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导盲犬伤人的有案例吗?
- 为什么狗咬人将狗踹死不算正当防卫?
- 玉溪一网友散步时遇狗被追咬,在公共场所“放狗”撒欢真的好吗?
- 宠物狗咬人致死,狗主人应该判刑,还是罚款?
- 中南大学校园内惊现一被砍4刀流浪狗,缝合近200针, 你怎么看?
导盲犬伤人的有案例吗?
没有导盲犬伤人的案例。导盲犬都是非常温顺,非常专业的。例如:
上海一女孩在地铁里
偶遇一只导盲犬
接下来发生的事温暖了无数网友
车上人很多
导盲犬带着主人找到扶手站稳后
就乖乖趴在地上休息
它的爪子没留神压住了
这位女孩的脚
女孩知道狗狗正在
主人身边工作
便没有打扰它
女孩全程一动不动
导盲犬后来还把头轻轻
枕在她的脚上
快到站了
女孩才慢慢把脚移开
导盲犬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枕头”离去
似乎还有些惊讶
为什么狗咬人将狗踹死不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为了保证自已的生命财产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防卫措施,正当防卫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或加害人,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动物,而狗是动物,不是人,因此不符合防卫对象的主体构成,因此在被狗追咬时,将狗踹死,是不负任何责任的,也不可认定正当防卫。
为什么狗咬人见狗踹死不算正当防卫呢?
我的回答是应该算正当防卫,你经过官司了吗?
你报110了吗?
如果110来的时候看狗确实咬人了,或者是狗主人没有狗绳子,你把狗踹死是正当防卫,就应该这样踹死他,不踹死了哈,你也得让狗咬死了,你这样做,你不可能不算正当防卫,如果不算的时候,你上法院起诉他,告诉他们
玉溪一网友散步时遇狗被追咬,在公共场所“放狗”撒欢真的好吗?
董先生个人观点:
一,公共场所除了导盲犬其他犬只是不能随便乱跑的。
二,不要说散步遭遇狗追咬,就是突然出现也可能吓到行人,特别是宝宝。
三,因为很多犬只并没有如期接种疫苗,添到小朋友都有可能感染病毒。
四,西安小狗咬伤行人,接种疫苗后死亡。这总事件虽然小概率,但是还是残忍的发生在我们身边。
五,既然已经有了养狗条例,希望爱狗的人真正做好狗狗的监护管理工作,不要影响到其他人正常生活。
六,期待和睦愉快。
狗主人觉得自家狗温顺,不咬人,路人觉得不拴起来就是不负责。我觉得再怎么温顺贴心也是属于动物,不懂克制情绪。谁也不能保证狗会不会因为生气,兴奋,害怕,去抓咬人,还是拴起来吧。
我们没有干涉他人养狗的权利,但养狗人士在公共场合遛狗,应该要有给狗拴链子的觉悟。
如今,很多人纷纷成为“养狗一族”,特别是在城市里,每个小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宠物狗,这些宠物狗体型或大或小,性格或温顺或暴躁,每天早中晚,狗狗们都会被主人带到室外散步遛圈。
在公共场合内便会出现几个群体:养狗人士、怕狗人士、无感人士。养狗人士觉得自己的狗狗很乖巧,没有太大的攻击性;怕狗人士则看到遛狗就躲得远远的,有些特别怕狗的甚至看到狗就双腿发软、不知所措;此外,还有一些人对养狗表示无感,不讨厌也不喜欢。
和“玉溪一网友散步时遇狗被追咬“类似的事件,便是主张在公共场合为狗拴链子的原因。近年来,各类宠物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这也让很多怕狗人士和无感人士对宠物狗起了戒心。狗狗虽然与主人亲近,但是并不能保证它们不会对其他陌生人展露本性、发起进攻。甚至还有这样的新闻:一只藏獒把自己的主人咬伤,狗主人都会遭殃,那又怎么能保证它对旁人“不感兴趣”了?
类似一些小区居民被狗咬伤的新闻,不仅会给他人带来人身伤害,也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于人于己都不利。而如果宠物狗伤人事件频发,那么双方关系将会变得更加对立和紧张。
所以,公共场合将狗拴好是对双方负责的表现,也是养狗人士应该有的安全意识,在行使自己养狗的权利时,也必须学会为他人考虑、尊重他人。
宠物狗咬人致死,狗主人应该判刑,还是罚款?
我们应该大力呼吁政府立法,狗咬人应该判狗主人故意伤害罪,狗致人死亡应该判狗主人死刑。另外,明确规定养狗规范,狗的所作所为由狗主人承担一切责任(民事和刑事)。切实推动文明养狗,依法养狗。
狗咬人致死,肯定要判刑。狗把别人的命都没了,主人只罚款了解,不可能,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各地到处有咬伤人的事件,所以,养狗必须外出用绳牵住,千万别大意,咬伤路人,都是不牵狗,随意乱跑,即不卫生又容易伤人,一但出了事,后诲莫及。
谁都无权凌架于法律之上,狗咬人致死和车压人致死都是不文明的结果,私家狗和私家车的属性都一样,都是为主人服务的,文不文明、伤不伤害人都是主人起作用,私家车伤害人国家有法律,国家也可出台法律管理养狗人。我养私家车、没养私家狗,我更恨私家车的不文明!这是因为:你去公安部门查询一下就知道,车伤害的人比狗伤害的人更多;看到被车伤害的家庭,只剩下年迈老人和未成年孩子时的惨状,这是任何私家狗斗没如此凶狠的;看到有人利用车报复社会、报复他人、骗保、男盗女娼、转移脏物、杀人越货,我感到有些私家车主就是畜牲,不!畜牲根本没那些东西残暴!
如果狗主人遛狗牵绳且控制在二米之内,被害者近身被狗咬伤且狗主人发现后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那狗主人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对被害人家属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经济赔偿义务,当然恶犬必须捕杀。反之如狗主人见狗伤人不采取积极措施而是放任继续伤人,那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必要的民事责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时宠物犬伤人首先明确为狗主人违法,所以这个问题待今年5月1日后狗主人不旦违法被判刑,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南大学校园内惊现一被砍4刀流浪狗,缝合近200针, 你怎么看?
现在大学生太多只会读书,不懂德行,这样现实的社会,与过于重视戏子的有着很大关系,还有媒体铺天盖地的发表他们的各种无聊隐私,糜烂生活,哪些所谓的明星,以卖弄风骚,绯闻满天飞为资本,为荣耀,带坏了一代年轻人,让他们思想腐朽,崇尚享乐,拜金,对待人和动物的爱心早已被利益冲洗,在不改变,确实令人担忧,国家如何发展!
说句公道话,虽然流浪人伤人,但那是个例,没必要一看见流浪狗就拿刀捅死。而且一般不是什么狂犬病的疯狗不会主动伤人的,虽然有些流浪狗被抛弃后有会仇视人类。一般不招惹是不会咬人的。只能说这个人心里有点变态,要以这种方式宣泄,压力?还是满足自己的心里。这些也不多做评论。 最主要的是流浪狗的问题,养宠物和养孩子一样,你养了他就要照顾好教育好,而不是随意放养活丢弃,这样不负责任的就该严惩! 不爱别伤害!
这是一种残暴的行为,必须受到谴责!
能对流浪狗下此狠手,必不是善类,也可能会祸及人类,善良的人是不会这么残忍的,更何况是用刀砍了四下,而且是在教书育人的校园内,这不能不让人心有余悸。
校园暴力是家长们都深恶痛绝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遭受欺凌,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变坏,但依然会有许多的惨剧发生。为什么有的孩子会变得这么暴戾,是教育的失败,还是家长的纵容?这不能不让我们深思。
我们暂且不论狗有没有伤人,单就一个学生动刀子砍狗这种行为,真不应该是一个大学生做出来的。学生私藏凶器,能砍狗绝对不是什么水果刀之类的小刀子,一定是具有危险性的匕首之类的,学生随身带刀子干什么?会不会哪天与同学发生矛盾会使出来?现在砍的是一只流浪狗,如果砍的是同学呢?细思极恐!
我们在谴责这种行为的同时,真希望校方能引起足够重视,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不能漠然处之,同时,也希望全社会都应该关注校园暴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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