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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里电鱼被抓要怎么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案例:梅城两男子凌晨非法电鱼 处罚10000元放流鱼苗
7月26日凌晨2:30分,梅城综合执法队5名队员巡逻发现东门桥下有人在电鱼。执法队队长龙风云为防止非法电鱼人员逃跑,指挥队员兵分两路上下夹击,将正在电鱼的喻某华、李某柱当场抓获。
两人对非法电鱼捕鱼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为震慑非法捕鱼人员,有效控制洢水生态环境,执法队加重处罚力度,对两名违法人员罚缴生态修复款每人5000元,共计10000元,通过放养鱼苗的方式提供长远生态修复,弥补自己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早上9点,安化县鱼苗鱼种场工作人员将10000元鱼苗运送到南门桥和大码头两处,两名非法捕鱼人员亲手将鱼苗放流洢水河中。放流现场,队长龙风云对两人进行训诫。喻某华、李某柱当场表示非常后悔,再也不电鱼捕鱼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妈祖庙的真实事件?
1.
神女救船 传说北宋宣和五年,宋朝派使者率船队出使高丽(今朝鲜),在东海上遇到大风浪,其中八条船沉了七条,只剩下使者所乘的船还在风浪中挣扎,忽然船桅顶上闪现一道红光,一朱衣女神端坐在上面,随即风平浪静,使者所乘的船转危为安。使者惊奇,船上一位莆田人告说是湄洲神女搭救。 保护使节 据记载,郑和七次下西洋中,3次是船队遇到海寇掠夺和受到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陷害;1次是船队为苏门答刺国生擒;3次是船队在海上遇到飓风和险情。每次都说得到妈祖神灵庇护而脱险。
2.
妈祖显灵事迹之九 天妃神助 据记载,永乐七年,钦差尹璋出使,同年钦差陈庆等往西洋;永乐十三年,钦差内官送甘泉于榜葛剌国,同年太监王贵等
相传,妈祖姓林,住在我国闽[mǐn]南地区,家里共有兄弟姐妹五个,只有她一个女孩儿。按照当地的习惯,只有男人能出海,女人只能待在家里。所以,即使林姑娘水性很好也只能在家里帮助母亲干活儿。
一天,林家四兄弟出海捕鱼去了。忽然,海上起了百年不遇的大风暴,风将海浪掀起足有几百尺高。村里的人都急坏了,十分担心海上的亲人,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起初,林姑娘和父母一起在家里等待风暴过去,可是,风暴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过了一会儿,林姑娘忽然双眼紧闭,脸色苍白,不省人事。这可把林家两位老人吓坏了!儿子们没有消息,女儿又昏迷不醒。
他们颤[chàn]抖着双手,又推又拽,费了好大的劲儿,终于把女儿弄醒了。两位老人长舒了一口气。林姑娘却满眼含泪,一言不发。过会儿风暴停了。
又过了几天,林家兄弟回来了,却唯独不见老四。三兄弟含泪向父母叙述了风暴当天的经历:猛烈的海风把他们的船刮到了大海深处,巨大的海浪把他们的船掀翻了,他们都落入了水中。正在他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一个姑娘踏浪而来,如履平地,将三兄弟一个个救了上来,当她还要救老四时,却忽然不见了。于是,老四被海浪吞没了。
林家两位老人这才知道女儿那天为什么晕倒,原来是去救哥哥了。如果他们没有把女儿叫醒,老四就不会死了。两位老人为此自责不已。自此,林姑娘被允许驾船出海,往返于各个岛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多年来,林姑娘凭借自己的水性和菩萨心肠,搭救了不少渔民和过往商人的性命,当地的人都称她为神女、龙女妈祖。
后来,她升天做了神仙,仍然不忘渔船和过往商船的安全。人们为了感谢她,为她修建了“妈祖庙”。
即使到了现在,妈祖庙的香火还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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