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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心!工作人员劝阻野泳者不要下水,反被其推下水,你怎么看待?
寒心!工作人员劝阻野泳者不要下水游泳,反被其狠狠推落水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6月8日早上7时45分许,北京市玉渊潭公园管理处对公园东湖开展野泳治理时,发现几个野泳大爷想要下水游泳,工作人员遂上前进行劝阻。不料野泳人员不顾劝阻与工作人员发生对峙,在对峙过程中有一位野泳大爷将工作人员推落水中。
所幸落水位置湖水不深,工作人员及时起身站立,没有受伤,只是随身携带的两部手机、对讲机、手表、衣物等贵重物品都被浸泡损坏。事情发生后,玉渊潭公园管理处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6月8日早上8时15分许,辖区公安、城管到达现场,将野泳人员劝离并将其中2名野泳者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下午15时许,派出所已对这2名野泳者进行了行政处罚。下一步,公园将根据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向文旅部门申请将野泳者列入不文明游园黑名单。
玉渊潭公园内禁止游泳是有明文规定的,湖泊四周都立有警示标语,并且有专人巡查、劝阻等。但是每年夏季都有不少市民不顾危险,贸然下水,一些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2020年6月7日晚,在玉渊潭公园附近的河道内,一名野泳男子溺水失踪。公安民警、消防指战员和海淀蓝天救援队一起搜救,遗憾的是,当失踪男子被救援人员找到时,已没了生命体征。
2018年7月12日中午,一位60的多岁的老人在玉渊潭公园游泳后失踪,随后公安民警、消防队员和蓝天救援一起搜救。直到第二天下午14点10分,有游客在岸边发现老人漂浮在水面上,找到时老人已失去生命体征。
据玉渊潭公园管理处统计,从1995年到2004年十年间,在玉渊潭公园自然水域游泳死亡(即俗称“游野泳”)的人数达95人。其中,1998年最多,溺水死亡人数达15人。
点评:
现在玉渊潭公园的工作人员劝阻这些野泳者,也是为了他们的生命安全着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好心劝阻,没想到有人把他们的好心当作驴肝肺,趁人不备、推人下水。自己有错在先,却又错上加错,哪来的蛮横底气?
工作人员劝阻野游者不要下水,反被其推下水,怎么看待?
答案:继续劝阻野游者,阻止不文明现象,报警处理,并做出相应的惩罚。
事发时间:2020年06月08日白天
事发地:北京的玉渊潭公园
事发原因:
夏季到来了,游泳爱好者都开始到海里、游泳池游泳,北京的玉渊潭公园是严禁游泳的,却总有野游的大爷到此处游泳,第一、极不安全,第二、影响市容美观。
6月8日,北京的玉渊潭公园工作人员又抓到几名野游的大爷,极力劝阻他们不要野游,不料野泳人员不顾劝阻与工作人员发生对峙,在对峙过程中有一位野泳大爷将工作人员推落水中,所幸水不太深,只是随身的钱包、手机浸泡损坏了,玉渊潭公园管理处第一时间报了警。
其一、玉渊潭公园是供市民休闲、散心、锻炼的地方,不是游泳的地方。
其二、这严禁规定游泳的地方野游,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
其三、玉渊潭公园水深不明确,说不定有暗流,在此游泳是非常危险的,为了家人都不要在不安全的地方野游。
其四、玉渊潭公园管理处劝阻,也是为他们好,如果因为野游发生生命危险,家人痛失亲人,他的家人又会找玉渊潭公园索赔,为何当时没有阻止他们游泳。
对于这些屡劝不改的野游者,就应该给予拉入玉渊潭公园入园黑名单,列入不欢迎人群,即保护的他们的生命安全,又保护了园内环境优美,还阻止了不文明的发生。
最终这些野游的大爷被处于行政处罚,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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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酬(丑)有灵魂的兔子
北京玉渊潭,是个人工湖,水清景也秀,设了管理处。
这日例行巡,发现老头五,上身光溜溜,下身着短裤。
欲往水中跳,野泳把水凫,安全脑后抛,丝毫不在乎。
工作人员劝,老头还动粗,野蛮推人倒,跌进湖中仆。
幸亏仆倒地,不是水深处,生命没危险,没有阎罗赴。
手机对讲机,还有财与物,统统被泡坏,工作人员哭。
报案民警来,肇事老头捕。行政处罚先,暂且十日拘。
既然有禁令,又有人劝阻,强行野泳游,老头是人物。
不听还动粗,推人跌入湖,胆敢违法律,你真蠢如X。
倚老又卖老,做人不服输。早知会如此,何必又当初。
夏天的高温,确实让人燥热难耐。如果这时能在水里泡一会,比什么都舒爽。但是每年夏天因为贪凉下河游泳发生的意外,却屡见报端。
虽然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总有些人觉得这样的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总有些人会去尝试一下。6月8日,北京的玉渊潭公园里,几位大爷竟然公然下水野泳。
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敢去游野泳,这些大爷的胆子也是足够大,这都不是最厉害的,工作人员上前阻止他们,大爷们却把工作人员推了下去。大爷这么调皮,你家人知道吗?
面对工作人员的危险境地,大爷们还纷纷叫好,说不用管他,于是就去一边换起了衣服。
不知道大爷们可否想过,假如这个小伙子不会游泳呢?这不就是害人性命吗?何以如此淡定且冷漠?
当然后续的事情,也算给了大爷们一个教训。他们将被列入游园黑名单,玉渊潭公园再也不会为他们开放。
这不是很明显的故意伤人吗?如果这位工作人员不会游泳,那么推人下水者就是故意伤害别人了。想到这里,不知道现场鼓掌助兴得人还能笑得出来吗?
事件回放
6月8日,北京玉渊潭公园工作人员发现有人游野泳,便进行劝阻,期间,野泳者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在对峙过程中对方故意将工作人员推落下水。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不清楚工作人员水性如何的情况下将人推入水潭,我觉得这就是故意伤害。
就算不是故意杀人,但故意伤害是肯定的,而且要给与足够的惩治才能整治这些不尊重别人生命的人。
如果只是单纯的拉进公园游客黑名单,处罚过轻不但变相鼓励工作人员少管闲事,也是变相纵容犯罪,毕竟哪天淹死了,公园还得背上监管不力的名头。
淹死的都是会水的
每年都有被水淹死的人,除了洪水和沉船等自然事故外,很大一部分都是作死的。
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类人:
平时总是一副“你管我”的神气活着,待自己陷入困境的时候就变成了“你为啥不管我”的脸嘴,倘若不幸生命消逝,则是一副“你得给我管到底”的受害委屈状。
这样的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就算了,还要麻烦别人。
每个人都会遇到绝望的时候,如果做不到理解别人的善良和帮助,也请不要去伤害别人,别人的命比你贵重多了。
总而言之,很多时候危险就发生在自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当危险来临的时候也是防不胜防。只能谨慎行事,少去或不去做危险的事情,为自己着想,也为家人着想。
最关键的是,你作死可以,别带害无辜的人。
你会同情野泳或者故意闯红灯之类主观事件导致的伤亡者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通报2城管倒地不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通报2城管倒地不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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