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进女浴偷拍被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子进女浴偷拍被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水县:男子网吧内偷窥女生上厕所被发现,民警调取监控将其抓获, 你怎么看?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人的天性。但是某些人为了满足自己扭曲的心理变态行为,偷偷的尾随女性,直接或间接的偷看女性身体,从而获得性的心理刺激,是违背受害者个人意志的,甚至易发性犯罪。
目前偷窥女性这种行为已经成为普遍社会
问题,偷拍偷摄经常见诸报端,而行为人受到的惩罚较轻,只是简简单单的按社会治安事件,罚款就不予追究啦!建议国家在这方面重新立法。
作为女性朋友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强自我保护,特别是在公共厕所,浴室,楼梯等容易偷摄偷拍地点留意有没有可疑人员,发现有可疑行为及时向旁边的人求助或报警。
深圳女顾客在优衣库试衣间换衣,发现针孔摄像头,店长:管理漏洞, 你怎么看?
以前去酒店都会用手机摄像头找一找,但是后来发现偷拍的人有更多你想不到的方法,纽扣,插座,地毯等各种地方都能放针孔摄像头,细思极恐。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种事情一定要从源头切断,以免有后顾之忧。
第一: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
首先,要对偷拍黑产进行严厉打击,加大刑事责任的处罚。
按照当下法律,有偷拍行为的,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种量刑是否过轻? 如果偷拍行为的违法成本如此之低,那么在面对巨额利益时,如何让违法者望而却步呢? 其次,对涉及商家应该追究连带责任。
为什么酒店、试衣间频频被安装偷拍设备?这应该与相关商家的管理不善有关吧? 商家往往一句“加强管理”就能置身事外,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也是事件频发的原因。
南宁某酒店,客人发现吊灯上有偷拍设备。 报警之后,受害者要求5000元赔偿,酒店按照“国际惯例”果断拒绝。 酒店经理表示,为尊重消费者权益,决定特例给住客10张10元的代金券。
呵呵呵呵,真大方,意思是有空常来,多被偷拍点资源?!!
商家的有恃无恐,其实是在变相纵容偷拍行为。 如果能制定一些处罚,情况想必会有所改观。毕竟,“管理不善”还是要有点代价的。
第二:住酒店的注意事项
酒店内不同类型的房间,被安装摄像头的几率不同。
情侣套间、情趣套间、大床房几率很高,双人间、三人间几率较低;
偷拍摄像头90%位于床上、浴室; 安装机位,一般集中在壁挂电视机区域,如电视机开关处、机顶盒开关处、网线口、插座孔内、房灯开关内等;
其他可疑区域有空调区域、窗帘墙角、窗帘移动横杠边角处、房间吊灯灯罩、烟雾报警器、桌子抽屉连接处、衣架挂钩、桌子台灯,门口镜子。
据说,按上面提示,检查一遍,可以减少70%的中招概率。 请别嫌麻烦,花这点精力,避免成为大片主角,其实很值得。
第三:试衣间的注意事项
挂钩要检查一下; 衣撑要检查一下; 当然试衣镜的周边更要检查,特别要注意镜子顶端,因为在狭小的试衣间,只有顶端才能拍到“全景”。
据说优衣库的针孔摄像机,就位于镜子顶端,由于女孩的身高问题,所以很多人没发现。 防止一件事恶化的最好方式 ,就是让它从未开始。
姑娘洗澡被陌生男子看个遍,能起诉对方判他几年吗?
也真够昂贵的,被人看了一下要在牢里呆几年。虽说被人偷看确实是不对,也确实是侵犯了姑娘的个人隐私权,但是我个人觉得这个也不至于要判他几年的刑期吧?
如果陌生男子是无意中看到的,那么我觉得这个没有什么,陌生男子应该像这个姑娘进行道歉,或者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这些都做到了,那么我觉得还是可以征求这个姑娘的原谅。但是如果这个陌生男子是故意去看到的,那么我觉得就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必须要受到有关法律的制裁。
那么这名男子的行为真的要被判几年的刑期吗?我觉得倒也不至于,被判几年的刑期这个确实就处罚过重了。应该送到相关的拘留所进行批评教育,拘留10到15天我觉得就已经起到了应有的惩罚作用。这名男子的罪行绝对没有必要对他判处几年的刑期,毕竟社会危害性确实没有那么大,而且最关键的是姑娘你怎么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名男子偷看过?如果你拿不出有力的证据,那么这名男子甚至会被无罪释放。毕竟类似这种行为是很难拿到有关的证据证明的,除非有视频监控,否则的话大多数都是会不了了之了。
看到你这个故事我觉得很搞笑,首先我分享一个网友投稿的故事给你看看。
网友投稿: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上广州出差办事,因为闺蜜在广州工作定居了,很久都没有怎么叙叙旧,所以她让我到她家坐坐,因为她老公也出差了,正好没人,我们可以一起好好聊聊天。
我们两个说起来也有一年多没见面了,一坐下来就聊个不停,晚上十一点多了我准备出去开个酒店住一个晚上,结果闺蜜让我直接在她家过夜就可以了,反正她老公也不在家。
我想想也是,毕竟我们两个人还有很多话没说,洗完澡还可以一起看个电影再聊聊天。于是闺蜜给了她的一套睡衣让我去洗澡,她到附近看看有没啥吃的买点回来做宵夜。
我洗澡的时候想着反正没人在家,所以卫生间的门就没有反锁,结果在我洗得正兴奋的时候卫生间的门被打开了,闺蜜的老公突然跑回来想给闺蜜一个惊喜!然而正在洗澡的我被他看了个精光,羞死人了。
闺蜜老公见认错人了,赶紧退了出去,后来闺蜜回来看到她老公回来也非常惊讶,后来我们一起看电视过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闺蜜的老公在微信里发了1000块钱的红包给我,说是给我的补偿,让我不要和闺蜜提起这件事,不然他水洗也不清,我被他这个举动搞得心乱如麻。
看完网友投稿后我觉得这次的事情应该完全是个误会,作为闺蜜的朋友你也应该保守这个秘密,避免你闺蜜胡思乱想,伤害了你们之间的情谊,以后记得和你闺蜜的老公保持距离,以免产生误会。
所谓异性相吸,这个结论无论男女,是否已婚都是一样的,毕竟男女都是天然自带吸引力。但是如果是已婚的男女之间,如果控制不好很容易就会惹祸上身了。
这个故事只是发生在熟人里的小概率事件,那么如果在公共浴室要是被陌生人看了怎么索赔呢?
首先,要判定偷窥男子是故意还是过失,如果是故意闯进女浴室偷窥,那么男子将涉嫌寻衅滋事的处罚条件,并由公安机关来按照案件的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罚。
但要是过失的话,这仅仅属于民事纠纷,张女士完全有权向洗浴中心索要赔偿因为事件是发生在该店,所以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如果因此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大家对于姑娘洗澡被陌生人看光这件事怎么看待呢?欢迎留言探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进女浴偷拍被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进女浴偷拍被抓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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