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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空姐遇害案中打捞疑犯救援队向滴滴协商百万赏金?
我的观点是: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索要这笔赏金天经地义,没有什么毛病。
理由如下:
一、滴滴公司做为一家全国影响力巨大的平台企业,在空姐打顺风车遇害后为了尽快破案抓住凶手在媒体平台上面向公众发布悬赏告示,除了公安机关之外其他给案件侦破提供有效信息和工作协助的个人和机构组织都有权利获得这笔赏金。
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是民间人士组成的救援机构,不是国家财政支持的救援机构,虽然带有义务两字,但救援队员付出了辛劳,采购使用一些救援设备和物资也需要资金投入,救援对员也要吃饱饭才有力气投入救援工作,这些都需要钱,所以从这点来看,水上救援队提出要滴滴兑现赏金的要求无可非议。
二、滴滴公司做为一家公众企业既然面向公众发出悬赏邀约,就应该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尽快兑现悬赏金额。滴滴公司也有回应,不是不兑现,而是提供线索,索要赏金的人很多。由公安机关认定哪些是有效的线索,然后按照贡献大小,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也是可以的。
个人觉得,水上义务救援队可以多分一点,在水下打捞嫌犯遗体的工作本身是件挺辛苦的事,一般人根本不想干这个。
三、公众不能认为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名称里带有义务两字就讽刺挖苦,说既然你都义务的,干了活就要钱,这太没有高风亮节了,不是自己打脸么?这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如果没有滴滴悬赏在前,水上救援队也不会胡搅蛮缠找滴滴索要各种打捞费用么,既然有这么一笔钱,要过来改善救援队的救援装备,改善一下救援对员的生活条件,何况救援队要训练救援技能也需要投入经费啊,这些钱不是救援队员拿去用作个人享受,即使发点奖励给救援对员又何妨呢?
我们这个社会不能让哪些默默付出的无名英雄们既流血流汗,又流泪。
个人觉得,滴滴也不差这点钱,除了应该尽速兑现赏金之外,应该给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再捐一笔钱用作今后的救援经费便于帮助到更多有需要帮助的人。
这个水上救援队是想钱想疯了吧,要这笔钱不合适。
当时滴滴提出悬赏百万寻找凶手的时候,凶手不见了,滴滴要寻找的其实是犯罪嫌疑人和线索。警方通过视频监控锁定嫌疑人跳河为止,其实就是找到线索了,至于打捞尸体的救援队,本身对“发现线索”并没有什么贡献,只是辅助、印证警方的判断罢了。
警方找到线索,但是因为警方的使命就是寻找犯罪嫌疑人,这是他们的公共职责所在。警方是不该也不会索要这笔奖金的。至于打捞队,则没有资格拿这笔奖金。
但是,考虑到打捞队的辛苦付出,还是可以得到一小部分钱。如果这是一个民间打捞队,应该得到劳动报酬。平时他们打捞一笔业务,需要多少钱,比如5万,这一次也应该拿多少。可以适当高一点点,但是也就仅此而已。如果打捞队是政府办的,连这笔钱都不应该拿,因为其运营已经花掉了纳税人的钱,也就是运营经费。
对滴滴来说,既然承诺了这一笔百万巨奖,没有任何表示也不妥。滴滴首先应该给遇害者一大笔赔偿,相信并不在这100万奖金里面。这100万,滴滴还是应该拿出来,成立一个有关公共安全的公益基金。比如,用于以后进行举报的市民,或者对滴滴司机进行监督的人士。
本案发生后,滴滴公司相当被动,事实上滴滴提供的服务,短期内不但没有提高,还有很大的下降。滴滴取消了晚上顺风车的接单,进行了安全排查,结果导致很多城市叫车困难,而且也有更多滴滴司机的问题被曝光。滴滴应该花一笔钱来改进自己的服务,而不是简单地来进行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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