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街头扇女童耳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老人街头扇女童耳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伙子只因不让座,被老人打了四个耳光,老人触犯法律吗?
不管让座与否,打人都是违法的,殴打他人,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天条给予行政处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年轻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就可以了。由据目击者称两人因公交车座位问题产生争执,并相互辱骂,老人动手打了年轻男子四耳光,年轻男子并未还手可知年轻男子并未与老人发生发生肢体冲突,纯属老人自己先动的手,且该男子并未还手,故老人因心脏病死亡,该死亡的原因,不是故意或者过失致人死亡,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年轻男人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但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公交车让座不让座,都是个人的意愿。,小伙子不让座很正常,也不至于道德绑架。被老人打了四个耳光,听起来就特别气憤,老人无权力打人,也是触犯法律。就因为你是老人,年轻人就必须给你让座,别以老卖老。老人应该有老人样。不让座也合情合理。年轻人也没有义务给你让座。
小伙公交车上拒不让座,老人怒扇小伙四耳光后猝死,该不该赔偿?
尊老爱幼是宏扬中华传统美德,但这不属于必然的责任义务,老人强迫年轻人让座,是为老不尊,无法不理的行为,自己动气,还出手圢人,叫做粗野蛮横至极。这样的人猝死应该是罪有应得,不该同情,小伙完全可以不必负担任何责任。
不过,从道德与人义上来说,国家一直倡仪年轻人给老弱病残和孕妇让座,按理年轻人不该和老年人计较长短,而应主动让座为最美,但小伙子并没有同情心,没有给老人方便,这叫失德,没有尊老爱幼同情弱小之念。但不属于他的责任义务。
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小伙子行了霉运,碰上了一个易心急的老人,而且这个老人可能患有高血压或者心机梗塞之类的病,所以,在情急气躁下容易动恼上火,甚至可以认为小伙和老人可能发生了语言冲突(题主没有说明这方面),不然,老人即便再生气,再心急,也不至于直接出手连搧他四个耳光,然后猝死?
如果,上面这些假设属于前者,小伙自认倒霉吧,从人道上来说,给点人道安葬也说得通,这不属于任何责任,若小伙不给,也说得过去,老人猝死,根本与小伙子没有半点关系。若然属于后者,老人有要求让座,可能语气过重,又不懂尊重,造成小伙出言顶撞,至使老人动气,急怒攻心而猝死,这情节又不同了!即他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为他而死。所以,这种间接伤害,也是担负部分责任的。
综合上述思想意见而言,大家坐公交车时,最好是主动的给老弱病残和孕幼让座的好,而不至让他们动恼引气,免造成节外生枝。若然不让座,也千万别和老人争吵,而做个什么也没听到的糊涂人。但老人们更该注意身己的身体,出门一定找人陪护,不要去强挤公交,更不能倚老卖老,为老不尊,强迫人家给你让座,因为大家都是乘客,公交座位都是谁先上谁先坐的,人家没有照顾你的责任义务,老人没有权利强迫别人让座。想让座必须学会尊重,学会客气一些,对人有点礼貌,这样,人家才会给你让座。
从道德方面讲,年轻人应该让座,但是不让座也不犯法。老人气性大,感觉年轻人必须给他让座,他不知道现在做事什么事是应该的,什么是不应该的。
也就是说年轻人没有给你让座的理由,都是花钱消费,凭什么给你让座,你可以用商量的口吻给你让座,不让是公道,让是仁义。千万别倚老卖老,遇事情商高一点,坏事也变好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人街头扇女童耳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人街头扇女童耳光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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