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载学生客车高速起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载学生客车高速起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于辽宁葫芦岛撞死5个小学生的交通肇事逃逸者,能判死刑吗?
这个问题绝对是死刑,想都不要想,不要以为靠着精神病诊断或者心情抑郁激情这些奇里古怪的名词能够解脱。
这是一种故意的行为,是一种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总之看到这件事情的时候心里非常难受,这不仅仅是能用心理变态来解决了,如果我们的社会还是有某些刑法比较残酷的,那种几千到几万刀的故事,石头丢下去的故事,那么我想很多人会支持这种刑法继续使用。
我想还有一种更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个人交给受伤害的家长们来处理,然后免除这些家长的责任。
如果用语言可以挽救的话,我想骂人已经不能够解决任何问题。仿佛只有暴力才可以解决。
法律上的事情我们不考虑,由法律专家有许多法律机构来完成,我们只考虑就是如何安抚那些因为这件事受伤的家庭,因为这件事给社会所带来的恐慌,每一个人都会感同身受,每一种人都会感受到这种危险,如果不制止的话,说不定哪天都会发生在自己的心上。
恐惧会蔓延,所以制止恐惧最好的办法就是消灭恐惧的来源,消灭制造恐惧的人,消灭制造恐惧的一切原因。只有法律才能完成这一步。只有消灭才能让每个人都安心,让每一个狂妄的人都自行收敛。
这不是一件让每个人可以以为是别人的事,都会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事情发生了,这种事每个人都会反思,每个人都会讨论,每个人都会愤怒。
所以说大家就等着结果。
回答,不能骂人,所以我不骂人。
我是沈阳的,每天早晨送孩子上学,学校门口都很拥堵,但大部分家长都在右侧车道缓慢行驶,到校门口后孩子下车由志愿者家长接孩子下车送到安全区。但仍有部分家长把车开到右侧的人行道上。你家孩子方便了,别人家的孩子就得从你的车前穿过。
今天看到葫芦岛这个视频,我决定到民心网投诉了。
由于案件还在侦破阶段,许多细节还没有出炉,过载的判断并不合适,作为一名法律爱好者,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第一,伤亡非常惨重
案发至今,最受关注的可能是孩子们的伤亡情况了。据最新报道,截至22日16时50分,已造成6人死亡,17人受伤。
之前报道是有5死18伤,看来,在送医院抢救的过程中,又有一名学生,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
另据建昌县委宣传部今日8:30发文介绍,共有5死19伤,重伤3人。
估计这个数据的差异,在于统计时间的不一致。
据建昌二小工作人员介绍,伤亡学生是学前班和一年级二班学生。也就是说,伤亡孩子的年龄,主要集中在5-6岁,最大的8岁!伤者中,还有一名教师,一名家长。目前,教师已经转院,家长情况不详。
比花儿还娇嫩的年龄啊,还没怒放就凋谢了!
第二,关于凶手
凶手确实是青牛山村村支部书记韩某升的儿子,叫做韩某华,29岁,前几年结婚,有一个5、6岁的女儿,之前在沈阳打工。案发一个多小时之后,韩某华在驾车逃逸的过程中,被警方抓获!
犯罪动机。目前,据建昌县宣传部介绍,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便采取极端措施,驾车随机冲撞,导致案件发生。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遇到了一些不如意,就要那毫无防护能力的孩子开刀——对于这样的人,除了严惩,别无他法!
第三,可能受到的刑罚
按照宣传部门的介绍,如果法庭采信的话,我们基本上可以判断,凶手韩某华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的报道和通报,该犯罪嫌疑人的犯案情节,完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该罪的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即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
从主体条件来说,该嫌疑人已29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惟愿不要出现诸如精神病之类的免于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况。
从主观要件来说,该犯罪嫌疑人明显具有主观故意。当然,具体情况有待公安机关侦获。
由上述分析可知,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鉴于该嫌犯的所作所为及其后果,极为严重,应当按照最重的处罚,也就是说,可以按照最高刑罚,处以极刑!
作为教育人,我一贯坚持给人以改过向善的机会,但对于这类穷凶极恶的人,给他们生机,其实就是不尊重其他的生命!
但不论怎样,这些如花一般的生命,已经凋谢了,再也不可能断续重生!
只有祈愿,这些可怜的孩子们,一路走好!
希望所有的家属,节哀顺变——说起来容易啊!
希望当地倾尽全力,抢救所有伤者,并尽快启动心理干预,让他们早日重返正常生活!
也希望警方尽快侦破此案,还社会安宁、家庭祥和!
谢谢小编的问题,
这是明显故意撞的,危害性非常大,后果非常严重,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这样都不判死刑天理难容!民愤难平!!!不光判他死刑,还要查查他的家族,是不是贪污犯黑社会背景!
谢谢邀请!
11月22号,12点左右,在葫芦岛建昌二小门前发生重大车祸,一男子驾驶一辆奥迪A6,撞向多名小学生,然后驾车逃逸,警车一路追赶,将奥迪车别向路边沟内,并将其控制住。
截止现在,已经造成5人死亡,18人受伤,死者均为小学生,
根据目前的新闻,尚不知是一起蓄意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还是普通的交通肇事致重大伤亡逃逸。
如果只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没有死刑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对方造成5人死亡,18人受伤,应处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致5人死亡18人受伤。不出意外的话最少是无期徒刑了。有机会被判死刑。
总之,不管是涉及哪种,这个人也要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严重的惩罚。
厦门机场一大学生擅自拉动航班应急舱门,只因好奇,如何看此事?
只因为好奇,大学生擅自拉动航班的安全门,对这种情况的看法是这样的。
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因为现在的年轻人的求知欲,自以为是,自大和对法律的无知。
可以这样想一下,一个人在想知道不清楚的事情的时候想弄清楚,所以就擅自拉动飞机上的安全门。
如果这个大学生知道拉动这个拉手的后果很严重,那他一定要慎重考虑。
现在的年轻人,因为大多的独生子女的原因,在家里都是娇生惯养,父母宠腻。在学校里因为现在法律的原因,也是老师不敢管,而对法律又没有丝毫的敬畏。
由于以上原因,现在的年轻人是无所畏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真是那句“头脑一热,死都不怕”。
总是来说,现在的年轻人,特别是大学生,自以为知识多的不得了,没有人能比,没有事不敢做,也不考虑后果,所以导致犯错的时候太多,有时候会犯致命的错误。不要说拉飞机上的安全门,就是一个头脑发热,去自杀,跳楼这种情况也经常出现。
现在的青少年需要普及法律知识,让他们有畏惧感,有正义感,要多想集体的事,不要总是想着自己。这些都是与现在老师素质低的原因离不开的。
现在的青少年却少是素质教育,以前的爱国家,爱人民,爱集体的思想现在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自我。
如此看这位大学生擅自拉开飞机紧急舱门的行为?我看他书念傻了!这么简单的物理现象都不明白说他呆傻症并不为过。
都知道飞机在高速飞行中必须是全封闭状态,会和空气产生极大的气压,一旦有透气的地方很可能因为大气压涌入机舱造成飞机失衡甚至机毁人亡!他的行为完全触犯了民航法律应该判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让他长记性!
厦门机场,一名大学生在飞机落地滑行时拉动应急舱门把手,引发驾驶室警报,然后机组人员报警,该名大学生一下飞机就被警察带走,随后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 10 天的处罚。
好奇害死猫
人们常拿好奇害死猫这句话来形容有些好奇心过大的人,往往会因为自己的好奇心造成很坏的结果。
而这名大学生在飞机落地滑行时拉动应急舱门把手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好奇。
殊不知你这个好奇,已经触犯了法律。
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6条和第25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该行为扰乱秩序和危害飞行安全,民航公安机关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安全意识太低
由此可见,该名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有多低,他竟然不知道正在滑行的飞机不同于一般的交通工具。
我甚至怀疑他是有意为之,因为他在此之前和空乘人员有过一些言语冲突。
这是及时被发现了,如果舱门真的被他打开,万一造成什么事故,他这辈子就完了。
法律意识淡薄
作为一名大学生,法律意思淡薄得让人难过。
现在新闻上屡屡有人人因为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或者殴打正在驾驶公交车司机的事例,无一例外,这些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而这个大学生的行为,和那些人的行为并无两样,都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如果他连这点法律常识都没有,我只能觉得我们现在的教育是悲哀的。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无论是好奇还是其他原因,这名大学生都受到了处罚,也希望他可以经过此事,明白一些道理。
题主你好,在湖北上学的大三学生,因为好奇将应急舱门的透明盖子取下,并扳动舱门的红色把手,想看应急舱门会不会开。而他为自己这么做的原因给出了简单的几个字:只是因为好奇!最终获得了民警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 10 天的处罚。
航空公司为了防止会有人无意触碰到应急出口装置,特意把靠近应急出口位置的15、16排的座位空置。而这位大学生本来坐在27排,在去过卫生间后,自行坐在了16排的座位上,并横躺座位上睡觉,在工作人员的多次提醒下,仍未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大学生在飞机下降之际,竟然把应急舱门把手保护盖拿了下来,把玩了之后,一个藏在了行李舱,一个放在了座位下面。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飞机落地滑行之际,他竟然去拉应急舱门的把手!还好机组人员及时发现了他的行为后制止了,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一名大学生竟然有如此的举动,把生命安全当儿戏,如此没有安全意识,不遵守规则,险些造成悲剧,这说明了什么?
一、有些大学生高分、低能、愚昧无知
已经是大三学生了,即使第一次做飞机,也不可能一点安全常识都没有,竟然如此把安全当儿戏。只能说明这个人只是高分低能,智商明显的偏低,各种行为表明这个人行为举动过于幼稚,如同孩子一般。安全意识过于淡薄,明显不是一个大学生该有的行为和举动。
二、没有规则意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小我们的家长就会教育我们,别人的东西不要随便乱动,动别人东西之前要征得别人的同意,更何况是公共场所的东西。这位大学生的举动明显的是缺乏家教的行为,根本不懂得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太过于没有教养。
看到有空位就赖着不走,多次劝说都不肯回到自己座位上,说明这个人不懂得遵守规则,一个没有规则意识的人,我行我素惯了,做事都是以自我为中心,这也是严重家庭教育缺失的表现。
三、安全意识淡薄
一个大三的学生,已经经历过十几年的教育,有句话叫就算没有吃过猪肉也应该见过猪跑,从小家长和老师就会教育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不安全的,不会连 这点安全意识都没有吧?你好奇,你把自己和别人的安全当什么了,自己的命不值钱,并不代表别人也和你一样,很显然是家庭教育缺失严重,一个被骄纵成性的人。
综上所述,虽然这位大学生已经收到了10天的拘留处罚,这种处罚远远还是不够的,对这种没有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的人,10天的拘留解决不了问题,应该要对他进行长时间的教育,才会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载学生客车高速起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载学生客车高速起火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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