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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狗撕咬小孩,路人拿工具打狗致狗死,被索赔十多万,你怎么看?
谢邀(我怎么没看到爱狗人士的怒吼呢?)
其实案例分为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狗主人对于小孩被咬的赔偿,一个是路人对于把狗打死对狗主人的赔偿。
其实抛开法律不谈,个人倾向于狗主人无权索赔,毕竟小孩的生命肯定比一条狗值钱。
因为没有看到这件事情的相关报道,所以我也只能分层次谈谈我的看法了:
1、狗主人是否具有管理过失?路人打死狗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如果狗主人是故意唆使狗去咬这个小孩,那么路人打死狗的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无论在刑事领域还是民事领域都是合法的免责事由,狗主人无权向路人索赔;
如果狗主人对狗的管理具有过失(链子没栓牢、没看住、没养犬证等),导致狗跑出来咬人,理论上讲这属于主人过失的不法侵害,路人把狗打死也是正当防卫。但实际上,对这种过失的伤害,路人把狗打死是过当的,狗主人有权索赔,但一次性索赔十多万,实在是天方夜谭。
2、小孩是否挑逗狗导致狗咬人?
如果真的是小孩挑逗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害人挑逗动物,对于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的赔偿责任。但因为受害人是小孩,不懂事,所以即使减轻了狗主人的赔偿责任,也轻不了多少。
另一方面,此时路人把狗打死,狗主人依旧有权向他们索赔,这和狗主人要向小孩赔偿是两个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3、假设路人赔偿狗主人后,路人是否有权向小孩的父母追偿?
对此,《民法总则》规定,路人打死咬小孩的狗,可以适用“无因管理”条款,路人在赔偿之后,也有权向小孩的父母追偿。
因此,还是路人、小孩父母和狗主人三方协商确定相关事项,无法协商、要么就接受调解,要么就诉诸法律,理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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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山东一村庄内突现疯狗咬人,民警趴屋顶4枪将其击毙?
肯定得打,像这条恶犬已经彻底的丧失了温顺,已经变得很可怕,如果不及时处理,很难保证村民的安全,因为一条疯狗咬人,那是相当可怕的,尤其是对于妇女老人和儿童,威胁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民警坚决击毙恶犬,是为了保护村民不受伤害,可爱的民警叔叔,永远都是维护人民安危的,为他们的果断处置点赞。
这就像暴徒一样,威胁无辜的人生命安全,挟持人质,在这样的情况下,抓捕不现实,因为暴徒已经丧失了理智,作为警方,这个时候最好保护人民的方式就是果断的击毙歹徒,这样才是对人民最直接的保护,同样这条疯狗也是一样,已经彻底的疯了,到处伤人,只有果断击毙,才能解除村民的安全威胁。
这条疯狗伤人事件发生在山东德州平原县王杲铺镇马庄村,一条疯狗将一老人和一个孩子堵在了屋子里,严重威胁,当地民警接到报警后对于这紧急情况,联合公安特警,果断将这条恶犬击毙,解除了老人孩子的危险。
在这样的危机时刻,只有果断的解决这条恶犬,才是最直接解救老人孩子的最佳方案,像这种恶犬,已经彻底的威胁到了人的安全,那么它就是死有余辜,这是它咎由自取,被击毙也是它自作孽,不可活。
合理养狗,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要严格养狗的程序,而不是放任养狗,迟早会给他人带来危险,对于狗主人来说,自然免不了要承担严重的后果,所以说养狗人士一定要意识到狗的放纵很有可能带来的危害,不光是伤害他人,同样对自己来说也是无穷无尽的麻烦。
前一阵,在河南信阳固始县,发生流浪狗伤人事件,15人被疯狗咬伤,疯狗被民警击毙,这一次,是在9月4日的山东德州平原县王杲铺镇马庄村,一疯狗咬人,后王杲铺镇派出所联合平原县公安特警,果断将疯狗击毙,成功解救被疯狗围困的一名老人和一名儿童。
不管怎么说,对面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民警果断出击,射杀疯狗,一点没错,不要说是狗了,疯人攻击人,咬伤人,危害人类的时候,也必须立即将他击毙,何况是狗呢,人权大于狗权,狗作为畜牲,出现伤及人类的时候,那就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他射杀。
这些年来,流浪狗疯了,频繁伤人事件发生,也经常有媒体报道警察击毙伤人的疯狗,说明什么问题呢,流浪狗确实对我们生活带来一定的威胁,特别是那种疯狗,对大人小孩老人,都有有威胁,因此,城市需要加大对流浪狗的治理,特别是要对那些遗弃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罪恶源头还是养狗人,凭心情养狗,不想养了,就把它扔掉,如此,自然不妥当,是导致流浪狗增多的主要原因,说白了,还是这些养狗人太坏了,随意遗弃狗的行为,要大力打击。
有一只狗发疯,你××敢说所有狗都是疯狗?有一个人是杀人犯,你××敢说所有人都是杀人犯?吃狗肉××休要借题发挥!
这是一位爱狗人士的真情表白,对提问者提出了强烈的批评。由此,我想向普天下的爱狗人士问一句,疯狗咬人、警察同志射杀狗救人一事有什么不妥吗,违反了哪一条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是人命大还是狗命大?是人权大还是狗权大?
你们还要上演一出围堵执行任务警察同志的闹剧吗,要记住,我们是法治国家,容不得你们胡来。
每天都能看到遛狗不拴绳之人,都能看到遍地狗屎,而且将小区前的空地上摆上骨头、扔上食物,任意大狗随意走动,而边上就是在健身器材上锻炼的老人和小孩。你家的狗不咬人,不代表它永不伤人,狗是动物,不完全听得懂你的话。
而流浪狗更是爱狗人士的产物,他们始乱终弃,不承认自身原因,反而对国家强力机关、政府部门、小区物业和义士捕捉流浪的行为大加指责。发生过攻击警察履行职责、上路围堵运狗车辆、围困贩狗商贩、上门声讨打狗人士等种种恶行。
我认为他们的行为与国家法律法规对抗,与国家民俗民情对抗,与历史发展的方向逆向而行。在强调保护人权的今天,他们却将狗权抬到了桌面上。
再说一句,他们的至理名言就是:爹亲妈亲不如狗亲。亲爹亲妈死了,你能哭几声,狗死了,你得跟着恂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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