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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时期,日军的“特高课”真的有很多女特务吗?
二战期间日军在中国的“特高课”有两套组织,一个是驻中国各领事馆警察署里的特高课,另一个则在宪兵队里。因为每个宪兵队都是由“庶务”、“警务”(军事警察)和“特高”三部分组成的。特高是针对反日人员的防谍机构,因此,他们每天都要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跟踪、抓捕和刑讯,作为侵略者的爪牙与鹰犬,他们的工作经常处在危机四伏,险象环生的状态之中。而女特务即便是有,也只能做些眼线之类的密侦,或利用美色的诱惑来进行策反工作,至于那种衣着光鲜,油头粉面的女特务,竟然会成为故事的主角,这恐怕只能在博人眼球的影视中才会出现吧?现实中的可能性并不会太大,而且在数量上女特务也绝不会太多。也许是地域不同的原因吧?比如在黑龙江省的一份材料上,到六十年代仍未归案的,前日本关东军宪兵队任用的敌特名单上,仅齐齐哈尔市就有五百多人,其中密侦339人,特务93人,宪补39人,翻译24人,联络员22人,嘱託5人,另外还有特搜、腿子等等。在这五百多人的名单当中,女性只有一个博淑芝,从名字上看也绝非是日本人,至于名单中的日本宪兵队军人,后面都标注了军衔或职务,比如浜端派三郎准尉、星实敏宪兵队长等等,而博淑芝后面标注的,则是外号“野鸡大王”这种疑似娼妓的浑名,另外,在日本战犯,齐齐哈尔宪兵队少尉土屋芳雄的回忆录里,他所使用的那些中国人里,比如宪补候尉民、密探任长龄、翻译田维民等等都是男性,根本没有提到过女特务,可见这类高危的工作是不适合女性去做的。
以上是在逃敌特份子的名单,至于已经落网归案的女特务是否还有,或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看看这些名单也挺有意思的,里面除少数日本人,比如翻译川户毅,密侦井上登、天苍、高桥稔等等,还有疑似朝鲜人的,比如密侦崔孟铉、崔铉淑、金正德、朴洪泰等等,还有在宪补里面不知属于哪个国籍的李烂具、李烂晃等怪异的名字。
作为日伪统治政权监控中国人的工具之一的密侦,是这个监控工具的神经末梢组织,当时已经渗透到了各行各业,几乎到处都有他们的存在,许多店铺的老板,还有大车店、旅店老板甚至贩夫走卒、还有妓女等等,都被宪兵队发展成为了密侦,这些眼线们每月只能领取点高粱米、大豆、白面之类的粮食作为报酬,然后时刻监视着中国人的动向,一经发现便会立即上报,比如在日本人的档案中,由华北八路军派到中苏边境地区进行秘密活动的车站苦力张玉和,就是被东海镇小旅店掌柜,密探梁某告密后,遭到日本宪兵队逮捕的,张玉和就是京剧《红灯记》中李玉和的原型之一。
关于宪补这个行当,现在只有在京剧《红灯记》里才能看到,身穿风衣,头戴日军战斗帽的候宪补,到李玉和家送上宪兵队长鸠山的名片,他应该属于公开身份的特务吧?在这五百多人当中,翻译的数量只有24人,可见当时会日语的人并不太多,而对于翻译官们的来源,有些网民想当然的以为都是当时的留日学生,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那时留学生都属于精英阶层了,比如鲁迅等等。因此,当时的翻译来源,只能出在大连,因为自从1905年的日俄战争结束后,原来沙俄占领下的“达列涅”,转而被日本所霸占,并由此改称“大连”,然后便开始在大连地区开办工商业和学校,在20多年的殖民教育之下,当地的学生被迫学习了日语后,到1931年918事变时,翻译的来源也就自然的产生了,但大多数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日语的人员,一般是不会主动去做翻译的,比如著名的反派演员方化,《平原游击队》里日军松井队长的扮演者,他在大连商专毕业之后,凭借自己的日语水平所选择的工作,就是到日本人控制下的“满映”(长影的前身)去做学徒。长春解放以后,原来在长影做录音工作的方化,被金山导演所选中,从扮演日军武长开始,一直到《平原游击队》、《三进三城》等影片中扮演日本军官时,都是操着一口流利的日语而无需他人配音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啰哩啰嗦的有点跑题了。
二战时期,日本大男子主义盛行,妇女地位十分低下,根本不可能会被接受加入军队的。更别说特高课了。即使是有女特务,也并不是有正式编制与军阶的人员。而只是外围运用人员,即无编制的临时工。现在的很多影视剧,很多日本女军人,纯粹是创作者不了解历史,凭空胡编乱造的。
就日本重男轻女的德行日本军方会看的起女性吗,除了色情间谍会有女情报人员会被重用吗,连著名的川岛芳子都没有正式的日本军衔,就挂了个伪满洲军的军衔,其它的你自己考证吧。
Papi酱公司知名博主遭遇家暴,这事你怎么看?
宇芽,原名何雨虹,是Papi酱公司旗下知名美妆网红,曾经做过三年化妆师。微博粉丝超过70万,抖音粉丝超过190万,曾经因抖音上的一个蒙娜丽莎的美妆视频火爆网络。
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就是这样一个博主在生活中,却不知经历了多少个日夜的挣扎与恐惧,才鼓气勇气站出来,诉说她被一个所谓的“完美”男人家暴的事实。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围。实施家庭暴力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有时候也承担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不仅只限于夫妻、子女等亲属关系,监护、抚养、寄养、同居关系等家庭成员以及共同生活的人实施暴力,也被视为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家暴受害者可依法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
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受害人或加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机器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可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一下拘留。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在第一次遭遇时就应该采取必要措施,后面也不会再被家暴数次。不要相信家暴男的悔过,那只是鳄鱼的眼泪。当发现男人家暴时,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保留证据,第一次就给予痛击。家暴,你弱他就强,你强他就怂。他就是欺负你弱小,你不反击,会让他变本加厉。这是多少次验证过的结果。假意迎合他,然后痛击他,最后离开他,这才是应该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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