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市药企董事长被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上市药企董事长被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以岭药业创始人?
吴以岭。
2011年12月17日当选为河北省科协第八届全省委员会副主席。他还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以岭药业创始人。
吴以岭教授始终坚持工作在科研、医疗一线,为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了中医药学术创新倾注了大量心血。先后培养博士后2人、博士10人、硕士二十余人
吴以岭于1992年创立以岭药业,担任了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家973首席科学家、中国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导师等职务。曾入选《2019福布斯中国慈善榜》《胡润百富榜》等榜单。
以岭药业前十大股东以岭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岭药业前十大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吴以岭,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岭药业创始人兼董事长,持股比例31.53百分。
吴以岭
以岭药业是真的很牛逼,和很多药企创始人的商人出身不同,以岭药业的创始人吴以岭,是正儿八经的院士!!! 其出身于中医世家,1966年便开始从父行医,1977年考入河北医科大学中医系,大一的时候就被南京中医药大学破格录取为首届硕士研究生,并将络病定为终生研究方向。 中医世家+科班出身,研究生毕业后,吴以岭便在河北省中医院通过络病理论结合临床实践,研制出通心络胶囊、参松养心胶囊、芪苈强心胶囊等“通络中药处方”。 1992年,当时已经是教授的吴以岭,凝聚起一批志同道合的创业者,创办了医药研究所(以岭药业前身)。 也是因为学术和临床出身,以岭药业从创办伊始,就和那种靠砸营销做大单品的“保健中成药”公司不同,即确立了科研、临床、生产的一体化运行体制。
以岭药业是吴以岭院士创办的公司。
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工程院吴以岭院士创建,在他的领导下,以岭药业始终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龙头的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建立了自己的 "理论—临床—科研—产业—教学"五位一体的独特运作模式,建立了以中医络病理论创新为指导的新药研发的创新技术体系。
吴以岭教授4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医络病研究,是中医络病学学科的创立者和学科带头人,系统构建络病理论的络病证论、脉络学说和气络学说三大体系,主编的《络病学》教材在 40 多家高等医学院校开课,以络病理论指导临床特色专科建设和新药研发,研发出10余种国家专利新药,获得6项国家重大成果奖,建立起3大国家络病二级学会及29省市络病专委会,形成上万人的络病研究专家团队,为中医药领域的进步、产业发展和中医药现代化做出了突出贡献。
康得新事件严重还是康美药业事件严重?
康美药业的性质更恶劣一些!
我们不妨把康美药业和康得新从这几个方面做一个对比:
一、从涉案金额来看,康美药业>康得新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金额高达300亿,而康得新财务造假、挪用公款金额为122亿左右。这应该是最显而易见的对比。
二、从所犯罪状来说,康美药业>康得新
从昨天证监会通报的调查结果来看,康美药业所谓的300亿财务差错最终被定性为财务造假,而且康美药业还犯了以下三宗罪: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也就是说,康美药业至少违反了《证券法》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财务造假、操控证券市场罪,而且涉案金额巨大,这三项任何一项都可以构成退市,三罪并罚,情节更严重!
而康得新目前来看,主要是犯了两条:财务造假和非法挪用公款!
所以,康美药业的性质更恶劣一些!
三、从是否初犯来看,康美药业性质更恶劣:
康得新此次挪用122亿公款是属于初犯,以前并没有财务造假的前科,而康美药业可以说是“惯犯”了,早在2012年的时候,就有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起诉康美药业涉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以及操控证券市场罪,但那时并未引起监管重视,而在2018年12月底,康美药业因虚假陈述而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现在不到半年时间,再次爆出300亿的财务造假,可以说“坏透了”!
所以,综合来看,康美药业比康得新事件性质更恶劣,希望能够受到严惩,并且要赔偿广大投资者的损失!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市药企董事长被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市药企董事长被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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