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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民追赶盗贼先后跳河,结果双双溺亡,小偷家属是否应该赔偿?
小偷虽然死了,但小偷家属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之前看到的新闻只有短短的介绍,不能提供可以分析判断的信息。今天有媒体称,事发当日,事主汪某发现自己的包被偷后,立即上前追赶小偷,追到通济河台西桥附近水域处。小偷和汪某先后跳落河中,一直往河中心游。期间,小偷把汪某的包往回扔,于是汪某马上掉头往回游,小偷则往对岸游泳。可惜很快两人都体力不支,沉入了河里。
如果上述内容属实的话,小偷显然存在过错,应该为汪某的死负责,但小偷已经死亡,所以小偷家属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首先,事件的起因是小偷偷了汪某的包,小偷的行为是违法的,而汪某随后的追赶完全属于自力救助。
其次,小偷跳河的目的显然是为了携带赃物逃跑,属于仍在进行的犯罪行为。(具体包里有什么东西我们也不知道)汪某跟着跳下也无可厚非,只是后果太严重了。
再次,正是应为小偷偷包、逃跑、跳河等一些列行为间接导致了事主汪某的死亡。
综上所述,小偷家属应该对汪某家属做出民事赔偿。
当然,上面只是个人认为,而最终结果很可能是不了了之。(有网友说,人家小偷家属不起诉就烧高香吧!)
还有一名网友调侃:这分明是小偷跳河了,事主怕小偷淹死赔不起,这才跳下去救人啊。
这种调侃的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无奈和愤怒呢?
怎么说呢?不管事实到底怎么样,但我想说,偷盗是小偷行为,俗话说祸不及家人,小偷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代价,为什么人家属就该为此赔偿呢?
首先,偷盗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市民追赶也没错,俗话说狗急跳墙,什么事也干的出来,本来小偷就慌不择路,而市民穷追不舍,所以小偷本能反应跳河,不管看着已经跳河的小偷,市民到底出于何种心理,也选择跳河,这更无形增加了小偷的畏惧心理,才酿成双双身亡的惨剧,确实可惜!
其次,偷盗违法,但大家也要注意,碰到类似的事件一定要冷静处理,及时报警,切记不可一个人孤身追赶,人被逼绝境的情况下最容易走极端,给自身安全本来就是一种威胁,钱财被盗,多数人发现会去追赶,但这确实不是最佳选择,要相信法律,当然,钱财和生命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钱没有了可以再挣,生命只有一次。
在类似事件中,或许有些人很自信可以降服小偷,但孤胆英雄的行为本来就是一种危险行为,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强,凡事千万要三思而行,量力而行。
我本人认为,虽然市民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确实让人可惜,但小偷同样也付出了生命代价,祸不及家人,我们个人没有权利去评判别人的生死,即使小偷再可恨,但也要由法律去审判。
现在双方当事人已经死亡,却谈及让家人承担责任,这于情于理不通,当然,这只是我自身片面认识,最终结果有法律解决,我们只有拭目以待结果吧!
其实这事目前媒体的细节不够,仅仅说的两人先后跳河,并且都溺亡
似乎也很难证实两人是为什么都双双落入了河中。
是地滑的意外事故,还是小偷自己的慌忙存款。
追赶小偷的人,是为了抓小偷不惜跳水,还是被小偷抓下水中,还是为了救小偷落水性质差别都非常大。
比如,情况一,小偷慌乱坠入河中,事主跳河救人
如果当时是小偷慌不折路,意外落水,这时候追赶小偷的市民,奋不顾身的跳河救小偷,想着人命关天,岂料自己不幸遇难。
你看,这时候小偷的家属就不应该要求赔偿,甚至还应该感谢对方跳水救人,追加见义勇为,对不对。
情况二,小偷意外落水,落水前还把事主也拖拉下水,最终双双溺亡
两人当时追赶距离很近,小偷落水一瞬间还顺便把事主也拖下了水,最终溺亡。
你看这种情况下,小偷家属是不是还应该给事主赔偿钱
情况三,追赶小偷,然后逼迫小偷落水,自己也不幸落水呢?
目前,从现有的追赶小偷落水溺亡的案例中,的确有存在事主被判故意杀人,甚至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案例。
但是这限制在什么情况下呢?是把小偷逼迫跳入河后,故意不救,不让对方上岸,间接或者直接让小偷故意在水里被溺死的状况。
像这种单纯的小偷落入河中溺亡,过去最多无非就是人道主义赔偿
那么本案中,这样的情况呢?首先正如我前文所言,当前情况并不明朗。
但是可以预计的是,事主没有故意想让小偷落水让其溺死的故意,不然他自己也不至于溺水死亡
而即使最差的情况,小偷被逼迫落入河水中,死亡,而事主的死亡是由于追赶小偷自己的意外,那么也不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这个情况估计没有谁会赔偿谁了。虽然从情理上,小偷是存在侵权行为,感觉应该是小偷赔偿失主。但是现实估计很难。
1.小偷是得手后带着失物逃跑,还是发现后逃跑。如果小偷是带着失物逃跑,那说明小偷的犯罪行为还在进行,失主的追赶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2.在维护财产安全的同时,对小偷的跳河应该预料到有危险。唉,其实这话我也不想说,可是以前还真有很多案子这么说了。在小偷跳河时,不应该继续追赶,否则,就超出了维护财产安全的必要限度。😓
3.失主虽然是在维护财产安全,可是,在小偷进去河中的时候已经是将自己置入危险境地。然而,失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却不能预知自己的行为危险性,应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所以自己的死亡后果必须自己承担。😰
4.如果小偷逃跑时,如果已经放弃了被偷的财物,说明侵权行为已结束。失主应该放弃追赶,及时报警。如果这个过程中,造成小偷死亡,失主还可能需要承担小偷的民事赔偿。鉴于失主也在此过程中死亡。最后估计都是自己负自己的责任。
这个事件想让小偷家属赔偿失主死亡的损失,唯有通过法律来理清各自的责任。找律师才是维护各自利益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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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女子带小孩跳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女子带小孩跳河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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