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多地规定痛经可休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多地规定痛经可休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痛经假最新规定?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同时,有医生表示:如果痛经原因自查后无好转,应及时上医院检查。
企业是否应该给女性每月一次的经期带薪放假休息一天?
谢邀!
关于女人生理期是否需要放假一天。
1:女人在月经期,身体会有多种不适,比如:痛经,心烦,焦躁不安,心情不好,不想动等症状。而且根据每个人的体质,月经期持续时长不同。从工作角度,可能工作效率会有大幅度下降,同时,也有很多不方便和安全隐患。所以,最好能休息一天。
2:从一个企业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我们更应该多呵护和关怀我们的女员工。因为女性月经期不是只有一天,在企业里,除了给女性员工放假一天,另外经期期间,有很多不适,比如腰困腰酸,怕冷。所以根据不同的岗位特征,在经期内公司应提供和保证热水供应和工作岗位的舒适!(我还建议,每个女员工每月补助半斤红糖),允许女员工,经期期间工作中,可以做适当短暂休息和活动!缓解不适!
3:当然,女性员工工作的环境,工种,工作特点和年龄有很大不同,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符合实际的临时岗位调整!
4:至于是否需要立法,我建议:应根据工作人群不同,制定有针对性的立法。比如:户外体力工种,长时间站立或者生产线女工等。可能在经期期间,因工作特点要求,会对身体加重不适感,甚至长期下去,会有职业病的风险。这是必须用法规保障的,这也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精神所在!同样,当地妇联做为权益维护的官方机构应积极参与!
总结:经期工作,效率低。不如休息。
关心女员工,温暖一片心。增加凝聚力
如果要工作,临时调岗!
立法有明确人群界定。
经期俗称:例假!那就让女同胞真正享受“例假”吧!
以上几点,希望对女员工有所帮助!
对企业家和管理者,也做为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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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性“经期假”的问题,其实早在2011年就有政协委员提出过提案,建议国家将女性月经期间享受假日进行立法。
而山东省政府近期公布的将于2019年3月开始实行的《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让经期假又被大家所广泛热议,其中对于经期女性职工的规定是“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痛经或者月经过多,申请休息的,按照国家有关病假的规定执行”。
对于经期假这件事情,小雷还是比较赞同的。小雷虽然不是女性,但是每次看到老婆月经时候腰酸背痛的难受,能够理解女性在生理期的痛苦的。但是,经期假这件事情目前来看在实际操作还是还是存在不少问题的。
第一、对个人来说,大多数省份关于经期假都需要诊断证明。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医院绝对是最拥挤的地方之一,为了请一天假要去医院排个大长队开证明,说不定医院还要你做各种检查,在医院就不知道得花多少时间、金钱和精力了,实在是不划算呀。
第二、对于企业来说,实行起来会有不小的难度。特别是一些女性职工比例较高的单位,比如医院、学校、工厂等,每天都得有不少人请假,那留下的工作谁来做。而对于私人企业的老板,经期假会导致人工成本明显增加,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要么就降低女性职工的收入,要么就少招女性职工,因此女性未来在职场上将遭遇更多的不公平对待。
所以对于“经期假”,具体该怎么实行,确实还是一个难题。
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流雷电,关注我,分享机关单位和国企的各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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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该关注女性的身体健康,但不应该立法形成这样的规定。
这个提案很早之前就有人提过,看起来是为了帮助女性,但事实上,存在的问题非常多,对于女性权益来说,很可能是帮倒忙。
立法之后,如何执行是第一难点
我国关于员工休假的现状大家有目共睹,能够实现双休的有多少?法定节假日能够休足的有多少?带薪年假能够落实的又有多少?
以上这些问题都还没有解决,单独针对女性设立新的假期制度,最终落实下来的可能性几乎为0。当然,对于公家单位也许更容易实施一些,但这个社会上的绝大多数女性无疑是很难享受到的政策带来的福利的。
而立法却不执行,一来浪费整个社会的资源,二来会使法律的严肃性遭到破坏,《劳动法》到今天为止,地位已经跌入泥潭了,连各个大佬都敢在公开场合谈论支持996了,再增加这种无法落实的假期实在没有意义。
即使被强制实施,也会导致女性遭受职场歧视
假设我们这个提案能够被实施,对女性真的有好处吗?
男女平等喊了这么多年,女性在职场上依旧遭受了各种显性或隐性的歧视,尤其原因很简单,对于老板来说雇佣一个女性,特别是已婚未孕的女性,要随时承担着她脱岗的风险,不管再怎么强调女性的伟大与牺牲,近1、2年的时间无法全情投入工作也是客观事实。
如果再让每个女性每月出勤时间都减少一天,那么老板们势必会想方设法的比较招聘女性员工。
不考虑企业效益,不给企业补偿,直接强制规定给女性放假,说白了,这是慷企业之慨,这种行为只会破坏职场环境,让女性在职场上更加举步维艰。
其实包括产假在内的设计都存在这个问题,女性生产需要产假是客观事实,而且人们也普遍认为现在的产假根本不够。但是轻易延长产假实在是不智之举。
我看过国外的案例,为了避免因产假出现的职场歧视,也为了提高生育率,有些国家采用“夫妻同假”的方案,给男性同样时常的“陪产假”,这倒是一种有趣的尝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多地规定痛经可休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多地规定痛经可休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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