟这就叫“遇不怀才”吗?……
呵呵!很抱歉,这一议题我无意于参予之了,希谅解!
在农村你听过最毁三观的事是什么?
农村老家传的:
某男三十岁出头,家庭美满有一子一女。不幸出了车祸,还挺严重,性命虽然保住了,但基本瘫痪卧床不起了。
某男的妻子既要上班,又要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又要照顾小孩,很辛苦。
某男的弟弟还没结婚,经常来哥哥家帮忙照理,一来二去,相处多了,日久生情就好上了。
某男也知道情况,但想到自己的状况,已经自身难保,对此也无话可说,反而请求弟弟住到自己家里,能多帮扶,把孩子拉扯大紧要。
于是,三人形成了奇妙的关系:在外面是哥哥嫂子小叔的关系,实际上的关系复杂地多,这里不好多说,请谅解。
村里有老人感慨说这样也好,否则时间长了,这嫂子自己独自照顾丈夫撑一个家太累看不到前途,说不定哪天就走了,这个家只剩幼残就完了。现在有了小叔子,好歹维持住一个家。
不扯农村的,就说我妈的亲姐,我大姨妈一家,老两口出面,6年前开始就举债数百万给儿子开公司,其中家里的人就借了两三百万,她亲妹,也就是我二姨妈,自己借款60多万,在用自己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60多万,如今房子被银行拍卖,全家出来租房,外面的借债不说别的,单单执行局那儿申请强制执行的都是400多万,法院拿他们没任何办法,拘留?老两口一个72了,一个60几,但是有癌症,法院也不敢随便拘留,名下没有任何财产,钱全部给的儿子,现在看来,就是准备赖到死了
还是从一起盗窃案说起吧。
生产队一连几天丢鸡丢鸭丢猪丢大鹅,引起了民愤,治保主任领着民兵日夜蹲坑,终于在天亮的时候抓住一男一女两个形迹可疑的人。
一看,是邻队一个外号叫"菜包"的二流子和他小姨子,这黑灯瞎火姐夫小姨子还能有什么正经事,一看就不是好东西,于是突击审问,女的还撒泼放赖,一哭二闹三上吊,就是不承认,男的经不住打,几皮带上去,竹筒子倒水,全招了。
原来这是一个家族式犯罪团伙,"菜包"和刚离婚的小姨子负责盗窃,老婆和岳母负责加工和消售。
天一亮,治保主任带领民兵押着二人直奔窝点,捉贼捉赃,必须要有证据,根据二人交代,一共有三处窝点,两人临时住处,岳母家,"菜包"老婆家。
结果在三处窝点搜出大量证据,在事实面前,几人供认不讳,最后男的判了刑,女的被拘留,"菜包"的老婆因为怀孕免于起诉。
案件到此宣告结束,可是令人不齿的事发生了,原来这三处全是"菜包"的家。
岳父死后,"菜包"就成了这家唯一男人,徐老半娘的岳母忍不住寂寞和女婿勾搭成奸,离了婚的小姨子也成了姐夫的情妇,每天"菜包"在岳母,老婆,妻妹之间周旋,享受齐人之福。
令人毁三观的是大家心知肚明,居然波澜不惊,相处融合,老婆不怒不争,岳母和小姨子不挑不捡,就好象天下男人都死光了,就只剩下"菜包"一个男人。
更可气的是,"菜包"服牢役期间,小姨子以妻子名义去探视,岳母在家侍候怀孕的老婆,三个女人分工明确,一点也不嫉妒。
后来,菜包出狱,带着小姨子进城打工,还生了个女儿,老婆和岳母一直侍在农村,照顾孩子,逢年过节,"菜包"回家,一大家聚在一起,又说又笑。
这情景,彻彻底底颠覆了人的三观。
在农村听过最毁三观的事是外孙偷换外婆的墓。
农村里是很讲究风水宝地的!话说有一户老家为他老母亲找了一块风水宝地,只等着时辰一到,就可以为老母亲骨灰入墓了。
因为,时辰没到。装骨灰的坛子,要亲戚轮流守候着。
到外孙守护的时候,他就开始打起了小九九。他听风水大师说,他外婆这个墓地是绝好的。能保佑外婆子孙后代不是升官就是发财。
他就想着他的母亲前年刚过世,还没为她找个好墓地。一想到外婆的墓地那么好!他就脑洞大开!偷偷地跑回去把他母亲的骨灰坛子与外婆的交换了。
舅舅他们没想到外甥偷换了骨灰坛子!时辰一到,就把姐姐的骨灰坛子放进了墓里了。
说也奇怪!外孙偷换了外婆的骨灰坛子后,外孙家真的是平步青云,事事都顺利!
而,舅舅家明明是找了块风水宝地!却诸事不顺!他想不明白!又跑去问风水大师。
大师来到墓地一看,说那里面不是他母亲的骨灰,是别人的。说他的墓被别人偷换了。
舅舅想不明白,是谁偷换了他的墓!明明守墓的都是他最亲的人。
后来,有人告诉他守墓的时候。他外甥有偷偷离开过。他才明白墓被他外甥偷换了。
他就跑去问他的外甥,他的母亲骨灰坛子到哪去了?
外甥才告诉他,外婆的骨灰坛子被他放在石头缝里了。
舅舅找到了母亲的骨灰坛子,又重新给母亲入了墓。才渐渐转运过来。
这是听我婆婆讲得一个农村偷换风水宝地的故事。
所以,后来守墓除了自家儿孙守墓外。再也不会叫外孙以外的亲戚来守墓。就是怕别人偷换了你的墓。
为了防备别人盗挖自己先人的坟墓,村民集体决议:自己挖开先辈的坟墓,取出陪葬品,兑换成现金,接人头均分。结果既羞辱了先人,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三官寨是一个村子的名字,离我们村仅有二公里。“三官寨”,顾名思义这个村子应该是三位政府官员的居住地。
的确如此!据老人讲,清朝时期,这个村子一户人家,曾先后走出过二个举人,一名进士。一人官至御史,其他二人也是府、县级别的官员。在当时这村子可谓是远近闻名、妇孺皆知的风水宝地。
在我小的时候,给牛羊割草就常去三官寨。因为三官寨村的南边有一大片墓地,坟头既多、封土又大,没法种庄稼,所以野草很多。记得这片坟茔规模超大,墓牌林立,苍松翠柏静默其间,身处其中往住有种毛骨悚然的恐惧感。
日月如梭,转眼间来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那时社会刮起了一股向“坟墓要宝”的“盗墓”歪风。当然,远近闻名的三官寨村的那块墓地已成了盗墓贼心中的“风水宝地”。
接二连三的墓葬被盗,陪葬品被洗劫一空,尸骨扔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村民看到自己的先辈死后遭此劫难,纷纷流下了伤心的泪却无可奈何!
后村民集体商议:与其自己的先辈的坟墓遭人盗挖,倒不如自己去挖。如果自己去挖,不但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且还能妥善保护先辈的尸骨……
于是村民组织起来,纷纷拿起了铁锹、抓钩、撬杠、板斧等工具,浩浩荡荡开进了先祖灵魂的栖息地。开始有史以来“自掘祖茔,获取陪葬品,均分财物”的活动……
当棺椁被板斧劈开,撬杠撬起时,村民一涌而上,有的扣开嘴拿出了“口含金银币”,有的掰开手拿出了“元宝”,当然,所有的陪葬品很快洗动一空,只剩下节节白骨在向天哭诉!
据说,后人中也有知情达理的孝顺正义之辈,对此不齿之事失德之行,也曾大声斥责和制止。但是,面对着燃起贪欲之火的族人来说,可谓是车薪杯水无济于事呀。
祖宗的坟墓挖完了,要把这些陪葬品变成现金却成了大问题。村民选出代表四处兜销,可是因为价钱高低的问题,村民们又闹起了矛盾!具体到分钱的时候,争吵声、谩骂声更是不往于耳。
不知哪位村民报的警,或许是分脏不匀?或许是良心发现了?更神奇的猜测,也可能是被羞辱的祖先托梦控告了这些不孝的子孙?
总之,警察知道这件“毁人三观”千古奇事了,收缴了村民们盗挖的祖宗陪葬之物,并受到了严厉的法律制裁!
为什么裹小脚这种残忍的行为,在当初的民间非常盛行?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裹小脚的原因如下:
第一,限制妇女的地位。
裹小脚会影响妇女的基本行动能力,连快速奔跑都不行。
那么,妇女在这种情况下,基本失去重体力的劳动能力,通常只能依赖丈夫生活。
试问,连跑步都不行的劳动力,谁会雇佣,所以古代妇女找工作是无稽之谈。
由此,妇女必须依靠丈夫,成为丈夫的附属品,男尊女卑也就是注定的。
大家注意水浒里面潘金莲如此嚣张,但却没有主动离婚的权力。在那个时代,只有丈夫休妻,没有妻子主动离婚(除非丈夫有特别重大过错)。
第二,病态的审美观。
古人很喜欢小脚。因为普通女人不可能光着脚到处走,穿上鞋子就会觉得脚很小。
其实,需要小脚的并不只有中国,东亚民族都不喜欢女人大脚。
当年客家女人不裹脚,跟随洪秀全打江山。
即便洪秀全,也戏称他们是大脚婆,这可不是好话,说明他们不符合洪天王的审美观。
第三,某方面的要求。
大家也许不知道,裹脚以后妇女行走是比较困难的。
想要走得稳走得快,就必须拉紧肌肉,尤其是臀部肌肉。
久而久之,某方面就等于长期进行锻炼,永远不中断。
而当年妇女生孩子又多,照常理来说因为松弛会影响夫妻生活。
但因小脚时刻都在锻炼,可以让生过孩子的妇女也保持向少女一样,增强男人们的愉悦感。
总之,说来说去,就是没把女人当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踪4年白骨被发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踪4年白骨被发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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