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药店去世无人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老人药店去世无人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为什么药店越来越多,即使没人光顾,也不倒闭?真的很赚钱吗?
- 湖州安吉一男孩醉酒送医后身亡,家属称因没缴费医院未及时抢救,你怎么看?
- 去医院看病,医生开医院没有的药,让去周边药店买,没人管吗?
- 为什么药店越开越多,没人光顾,也不倒闭?
为什么药店越来越多,即使没人光顾,也不倒闭?真的很赚钱吗?
我看大部分药店赚钱越来越难了,网上药店比它们便宜的多。我高血压以前只在药店里买药,现在发现京东药店买同样的药要便宜一倍,治灰指甲的足光粉和酮康唑比药店便宜五倍。谁还愿意到药店去?以前中药和保健品骗人可以暴利,现在自媒体发达科普知识迅速普及再也骗不到人了。现今有些药店可能度日如年!
药店越来越多,看清楚都是连锁了吗?哪些自创品牌和自营的基本上争不过连锁店。
1、开的越多越便民,这个店不赚哪个店赚。
2、以前药店基本上跟超市差不多,凭卡可购买店内任何商品,现在可能有所收敛。
湖州安吉一男孩醉酒送医后身亡,家属称因没缴费医院未及时抢救,你怎么看?
由于双方对尸检结果存在分歧,现在的责任划分还不明朗。仅从媒体提供的信息来看,该男孩家属和医院都存在问题。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男孩家属方面是否存在监护失职?
据陈大伯说,孙子小陈今年15周岁,出事前休学在家,事后家人才得知,19号凌晨小陈跟几个朋友出去喝酒,被送到安吉县人民医院的急诊。从这里不难看出,小陈的家属存在监护失职的问题。19号凌晨小陈跟几个朋友出去喝酒,先不说未成年人喝酒的危害,小陈的家属为什么会毫不知情?个人感觉15岁休学在家,小陈应该和我们通常认知中的“不良少年”类似。家人是真的不知情,还是事发后这样讲,现在很难还原。
男孩是否存在过量饮酒?
当时的饭店老板称:“总共是十二瓶杨梅烧,还有五瓶宣酒,到底谁喝掉了,那我不清楚,因为在包厢里。”
小陈的朋友小杨称,小陈喝了三杯杨梅烧,宣酒好像喝了三瓶多,半斤多的宣酒,(当时喝的杨梅烧,酒精度是20度。安徽产的宣酒,酒精度32度。)
从上面的信息不难看出,小陈喝了不少,虽然每个人的体质不同,但这样的饮酒量对于一个15岁的少年来讲,应该属于过量饮酒。
医院方面是否存在懈怠抢救?
院方后来公布的监控显示,12月19号凌晨0点5分左右,好几个年轻人把小陈推进急诊病房,当护士催缴费用时,他们匆匆离开了。
湖州安吉县人民医院医患办 赵主任:“我们也报了110,因为年龄比较小嘛,我们希望,能把他父母亲叫过来,后来我们才发现,他病历卡上的名字写错了,当时查他父母亲没查到。”
面对无主病人,院方称当时虽然没缴费,但还是小陈进行了积极的救治。最终,小陈丢掉了年轻的生命。
医院表示,当时对15岁的小陈进行了积极的救治,但小陈的爷爷却认为,因为没缴费,医院有一个小时对孙子不闻不问。
后小陈家属请来第三方机构进行尸检,小陈家属认为,小陈的死因是由于呕吐物堵塞气管窒息死亡。
院方则称,小陈死于急性酒精中毒,但不排除窒息死亡。
现在双方各执一词,就目前证据来看,很难下定论。
只是录像显示,小陈在医院期间曾发生呕吐,当时是门口保安发现不对之后,通知护士过来处理。此后,小陈的病床前增加了护工陪护。院方书面的救治经过称,两点,患者突发心率为0次每分,也就是说心跳没了。监控显示,当时医生护士进行了抢救。书面的救治经过说,3点17分宣布抢救无效。死亡证明上写着,死亡原因是急性酒精中毒。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小陈的家属对于小陈的死亡应该负有主要责任,和小陈一起喝酒的那几位朋友也会负有连带责任,如果经调查院方确实存在懈怠抢救等行为,也应该负有一定责任。
至于院方到底存不存在先收费再救治的行为,个人认为现在的急诊绿色通道在针对特殊紧急病人时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具体实施情况,要视医院而论。
附:急诊科绿色通道。
急诊科是医院的窗口,急诊急救水平的高低,尤其是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一个医院的医疗水平。危重症患者是急诊患者中发病最急、病情最重、变化最快、危险性最大、死亡率最高、发生医疗纠纷最多的患者群体。急诊绿色通道的建立是救治危重症患者最有效的机制。这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医院急诊界的共识。所谓急诊绿色通道是指医院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系统。
这问题分两边看,家属方面,送医院救治却不交钱,这是百分百的事实了,然后声称医院不作为,这就是他片面之词,主观臆断。医院方面,误吸也好,急性肝衰竭也好,都属于危急重症,本身死亡率就高。我现在就怕尸检结果出来出来死因是窒息,家属会说为啥没用人工肺?!死因是肝衰竭,家属会说为啥没用人工肝?!对于这种家属刻意拒绝缴费的行为,理应以放弃治疗论处。总结一句,医院是体现人道主义的地方,但别再用所谓的人道主义去绑架医院,它治病,却不治命,更不治良心。胡适说的很好,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很好,以后大家去医院都不用交钱,把病人抬到医院,一放下拍拍手就可以走了,反正医院必须得治,而且必须得治好,否则就要担责。看,这才是合理运用法律武器啊!佩服佩服。以后评论这些事情,也变得简单了,反正法律规定不交钱医院也得治,所以随便骂医院医生,没错的,还可以体现出自己的英明神武,高大道德形象。反正一说到医院每年被欠费多少多少,当事医生和科室被担责扣钱多少多少,大家一起默默转身就行了,反正关我屁事。
大实话: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医院都是存在“救助延迟”的问题的!
事件背景:
15岁的小男孩,在和朋友一起喝酒时身体出现异样。然后被朋友送到医院。医院称:家属没缴费所以未及时抢救,最终导致小男孩儿死亡!
看完医院的解释后,确实会让人感到愤怒!
第一,虽然医院作为营利单位,但是医院更是救死扶伤的地方。诚然,我们也不能用道德去绑架医院。但是,“先看病,后付费”是有相关制度规定的!
“先看病,后付费”是卫生部2013年起推行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参加医保,新农合范围的病人,以及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都是包含在内的。
诚然,医院在这一点上没有做到及时救助,这是属于医院造成的医疗事故!
第二,出现这次医疗事故主要原因在于“医院没有重视”。根据死者大伯说:当时病人送到医院时,并没有医生进行诊断,而是随便挂了一瓶盐水。
就是说,医院直接按照一般的醉酒进行了处理!在之后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医院便将病人放在那里不管了。
但是,医院却坚持称自己进行了积极治疗。这一点应该是医院说谎。因为在记者要求拍摄监控查看救助过程时,遭到了医院的拒绝。如果心里没鬼,难道救助过程的证据还不能看吗?
第三,死者的父母和一起喝酒的朋友也要付相应的责任。小陈15岁,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方面存在监护不到位,而朋友方面则属于引导未成年人喝酒。
当然,作为小陈的父母也不能死认法理,要是再要求朋友赔偿,就不太合适了,毕竟都是一群小孩子,小陈父母则存在监督不到位。
另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在售卖烟酒的地方应标注未成年人禁止标志,对于不能判断身份的要查询身份证。
当然,由于和小陈一起喝酒的朋友中是有成年人的,所以饭店老板是不需要担负什么责任。
第四,因为医院不让记者拍摄救助过程,所以医院应该是想要和家属方面私下解决了。毕竟,这样的事传出来医院可就不是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了,还可能涉及到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是要犯错误的。
只是因为说现在闹到新闻上了,医院也没法公开承认说自己救助不及时,或者当时没在意。只能说是因为急性酒精中毒,毕竟,医院也是要脸的!
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面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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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安吉男孩身亡,从整个事件来看,不只是医院有履职不尽力的责任,实际上有四个方面的责任追究都少不了:
1.小男孩自身有责任,作为未成年人明知自己正处于身体发育期间,喝酒本就不妥,更何况酗酒斗酒,一下子搞了这么多瓶,成年人都难以确保自身安全,更何况是未成年人,自身不自制就有责任。
2.陪同一起喝酒的人都有责任,特别是在喝酒期间怂恿小男孩喝酒斗酒的人更加责任加大,这在近年来有法院判断案例摆在那里,参照相关判案去追究一起吃饭喝酒的责任,谁都跑不了。
3.作为家长,作为小男孩的监护人也有责任,子不管父之过,小男孩的思想和行为都离不开父母的管与教,不能说因为问题出现了就将所有责任都推给其他人,那作为父母的监护人责任也是少不了的。
4.医院自身有不可推缷的责任,俗话说,人命关天,人到医院来抢救,这期间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还是没有尽力去施救,导致延误了合理的时机,这也导致小男孩的治疗最终无力回天,但是最终责任有多大,还得第三方认定。
去医院看病,医生开医院没有的药,让去周边药店买,没人管吗?
医店勾结已经是明目张胆的事,哪个医院都是这样,谁管呢。医院的药就是没有,但是医生就开这样的药。医德不配位的医生铺天盖地。但是医生也想多挣钱,看看哪个医生的房车都是最好的。一个科室主任都收入有多少,一年比普通人十年收入,医疗系统腐败人人皆知。
我在唐山工人医院就遇到过,医生让我到医院里一个零售药店去买药,不能用医保,自费的,一支药九百块钱,用了九支,没管用,医生说换药,医生给买的话是三千一支,我自己找的熟人从别的医院买了一支,花了一千九块钱,结果很管事!
这个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我来解析一下,医院里的医生开的药方让你去周边药店买的缘由大概几点:第一个原因是,这张处方开的不是药品,是消字号类产品,医院没有但外面药店有购销,并且这类产品有独特的效用并且很少禁忌,可能适合你使用。第二个原因是,这药品很普通并且价格低廉,医院基本没有购进,但外面药房有备,医生也是为了病人着想让你去外面购买。第三个原因是,这位医生与外面药店有利益输送,替药店推销产品做提成。这三个原因都有可能,所以在不清楚事情的缘由不要妄下结论,你先了解原因再做决定不迟。
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重点”三医联动改革”旨在推进“处方流转”,即医生的处方不一定非要在一生所在医疗机构调配,患者可自愿去其它医院药房或拥有处方药调配权的药店购买。这是国家杜绝“以药养医”弊端、降低医疗成本的重要手段,为什么要有人管?
为什么药店越开越多,没人光顾,也不倒闭?
(原创)
药店越开越多,是因为大有钱赚。没人光顾,也不倒闭?是因为药店是在原药的价位上上翻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利润,虽然没人光顾,但是根本不愁人上门买药,要知道,现在至少80%以上家庭的人都是贫穷一族,患病后基本上都不去医院看病,因为不管你患的是什么大小病,只要进了医院这张“吃人不吐骨头”的大门,即使你是患的伤寒感冒,没有花费几百甚至上千有多的人民币你就别想治愈好病,医生总会变着花样的让你源源不断的多花钱。所以一般普通百姓家庭,只要不是病得爬不起来了的话就不会去医院看病治疗了。而去药店买上几十上百元的药就可能治好感冒什么的小病,可以大大节约省去上医院治疗的大笔费用了,这样以来药店还会愁没人主动上门买药吗?至于所谓药店是否会不会倒闭这只能是极个别的个案罢了,90%以上的药店基本上都是稳赚不赔的暴利行当了!
药品价格放开了,利润巨大。药店与药店之间在同一药品价格上就存在很大的差别。我买过两种药:1,喉炎丸,一个药店卖12元,一个药店卖22元,2,心血康,一个药店卖12元,一个药店卖18元。两个药店之间的价差在50%以上。赚多了药店就不会垮。再说,申办一个药店并不容易,不能轻易倒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人药店去世无人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人药店去世无人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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