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遛狗老太被狗撞骨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遛狗老太被狗撞骨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子小区内遛狗不栓狗绳吓到小孩,家长用板砖把狗头打骨裂,对此你怎么看?
关于此事,我来还原一下媒体报道的事情经过,首先纠正题主在描述的时候一些问题的不准确性。
1.小姑娘不是遛狗没有拴绳,是小姑娘原本拴绳了,因为绳松被狗挣脱了。这个时候恰巧吓到了孩子。
2.男子并不是故意拿砖打人,而是持砖在打狗狗的过程中,把女孩也打到了。因为男子捡起砖头去砸向狗狗的时候,狗狗已经被女子抱在怀里,女子本意是想保护狗狗,用胳膊护着狗狗。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男子拿着砖头本意是砸向狗狗,估计是砖头面积比较大既砸伤了狗狗,也导致砖头触碰到了女孩肩膀。女孩受到轻微伤害,胳膊有些红肿。试想如果男子真的想打女孩,一砖头下去,女孩估计就站不起来了。
3.把狗狗打成重伤是事实,经宠物医院检查,狗狗鼻子出血,眼睛和鼻子上方血肿和皮肤破损,眉骨骨折。
事情的大概经过也比较简单,就是女孩遛狗的过程中, 狗狗吓到了孩子,然后男子在与其沟通的过程中,持砖砸向狗狗。
对于此事,我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1.女孩虽然出门拴着狗绳,但是狗狗挣脱绳子以后,没有及时将狗绳给予狗狗戴上。责任主要在于这名女孩。
2.男子情绪有点太激动了,还好女孩胳膊只是受到轻微伤害。否则男子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3.希望各位爱狗人士文明遛狗,特别是在小区里面,遛狗的时候一定要带上狗绳。现在的小孩子都比较宝贵,如果真的出现意外事件了,伤害的都是彼此。孩子在小区因为被狗咬伤的事件发生的不止一起了。
4.孩子被狗吓到或者被狗咬到,孩子家长的过激行动其实可以理解,但是并不鼓励。事件发生以后,两者应该商议。该赔偿的赔偿,该去打针的打针。还记得前段事件,因为一个男子把狗给摔死了,结果自己做的生意也被迫关门了。我说这些的意思是,遇事不要太冲动,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有时候或许起反作用。
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首先确定一个原则再来讨论这样的问题:
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
经常会在小区看到有人遛大型犬类,不仅不拴着,别人向狗主人提醒的时候,得到的回答是,我的狗不会咬人。是,你的狗不咬你,你确保不会突然发作什么咬别人,哪怕是吓到了别人也不好。这类人属于极其的自我为中心。这样的人说这样的话,肆意放狗、养狗也就不足为怪。
也有很多人养狗,会很注意,拴着狗狗,而且不让狗狗离别人太近,避免狗狗吓到别人,这样的文明养狗还是挺好的。
小编从小养狗猫小兔子等,家里人从来都是让把这些小东西看好,别吓着了邻居的小孩。
相信大家对第一类养狗的人是很痛恨的,而且矛盾也都是因为这类人一起来的。这类养狗的人,经常打着爱狗,爱动物的口号要求别人去爱他的狗。太扯淡了。别人的狗咬了这类绿茶婊,他/她会怎么反应?恐怕就不会那么冠冕堂皇的说自己家狗不咬人吧。
回到本问题,女子小区内遛狗不栓狗绳就有问题,不知道小区是人活动的空间吗,事实是吓到小孩,家长保护孩子,把狗头打骨裂,没毛病。
如果有人说家长有问题,那让他家孩子给狗吓唬一个试试。估计下手会更狠就对了。
至于问题中家长手持砖块殴打女孩,貌似只是拿着板砖理论,没有打女孩。如果真打了,就设计治安甚至刑事案件了。
遛狗没拴,吓唬小孩在先,被拍,没毛病。
提倡文明养狗,养狗的人不要太私自。
我是家族财富密码资深研究员九三。更多的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的头条号。
关注不迷路。如果您觉得不错,麻烦您点个赞,谢谢!
更有丰厚奖品不定期回馈,谢谢!
99随便语:打人不对但打狗应当。生活中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已经成为“普遍性违法”的常见现象,有人以极端方式打了狗,从社会秩序的角度看,其实不算坏事。
地点:沈阳,金辉湖畔里小区
时间:7月2日晚19时许
事件:女子遛狗未拴绳吓到孩子,孩子父亲用搬砖打狗
(1)7月2日晚,沈阳闫女士带着一黑一白两条狗,在小区内遛狗。据闫女士称,两条狗都拴了绳子,但其中的白色小狗“佩琦”挣脱绳子,钻了出去。
“我也没在意,因为佩琦是只特别乖巧的小法牛,正好那边有个孩子在玩,可能是孩子害怕狗被吓到了,我看这情况赶紧把佩琦抱起来,孩子的父亲很生气,捡起了一块板砖砸向我和佩琦,当时把佩琦砸的满脸是血,我吓得一直哭。”
(2)事发当时,孩子父亲从路边捡起一块搬砖,而另一名女子(可能是孩子母亲)用手机拍摄视频,并持续辱骂,上传到小区群里。
事后,经过宠物医院检查,白色小狗“佩琦”鼻子出血,眼睛上方和鼻子上方血肿和皮肤破损,眉骨骨折,且一直呕吐不止。
“孩子父亲打狗狗的时候,我也受了伤,左侧肩膀也被砖头拍到,现在已经红肿。”
(3)闫女士曾试图通过物业寻找打人者,但物业以不方便透露业主信息为由拒绝。
闫女士报警后,沈阳市于洪区警方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正在处理的事件不便对外界透露,现在我们正在进行中,如果有处理结果会适时选择对外发布。”
99随便观点:
第一,题目描述中需要澄清的几点。
(1)小狗出门的时候是拴绳子的,后来小狗挣脱了绳子,钻了出去,但狗主人闫女士表示“我也没在意”。
(2)孩子父亲确实使用搬砖打伤了狗,但是否“重伤”不能凭狗主人的一面之词。
(3)所谓“殴打女孩”,应当是孩子父亲使用搬砖打狗的时候,“拍”到了闫女士的左侧肩膀,目前据闫女士自己称,左侧肩膀“已经红肿”。
第二,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属于违法。
根据《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狗主人遛狗,必须“束犬链”“挂犬牌”,并“主动避让他人”,违者处5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从这一点看,闫女士遛狗时,小狗挣脱狗绳跑了出去,以至于把小区里玩耍的孩子吓着了,这件事的发生完全是闫女士的过错引起。
闫女士发现小狗吓着孩子后,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小狗“赶紧把佩琦抱起来”。
我们可以想象,在闫女士的眼中,她的小狗比别人家的孩子,那是重要多了,否则,她是不是应当首先关心一下孩子呢?
第三,估计小区里支持孩子父亲的居民,不在少数!
这个观点新闻里没有,是笔者自己猜测的。
理由是,孩子母亲拍视频后,将这段视频上传到小区群里,那么我们可以假设,如果这段视频不能得到其他小区居民的支持,这位母亲肯定不会选择上传。
再猜测下去:这个湖畔里小区里,遛狗不拴绳吓着孩子的事情,恐怕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事实上,只要我们稍微留意一下,小区里遛狗不拴绳的现象,真的太常见了,有些是直接带着狗不拴绳,有些和闫女士差不多,看见小狗挣脱绳子,她也毫不在乎,反正在狗主人看来“她的狗从来不会咬人”。
这就叫普遍性违法。
常有这样的狗主人,当她的狗吓了人之后,她就会笑嘻嘻来上一句“我的狗不咬人”。然而当她的狗真咬了人之后,她就是另一番说辞了。
结束语:从法律上讲,孩子父亲的行为肯定不妥。
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假如像孩子父亲这样的家长多一点,那些遛狗不拴绳的狗主人,恐怕就会自觉养成好习惯,认真给狗拴好绳子,当小狗挣脱后,也会立刻重新拴好,对不对?
不要找借口,也不要谈什么误伤或是误杀的,养狗人一定要有自我约束性,小区首先是人生活的地方,而后才是人生活的同时喜欢养狗,这二件事一定要逻辑搞清楚。如果我是这个孩子的父亲我也会这么干,肯定的。因为对于孩子而言,一旦是真实的发生将是后悔一生。你可以心疼你的狗狗,但是作为父亲必须要站出来干掉任何危险包括潜在危险,我相信你的父母小时候也会有这种心理的。
现在都是三代人照顾一个孩子,孩子在整个家庭中的重要性是至上的,你脑里的狗宝宝还是狗,打个比方吧:你的狗宝宝连同狗爸狗妈都死了,你会伤心,但你会因此而玩命或是也一同死去吗?肯定不会,如果那样你就是傻二哈了吗,自己的亲爸亲妈怎么想呢?但是如果一个家庭的孩子即一个家族的希望有意外,你猜想一下会是什么样呢?所以,人不要把狗与人比。
小区的孩子多,咱们养狗一定要注意一下,别到孩子多的地方的色,管理好自己的狗,狗不懂事,但人有教养,对吧。我们没有办法反对小区养狗,但有办法与狗主沟通,在这种情况下,狗主人应该第一时间道谦,马上说软话,别一副“狗的事,与我无关”,咱们看看仅北京为例,一年因为而伤的人有多少?潜伏期又这么多年,谁的父母看了不生气呢?
这种事情还怎么看?莫不成大家都说“你是对的,打狗就不对”你就心安理得了吗?那我告诉你:如果不改,下一次打的就是你的骨头,别以为自己牛叉,在孩子的安全问题上,很多父亲是宁愿干你个误伤,也不会让你再的色的让孩子有危险,你以为平时别下人家的车,骂人家几句都忍了,你在他孩子身上试试?干不死你。
别道德绑架谁,我就是一个普通的自媒体人,我说的是所有当爸的心声,要想养狗愉快,就要管好自己的“绳子”,这条“绳子”即是道德,也是回避争斗的有效手段,因狗死伤的案例真不在少数,好自为知。
我是孙洪鹤,每天都给大家分享原创短视频创业脱口秀,每天都有更新原创短视频,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这种小事怎么看都行,狗吓到了孩子,就是打死也是应该的,孩子比狗珍贵。
无论干什么首先保证不要伤及别人,你伤害了别人就是侵权,别人就可以阻止和报复。这几年狗比人主贵,可以不顾人的安全,狗必须照顾周到,狗不是单纯的人类朋友,现在狗是是人上人。
整天能在小区碰见遛狗的人,悠哉悠哉的,看样子很像退休的省级干部,穿的人魔狗样的,仔细一打听,都是农村来城里要饭的人,大部分是穷鬼。
据笔者调查,养狗的都有外债,家庭不幸福,很多都是单身家庭,离婚的偏多,没有工作,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到处骗吃骗喝。不受人待见。
今天是吓到孩子了,如果咬到孩子怎么办,养狗的大部分不讲道理,胡搅蛮缠,到时候他肯定这样说,谁叫你领着孩子来到狗跟前,你没有看好孩子是你的责任,这是必须的,因为养狗的一般素质不高,没有教养。
孩子的家人做的很对,应该打死更好,就是栓绳也不能在小区遛狗,这是人休闲,散步的地方 ,你遛什么狗啊!穷人多怪。
国家三令五申的强调城市不准养狗,你不遵守规则,该死。首先你看看你自己能天天吃饱饭吗?弄条狗跟有正事似的,故作悠闲,好像每月有工资一样。
狗狗伤人事件缕缕发生,你是明白的,如果你的狗伤人了,你能负责吗?建议小区养狗的每条狗征收10000元的保证金,省的以后扯淡了,如果同意允许你养狗,不同意直接没收你的狗。
遛狗不捡绳的,造成人生伤害的?
遛狗不栓绳的话,会造成很多事故,比如说咬伤他人。
有些人天生怕狗。
如果遛狗的人不拴狗绳,小狗一旦靠近这些人,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惊吓。如果遛狗不栓塞的话,那主人就无法控制它,这就很可能会造成很多无法控制的场面。很多时候,两只互不相识的小狗相遇,就会开始撕咬起来。这种情况下,主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两只小狗拉走。
遛狗栓绳很重要
但是,如果没有狗绳,那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这两只狗没有办法互相撕咬。如果你不小心,你可能也会被咬。有些小狗特别喜欢和别人亲近,当它们看到某人时,它们会扑向他们。这样的行为的确是一种友好的表达,但对别人来说,却是一种惊吓。
遛狗和拴绳子是一件非常文明的事情
所以养狗的人也要体会那些怕狗的人的心理。在出门遛狗的时候一定要系好绳子,以免给别人造成一些惊吓。遛狗拴狗绳是一种非常文明的体现,既能保护自己的狗,又能为他人的安全提供一些保障。
现在不拴绳子遛狗肯定是违法的。
各地都执行了遛狗要求拴狗绳,要求狗主人遛狗必须栓绳的规定。但各地实施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主要是大部分地区城管部门没有办法完全一贯地限制养狗人的行为,会造成一些人不拴绳遛狗,随意乱跑。
有些养狗的人会因为这个所谓的执行漏洞,让他们不拴绳遛狗,别人劝阻他们的时候,他们是自信的。好像法律法规对他们一点作用都没有,这是一种缺乏道德观念的行为。因为狗狗的喜怒哀乐是不会被别人察觉的,所以狗狗烦躁的时候很容易引起人的撕咬。所以,这种自信随意的放狗,是一种缺乏责任心,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遛狗不拴绳,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一旦造成他人受伤,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日前就有这样一起案例。市民范某、孟某在居住小区的公园内遛饲养的三只金毛犬,遛狗时未使用束犬链。黄某与犬相遇十分紧张,在后退过程中摔倒造成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黄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范某、孟某二人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共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携犬出户时应使用束犬链牵领,并应当避让他人。范某、孟某进入小区公园内未用束犬链牵领,违反规定,属于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因饲养的犬只具有危险性,范某、孟某携三只犬至小区公园未使用束犬链,与之相遇的黄某因受到惊吓后产生心理恐惧进而摔倒在地,属于动物致害情形,范某、孟某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与黄某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范某、孟某赔偿黄某各项损失7万余元。
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贾丽娜介绍,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专门有第十章规定,基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九章全部继受。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一般规则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责任构成上不以行为人存在过错为要件,只要存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事实,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对于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能免责。即使被侵权人故意造成损害,也只可以减轻责任。对于被侵权人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不能减轻责任。
由此可见,违反管理规定饲养动物且不采取安全措施,造成损害的责任很重,仅在被侵权人故意造成损害的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才可以减轻责任,而不能全部免责。本案中,因范某、孟某违反管理规定,没有用束犬链,即便是因黄某故意导致自己受伤,范、孟二人也只能适当减轻责任,不能完全免责。这表明法律对违规饲养动物,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行为的严苛态度。所以再次提醒大家,养犬要合法合规,遛狗要文明。
女子被自家狗咬重伤,骨折诊断为狂犬病Ⅲ级,你觉得如何文明养犬?
不作死不会死,城市本不该养狗,根本不适合养宠物,人口密度大,忙碌的人群占大多数,生活压力大,上班时间反差大,有白天上班也有上夜班的,极少数富人你闲着无聊养宠物,多多少少都会出现疏忽,影响极大,道貌岸然地显摆爱心有多伟大,街上那么多流浪宠物那里来的吗?如此泛滥成灾不是你们爱狗人士所抛弃的吗?由于工作流动性大,不要就不要了,今天只是咬了自己,咬到别人可更惨,狂犬病毒十分可怕,死亡者特别痛苦,这是用金钱无法弥补的,
狗与人是一样的,每只狗的脾气都不一样。所以狗主人是它的监护人,最了解自己的狗子了。应狗试教。在大城市养狗。应该送狗学校上个学。
狗子的性格速成与主人有很大关系。就和你们每家的小孩,带出去玩。一眼就看明白家教如何了。
不是伴侣吗?不是朋友吗?怎会?留神那些爱狗人士和他的代理人告你诽谤他们的伴侣和朋友。如果是真的他们所说的一切都是谎言,是在欺骗人,所以应该立法管管那些骗子,养狗必须植入芯片记录养狗人的信息,不按规定养狗按交通肇事的处罚力度处罚,狗咬人狗主人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让祖国的花朵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成长,可惜保定的小女孩再也过不了国际六一儿童节了。祝天下的少年儿童节日快乐!
首先,养狗是需要对狗狗有爱心及耐心的,狗狗不是人,就算是人类小孩有时候也会不听话调皮,何况是听不懂人话的狗狗。
其次,具备一定的养狗常识,知道什么时期,应该怎样训教狗。
第三,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在必要的时候为狗狗花钱。
第四,正规渠道购买狗狗,每年给狗狗打狂犬疫苗。
第五,规范养狗行为,约束狗狗在外面的行为,避免因为狗伤人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女子被自家狗狗咬成重伤,证明这已经不是普通的玩耍时、或偶尔反抗主人时咬人的力度了,再则能够骨折,推断该女子养的可能是大型犬类。
现在有一些狗狗学校,专门帮人们训练狗狗。有的狗狗由于从小没有培养好的习惯,或者是受过严重心理创伤,可能会有咬人的应激行为。而一般人养狗都不具备训练狗的专业知识,发现自家狗狗有这种咬人行为,而自己又没有办法教的情况下,可以送到专门机构进行训练。
另外现在很多城市都将大型犬以及烈性犬,列为禁养对象,原因是因为这种犬类伤人的事件比较多发。所以最好不要养政府明文规定禁养的犬种,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最后,建议还是养猫吧!猫咪攻击性小,也不会咬伤人致骨折。猫天生胆小,比犬类攻击性小,相对来说更安全,当然必要的疫苗还是需要打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遛狗老太被狗撞骨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遛狗老太被狗撞骨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