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狗咬人打死犯法吗?
1、如果从法理角度,如果狗要伤人,人肯定有权通过打死打伤狗进行紧急避险和必要的防卫。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没有赔偿的法律责任。
如果狗没有主动攻击或不存在伤人的风险,则一般不能进行伤害狗的行为,属于对狗主人的侵权(动物在法理上属于动物主人的财产,对动物无正当理由的伤害属于侵害动物主人的财产权)。
2、如果该土狗属于无证养狗,则可以向城市综合管理、城管部门投诉
“罗威纳恶犬伤人”调查结果来了:内外勾结卖狗证,你怎么看?
人类对狗是有爱的,×类对狗是没有爱的。人类把狗看作人类的伙伴和朋友,×类把狗看作食材!灭绝你们吃狗肉下贱邪恶人种,让天下狗狗得安宁,让中国社会更文明!你这个孬种怂货害怕老子才拉黑老子!@希望4141551025087
狗患成灾,已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环境卫生、生命安全。城市应该禁狗。再小的狗也具有攻击性。当前,严重违法养狗者普遍存在心理变态。
有些小区养狗者,基本没有证,没有疫苗防疫。出门遛狗不拴狗链和戴狗嘴套。屎尿两便小区内任意来。更为可恶的是楼道作为狗纳凉的场所,堵住电梯。楼道走廊成狗厕,定期定时早晚放狗撒尿,狗尿成溪流,流淌到下一层。夏天臭气熏天,味道十分难闻。狗与人同乘电梯,狭小空间,狗舔人和吓唬人。严重威胁人身安全。高层小区人狗混居,遛狗不离开人群十分让人担心。小孩天天上学放学不敢出去玩,坐电梯战战兢兢怕遇见狗。大小狗都是畜生,不能与人相提并论。
罚款、没收、拘留、判刑相关法律跟上,坚决杜绝流氓养狗者、无德养狗者、不文明养狗者。重罚、重管。
呼吁全国禁狗,效仿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全国灭狗消灭狂犬病给人民带来的危害。
我不感觉到这件事情有奇怪的地方,滥用职权、贪脏妄法、谋取私利确实也是存在的现实。只要肯花钱,就能办成合法途径办不成的事情,而这次的严肃查处,也给谋取私利的人敲了警钟,莫贪钱、莫伸手、莫犯法,早晚会被抓。
由此,强烈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重拳出手,不仅要打击所有的宠物店,还有遍布城乡的养狗场、集市上倒卖狗的活动。将所有的活动都纳入到正常的法律轨道中来,不能再任由宠物店、养狗场、集市上卖狗的行为无序地发展下去了。
一是全国性立法,对养狗者实行准入制度。对每户养多大的狗,一个小区能养多少狗,都有严格的规定。二是对于养狗者扰民,不拴狗绳不戴嘴罩,像酒驾一样。发现三次以上,将不再允许养狗。三是对纵狗伤人者,全部入刑。因养狗咬人者,依照伤害程度大小,判处一至三年有期徒刑,且不得缓刑。
今年以来,狗患尤其严重,养狗人引发的社会纠纷也影响到了社会和谐,已到了不下重手不能严惩养狗人的地步了。千万不要等到老百姓忍无可忍,无需再忍,自发打狗的时候了。
而现在的老百姓用一些无害的方法整治狗患,则是无奈之举。因为明着和养狗者讲不清道理,而他们都是不讲理,还会动菜刀的。所以,老百姓只能是偷偷摸摸地采取点自救措施。
因此,现在下重手整治狗患,为时不晚,恳请恳请恳请!!!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和人组成了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发展产生了城市。城市是人居住和生活的场所。正常的人的伴侣是人,不应该是人以外的某种畜生。城市以外的空间,尤其是自然界属于包括狗等动物的生存空间。在这样的前提下,人类和动物可以共存。就像人不适合在非洲旷野和亚马逊丛林生活一样,狗这种畜生也不适合在人类密集的中国城市生存。世界上有60亿人,如果某个人在茫茫人海中都不能找到可沟通的人,非要与一只或一群狗畜生为伍,那建议牠还是去大森里或大荒原吧!不要给城市中的正常人添乱!
罗威纳恶犬伤人”调查结果来了:内外勾结卖狗证,最正直的声音就是呼吁彻底禁止城市饲养宠物狗,从源头上抓起,取缔一切卖宠物狗的店。
与那么多狗咬人的惨案相比,宠物店的利益轻如鸿毛。不能为了宠物狗利益链的一点点利益,就放纵养狗。狗随时会对别人造成伤害!
治理狗患有三种方案,第一种全面禁止私人养狗,这是行之有效的。二是所谓文明养狗,多年实践证明这是在搞笑。三是政府和法律从涉狗领域彻底退出,将管狗权利交还人民。由公众在自然状态下自主行使对狗的处置权。这样老百姓会努力反对养狗,自发打死恶狗。
此文反映绝大多数人的迫切愿望与要求: 城市必须禁止养狗!在禁狗过渡时期,必须从严从重对狗主人因狗伤人、咬死人的惩罚力度,最终过渡到禁犬令。
处于自卫打死有主人的狗应怎么判?
出于自卫,误伤宠物狗,不需要赔偿的。
对面主人牵着宠物犬散步,突然犬迎面扑来,出于本能自卫,然后一脚踢伤宠物犬,狗主人说必须给狗看病并报了警,你首先可以要求狗主人出示狗证,然后在看他有没有栓狗绳。
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即使狗主人有狗证,也栓了狗绳,你依然无需赔偿。因为犬迎面扑来已经是对你构成威胁了。栓了狗绳,不是狗主人狡辩的理由。假如栓了狗绳的狗依然扑人,这狗绳也就已经是
形同虚设,装装样子
的表面文章而已。有了狗证,并且栓了狗绳,仅仅是对于养犬人的基本要求而已。现在有的人陷入了一个误区:仿佛办了狗证,栓了狗绳,就占据了道德绝对制高点,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这些人甚至认为,反正这狗也办了狗证,还栓了狗绳,就可以自由自在,有恃无恐去扑人和咬人了。这狗主人显然是错的。假如办了狗证,栓了狗绳反而令狗主人更嚣张,这就让我们从根本上反思这种模式了
。办狗证,栓狗绳非但没有真正解决狗患,反而令某些狗主人产生了一种为所欲为的错觉,以为狗可以进行合法咬人。其实狗主人往往话说得都很漂亮。那么你也应该据理力争,你就说看到狗过来,你是做了一个本能的动作,
不是为了踢狗,而是一个本能抬腿的动作
,而狗由于疯狂向你扑来,自己撞在你的腿上,所以是活该。再换一个思路:狗有狗证这不稀奇,你也有身份证,你是合法的,合法踢狗。
狗主人认为有狗证的狗可以合法咬人,自由自在咬人。你也可以针锋相对说有身份证的人可以合法踢狗,自由自在踢狗。
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人说人有理,狗说狗有理
。只要你足够强势和聪明,就能战胜巧舌如簧的狗主人。狗咬人的时候将狗打死,需不需要赔偿?
现在的事,还真的是不好说了。谁都不按常规操作出牌。你认为理解对的事,有时还真的是须要磋商。法律在,也要人去理解和执行。但愿法官执法公正。别像碰瓷似的把我们的传统美德都给弄污染了就好。谢谢
任何人看见狗行凶伤人,都有责任对凶狗进行紧急处理和驱赶。公安执法部门在遇到狗行凶伤人时,完全可以对凶狗采取措施甚至是击毙,以确保无辜人员的生命安全。
所以,按照此原则,遇见狗行凶咬人时,进行对狗进行紧急处理,把狗打死,属于一种正当的防卫措施和行为,无需对狗主人进行赔偿。
相反,如果狗主人遛狗不牵狗绳而让狗随意去伤人,就已经违法了城市中的养狗管理条例,造成人员伤害的,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纵容狗去伤害有关人员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大家在遇到狗行凶伤人咬人时,不要置之不理,要勇敢的站出来,制止狗无故伤人的行为,也可以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将凶狗打死,以保护人的生命不受威胁,这是一个正义的举动,不要被狗主人的威胁所吓到。
因此,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们坚持正义的举动和行为,就不怕一切的牛鬼蛇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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