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女子带小孩跳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东女子带小孩跳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州:两女子凌晨酒后跳江,两的哥摸黑下水救人, 你怎么看?
首先:两女子喝酒跳水肯定是有难事了,每个国家在经济上行阶段都会有很多人自杀,大多是心里存在障碍和感觉自己不能融入社会。多数人自杀都存在心里暗示和问题,所以心里咨询的发展也会越来越重要,再一个两女子也肯定是喝酒上头加上不如意才会采取的极端方式。第二:的哥救人,我相信很多人如果看到这一幕一定会下去救人,特别是的哥这种流动性很强的职业,会碰到很多不同的紧急事情,所以的哥也成为我们国家发扬英勇救人主义的最好体现。第三:的哥救人很重要,但是一定要评估一下危险情况,如果自己不会游泳或者身体状况不好的情况下,一定及时报警千万不要自身冒险,这样就是两家人的悲剧了。女子跳河固然可恨,但是也是社会的弱者,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关心
如何看待广东河源一父亲因女儿夜不归宿当街暴打女儿扯头发?
广东河源一父亲因女儿夜不归宿当街暴打女儿扯头发,这一事件说明家长对管教孩子存在法律误区,依然停留在家法大于国法的错误认识;再则是粗暴简单教育方式已经不适合时代的变化;问题孩子教育怎样管教值得探讨。
家长的法制观念淡泊,对法律的误解。
看过视频都痛心,在光天化日,大街上拖住女孩的头发,煽耳光,女孩发出声声惨叫。
这是父亲在教育孩子吗?
诚然,作为父亲从内心根本来讲不愿意这样做。但面对叛逆的女儿,他也束手无策,气急之下用了最原始,最粗暴的方法,暴力管教。
在父亲看来,管教孩子是父母权利,天惊地仪之事。数不知 这种行为已经违法,孩子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作为未成年人理应受法律包护。
这位父亲法制观念十分淡薄,正如“广东浸猪笼”事件一样,认为家法家规管教自家事天经地仪,法律管不了。
正因为有这种想法,才导致他不分场合,不分手段肆无忌惮的执行“家法”。
我想说这位家长已经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全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侵害名誉权,故意伤害他人,那一条都涉嫌。
在物质文明发达的今天,对于那些法盲的家长应该醒醒了,不在活在过去封建思想,旧观念中,干违法犯罪之事。
教育孩子简单粗暴的方式已经被时代淘汰。
为什么还存在这种现象,完全是家长教育方式出现了偏差。
如今的社会是开放文明,不是过去封固闭塞愚昧。
现在的孩子接触的知识广,思想进步快,他们看问题更敏锐,相对成熟早,更理性,因而更加注重尊严与面子。
而家长依然用粗鲁暴力方式教育牲口那样,必然行不通,反而激起逆反心里,严重的会反抗对打,甚至离家出走。
这样一来矛盾严重对立,以暴制暴,你离家出走,我抓住就猛打;而孩子方,就产生恐惧,反而越不归家,这样很容易走上歧途,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
暴力教育方式,已经过时,在文明时代应该说服教育,引导为主,不应该强迫威逼就犯。这样不但侵犯了孩子合法人权,而且产生错误的严重后果,得不偿失。要么打骂让孩子变傻变疯,要么逼其离家出走。
怎样管教好问题孩子?
首先我们得分析问题孩子如何产生?
问题孩子产生与家庭成长环境有关:
家长多数是文化程度不高,不通情达理,更不是知书识理之人。
这样的人往往在夫妻关系上,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经常吵骂,不能很好的沟通。
父亲,经常有不良行为:酗酒、赌博、抽烟等等;母亲,爱慕虚荣、攀比、爱玩手手等等。
最根本最直接是家长不和睦,不负责,甚至婚姻破裂,成为问题少年产生的最大原因。
但凡,健康正常家庭出现问题少年几乎没有,因为家长所有精力倾注在孩子身上,盯着他们。
问题少年与学校有关:
这些孩子由于缺爱,缺少家庭温暖,他们自卑、易怒、严重影响学习情绪。
成绩故而变差,老师放弃,让他们共同抱团取暖。久而久之,会走上邪路,抽烟、吸毒、盗窃,甚至卖淫。
活生生将他们推入社会,危害社会。
此刻的父母,不但不管,还拿来与认识的邻居,亲朋好友的优秀孩子比。显得更加失落。
然后再用暴力教育,已经晚了!
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是家长个人责任,而是学校、社会共同责任。他关系到整个社会和谐,关系到一代人的发展,祖国未来希望。没有谁天生优秀,都是后天培养。付出与收获成正比,相信只有你付出了必定会有收获。同时看到法制教育任重道远!
如何看待广东河源一父亲因女儿夜不归宿,当街暴打女儿,扯头发?
首先亮明我的观点——该打。
我严重支持这位父亲。
一个小女孩不声不响,夜不归宿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你知不知道家长为此会急疯,急死。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
家长打你是为你好,如果是别人家的孩子,他都当笑话看。打你因为爱你,心里想着你,关心你,爱护你。
现在社会环境这么复杂,你学坏了怎么办?你被人拐卖了,卖到大山里怎么办?你被人控制在歌厅娱乐场所怎么办?哪一个的后果不比打一顿严重一万倍。
那些道德婊少在哪哔哔哔,不是你闺女,是你闺女你打的更重,闭上你们的臭嘴。
最讨厌很多人拿出西方教育理念教导我们该如何管自己的儿女!他们忘记了这是东方国家,几千年文化深深烙印在每一个华夏儿女心中包括劣根和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规则!所以我强烈支持这位父亲的做法!!
先来看看事件的相关情况:
视频加载中...12月6日,网友爆料称广东河源紫金县街头一名父亲暴打自己的女儿。男子拽着女孩的头发对其怒扇耳光,据围观者称是由于女儿夜不归宿,父亲气急之下才大打出手。
结合现场视频,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父亲涉嫌违法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孩子的亲生父母教育自己的孩子,打骂自己的孩子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于是也便有了棍棒底下出孝子这种无厘头的说法。实际上,殴打自己的孩子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可能未必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当事人必须在事后向公安机关做好保证,并且写下告诫书。
父亲教育方式太过糟糕。
这位父亲的教育方式实在是太过糟糕了。视频里他女儿差不多应该是是初高中生的年纪了,正处于青春期叛逆期,而这位父亲不仅殴打女儿,扯女儿头发,扇女儿巴掌,而且一系列动作都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当众进行的。
这种教育方式很容易增加青春期的女儿的反叛情绪。造成女儿性格上和心理上的某种扭曲。也许在表面上女儿会臣服于父亲的暴力,但是在内心中,这种教育方式没有任何说服力。
日常生活中的教育更为重要。
我理解这个父亲愤怒的原因,更理解他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孩子年纪尚小,就染上了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经常夜不归宿,在外鬼混。如果继续这个样子,先别说什么前途不前途的了,说不定孩子就会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但是,教育工作不应该只在事后进行,更应该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上。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帮助孩子建立起正确的三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实际生活中,很多父母平时对孩子缺少关注,缺少陪伴,而在孩子在心态上和行为上出现问题后,试图亡羊补牢,但是却已经为时已晚。
孩子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
很多孩子受到一些外界因素的诱惑,变得反叛变得不听劝告,行为变得不受控制。到了长大成年之后,很多人都开始后悔起来,为什么当初自己如此无知,行为如此幼稚。
其实初高中生也已经到了应该懂事的年纪,她们对自己的行为也应该有足够的反思和总结能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女子带小孩跳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女子带小孩跳河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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