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警猥亵继女被公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民警猥亵继女被公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兴国县:涉嫌猥亵同居女友13岁女儿 “继父”被批捕, 你怎么看?
- 女儿遇到歹徒猥亵不小心失手打死了歹徒该怎么办?
- 女大避父,亲父对女儿上下其手就不是猥亵了吗?
- 继父猥亵女儿,作为母亲,该如何选择以后的人生?
- 《开端》中王萌萌遭遇猥亵跳车却反被网暴,现实拥有「舆论中先手优势」的我们应该如何理性吃瓜理性发言呢?
兴国县:涉嫌猥亵同居女友13岁女儿 “继父”被批捕, 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很严重。如果侦破属实,应当严判!
我有个朋友,在女儿很小的时候丈夫病故了。于是自己做起了服装生意。从“倒爷”做起,最后在郑州服装批发市场做批发。经过二拾多年的打拼也算事业有成吧。现在有一个外孙女和一个外孙。
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吃饭她谈到了自己的的前半生。那时女儿小,自己打拼,多想有个帮手啊。假如往前走一步,找一个可心的丈夫也不至于自己这么苦啊!但是,因为自己有个没有成年女儿,想想还是不敢。万一碰上一个渣男,伤害了自己的女儿,后果比自己一个人带孩子受苦受累更悲催!
现在女儿结婚生子也当妈妈了。不担心这个问题了,也想找一个可心的伴。她说,在她的行业里厂方每年组织旅游,她很少去。原因是人家都是成双成对的,不是夫妻就是情人。
这就是当下的社会的背景。有相当一部分人道德败坏,伦理丧失!假如我的朋友不用担心女儿的健康成长,找一个可心的丈夫并肩奋斗,是多么幸福啊!
所以,我认为法律应该是惩罚当事人,惩戒周围人的“精神原子弹”!
重判!唯有重判才会维护社会公德的进步!
女儿遇到歹徒猥亵不小心失手打死了歹徒该怎么办?
女儿遇到歹徒猥亵不小心失手打死了歹徒该怎么办?依目前法律规定,这是正当防卫,不但不负任何责任,还应鼓励表彰。巾帼不让须眉,临危不惧惩恶徒,该出手时就出手。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上就有正当防卫的条文,现实生活中也有典型的案例。如解放初期的“粪坑案”,就是典范。一年秋末,某县乡镇一女干部下乡视察工作,傍晚时分路过一偏僻大山之中时,遇到一个身强力壮高大威猛的单身汉。汉子见女干部瘦弱且姿色迷人,就色胆包天,上前拦住,提出要非礼。
女干部见此处前不着村, 后不着店,对方又牛高马大,硬碰硬是行不通的。迅速观察了一下周围地形后,灵机一动,故作羞赦地讪笑道:“我答应你。但这里地势不平,又是在路上,不太好。我带你找处平整的又较隐蔽的地方吧。”
单身汉子以为对方怂了,就淫笑着点头说好。女干部带着汉子来到半山腰,看到一个大粪坑,坑里有半坑粪水,灵机一动,对汉子说:“就这吧,这粪坑旁边平整,你快脱衣裤吧。”
单身汉子喜出望外,猴急火急就脱裤剐衣。当他把穿的内衣剐过脖颈时,女干部趁其眼睛被遮住时,突然使出全身力气,双手把汉子推入掉落粪池中。
汉子喝了几口粪水,一边拚命挣扎,一边口出狂言,叫嚷上来后先奸后杀。同时双手拚命抓住坑沿,试图爬上来。女干部唯恐生命受到威胁。心一横牙一咬,就用脚使劲去踩汉子的两只手。汉子疼痛难耐,只好松开,最后淹死粪坑。
女干部投案自首。最终法律部门经讨论认定其属正当防卫,不负任何责任。女干部威名远扬,成了当地的名人。
新《民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歹徒猥亵你女儿,是正在不法侵害时,你女儿为保清白,正当防卫杀死歹徒,合理合法,有胆有谋。还问啥怎么办?我看就应该这么办!各位以为如何,下方各抒己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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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避父,亲父对女儿上下其手就不是猥亵了吗?
女大避父,儿大避母,古人云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的。男女有别,除了很亲密的夫妻关系外,其他任何关系都要建立在尊重双方隐私的基础上,别人的身体哪怕是父女关系一样都要保护尊重。这才是健康正常的。
这个问题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议论,父亲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没有统一的说法,但是可以根据大部分人的评论得出,这样做不对。小部分人认为可以理解。我个人认为不能理解,这是一种心理问题了。
父亲是孩子的指路灯,成长道路上的榜样,如同太阳下的背影伴随成长。各位女性可以代入思考一下,小时候父亲对你如新闻报道的那班把手伸进衣服里肆意,亲亲搂搂,长大了会做何感想?好,假使女儿不介意,母亲看到了她是什么心态,外人看到了怎么看?不提别人,就我自己看到了也义愤填膺,这超出了父亲的界限,试问有几个父亲会这样做?大家都会思考。
小时候抱抱搂搂是爱,亲也是爱,但请不要越过底线,群里都接受不了的举动那还是爱吗?心理缺陷的爱吗?
小时候的一些举动没事,长了更要注意,亲脸表示爱意还可以理解,那些亲嘴的世俗都难以接受,何谈其他?
父亲这两个字很重大,希望各位父亲身体健康,陪伴孩子茁壮成长,给予孩子学习的良好榜样。
我觉得大可不必,不用把女大不避父看作洪水猛兽。比如摸摸胳臂呀摸摸腿呀,甚至亲亲脸蛋儿和抱抱呀都是一种父爱的释放和表达。
正常情况下的女大避父,比如解手、洗澡和换衣服等避父是自然而然的事,就如同儿大避母一样也是要避的,这是所有正常家庭父母与儿女间的正常反应。
继父猥亵女儿,作为母亲,该如何选择以后的人生?
谢邀!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一般都不太好取证,两个人坐下来谈谈这件事,当件事去解决,这是女方的底线,也是夫妻双方的底线!半路夫妻本身就会面临更多的问题,所以对于底线来说是谁也不能触碰的,警告男方这一次,如果再听说有下次坚决离婚,一边是女儿一边是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但三个儿子都是男方亲生,只有女儿不是,即使离婚男方也会善待他的孩子!
继父猥亵女儿,这样的继父,好坏不分,没有道德底线,禽兽不如。作为母亲,带女儿离开他是上策,不管什么情况,离婚是唯一出路。为了女儿千万不要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如果继续过下去,没好结果。孩子越大,家庭关系越不好相处。提醒二婚女人,嫁人一定要谨填。
谢邀:
继父猥亵女儿,作为母亲,该如何选择以后的人生?
这继父象这样对她女儿,自己又生了二个儿子,到她这个地步,是很难选折,但是,这女人当初怎么不好好想一下,各自都有一孩子,完全可以不生孩子,何必搞得现在进退二难?继父现在己经出手了,难保以后的意外,放眼望去,这种事情很多,所以,带倒女儿再嫁人,真的是一个艰难的选择题,我在此又多说一句,结了婚有孩子,不是男人有小三或者是劈腿,因为性格问题,或小争小吵,那是生活中不可免的,真的为了孩子不要离婚!
这女人问别人该怎么办?我认为不用问,为了你身上掉下的这块肉,自己女儿将来健康快乐幸福的成长,请给她一个欢快幸福的生活环境,不要让孩子心灵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和阴影,带女儿离开,儿子他愿留下就留下,没关系的,他亲生的儿子,他一定会善待他的!
为女儿想离婚,为儿子又无法选择,跟前夫商量一下让女儿让前夫养,前夫不愿意接受,你在选择离婚,毕竟女儿比儿子的风险大些,为女儿放弃儿子,儿子毕竟是他的,他不敢怎么样,他的行为不是风流而是下流,为你女儿将来为你母女安全最好是选择离婚不愿意离就告他。
《开端》中王萌萌遭遇猥亵跳车却反被网暴,现实拥有「舆论中先手优势」的我们应该如何理性吃瓜理性发言呢?
首先啊!剧情里,王萌萌抢方向盘了。
在桥上抢司机方向盘是什么后果,可以查一下重庆的相关事件。
如果单纯以王萌萌事件来看,王萌萌抢方向盘,让司机满足她下车的意愿。
司机放人下车的时候,没有靠边停车。
两个人都有过失。
如果在现实的网络里,一定是有一个谁的责任更大的争论,而不是一边倒的对其中一方的职责。
其次,被猥亵只能减轻责任,无法洗白
刚才说了,王萌萌抢方向盘,司机没有靠边停车,在这个悲剧里,双方都有责任,只是谁的责任更大而已。
那么,车上有色狼,王萌萌不堪被猥亵,情绪失控。
司机的正确做法,王德兴已经示范过了。
报警,公开,行驶到下一站。
司机有报警动作,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安抚王萌萌的情绪。
司机有更好的做法,他没有做,那么,责任是的天平会向司机那边再压一压,但不代表王萌萌就无辜。
再次,任何理由抢方向盘都换不来同理心
我们什么时候会觉得在网上批评错了?
当我们的同理心收到挑战。
这里有两个方向:
第一,你作为同车乘客,你希望你的车上有人抢司机方向盘么?
第二,如果被猥亵的是你,你会去抢方向盘么?
如果答案都是否,那你为什么觉得子弹多飞一会儿,这件事就会反转呢?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可以等等再评论,更多的事情,只要做,就是错。
负面评价,往往只是希望类似的事件不要再发生。
王萌萌被猥亵,她无意识地选择了要一车人陪她去死;王萌萌死了,她父母要一车人给她献祭。
最后,正午阳光为什么要让王萌萌抢方向盘?
我个人猜测,是为了让猥亵男多判几年。
我比较好奇,如果王兴德父母找到事发真相,甚至找到猥亵他们女儿的猥琐男,并且,非常理性地选择报警。
他们还没有和公交公司敲定新的协议,猥琐男已经放出来了。
王兴德夫妇会不会炸车?
只有一种可能性,猥琐男会多判几年,就是有追逐,阻拦情节。
可以使用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不过,也是五年以下,但好歹是刑事案件了。
所以,单单“想下车”,不足以支撑后者,而不和常理的失控却可以。
作为艺术加工的作品,不管是因为过审压力,还是篇幅受限,不得不精炼笔法,这个设置是可以的。
但是,在现实世界里,王萌萌得到的所有负面评价都是她应得的。
同样受过审压力所限,弹幕里面的措辞根本够不成网暴。
凶手对于自己行凶的合理化借口,也别太当真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警猥亵继女被公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警猥亵继女被公诉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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