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7名造谣传谣者被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7名造谣传谣者被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人造谣说浙江卫视的7个主持人被包养,造谣者会负法律责任吗?
不仅造谣者会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传谣者也会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网传浙江卫视七人被包养一事,浙江卫视在29日给出了回复,并在公共社交平台上晒出相关辟谣声明。
在声明中写道:相关主持人已经报警,并且已经采取相关法律手段,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造谣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既然主持人已经报警,那么这些人要承担什么处罚呢?
造谣诽谤他人的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款。根据第四十二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在我国《刑法》的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为这次被造谣的是浙江卫视的七人,而且还都是公众人物,这种情况一般会被称之为情节严重,如果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该是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此时够得上刑事责任,那么造谣者得到的惩罚会更大。
造谣者同时还有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些年,不断有网友在网络上诽谤明星,并被明星起诉,最近有一个案例是说包贝尔起诉一网友诽谤,被判在其社交账号显著位置发表声明,向原告包贝尔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共计40000元。
造谣者之所以会被造谣对象起诉,这是根据《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被造谣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造谣者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法院如果认定构成诽谤他人,会根据原告的请求要求被告删除诽谤资料、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所以,此次造谣浙江卫视7个主持人被包养的造谣者,不仅会被拘留甚至判刑,而且还有可能被造谣者起诉,并承担经济赔偿。
造谣“上海老人公交上打伤孩子”嫌疑人,知乎有高分帐号,爱好写小说,要如何理解他的心理?
我觉得这是臆想成魔了,自以为造谣也是创作!
握在每个人手中的双刃剑
互联网的爆发式发展无疑是锻造一把神奇的双刃剑,每个人都能提起它肆意挥砍,有人用它监督社会的不公,也有人用它制造网络暴力。不需要实名发言的网络,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自觉的为自己的发言负责。
知识经济时代,人人都想写爆文
随着知识经济愈发被重视,网络爆文的利益越来越丰厚,可造谣的代价却没人关心过。
人人都想写爆文,但爆文素材不是人人都有。有人为了博人眼球刷存在感,有人为了爆文背后的经济利益,所以这位知乎大咖造谣博眼球的行为,也好理解。。。刷爆文嘛,随便写点不负责任的故事,利用网民的善良,随手制造一篇百万级的阅读量,过万评论的爆文,被抓之前,我想他都是挺自嗨的。。。。。。
造谣就是犯罪,应该重罚
这位“作家”编造的故事,还好只是欺骗了广大网民的善良,并没有指名道姓的诬陷谁,更没有伤害过多无辜者的利益。
有些造谣者的行为底线之低令人发指,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近几年春茶上市前,朋友圈里都会疯狂的转发“春茶农药残留致命”的谣言,虽然后来有权威媒体和多个专家站出来辟谣,但是谣言扩散性比病毒可怕的多,千千万万的茶农受此影响,成吨成吨的茶叶滞销。只是为了几百块的爆文利益,给茶农造成过亿的经济损失,这类谣言,更应该刨根问底,追责到人。
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更为严谨的网络管理条规,不是为了限制言论自由,只是为了让造谣的代价大到被人注意,少让无辜的人因为别人的随性、不负责而受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7名造谣传谣者被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7名造谣传谣者被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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