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纪委书记送情妇千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纪委书记送情妇千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发现同事不可告人秘密?该怎么办?
建议处理这都事,分五步走
第一、装着不知道他们的事
第二、不在人前人后议论
第三、尽快调换部门
第四、如果故意找你的茬,可以跟领导谈谈心
第五、如果和领导谈心效果不好,可以找纪委谈
我身边发生的事儿,我和她两个人在一间办公室工作,领导每天都来我们屋里和她聊天,总是想方设法把我支开,让我给他们提供方便,我看不惯他们龌龊的事情,他们各自都有家庭,同事间聊天很正常,他们聊天插门就不正常了,我没有助长他们的行为,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他们对我的做法非常不满,于是领导事事都给我穿小鞋,找我的茬儿,就连单位共建提供的我孩子上学的事儿都给我设障碍,后来她入党了,每年都是先进,工资三年一晋升,最后还提干了。不知道的人以为她能力强,工作效率高,其实都是靠献媚讨好才得到的。这种人让我鄙视👎我做人的原则是:做人首先是善良,其次是堂堂正正的,不搞歪门邪道。
同样的事,不同的态度。在我办公室隔壁有个男科长,管单位的采购工作,工作中认识一个女售货员,那个女人经常来单位找他,他们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我同屋的那同事,明知道他们是情人关系,还随时给他们提供方便,那个女人来了,科长不在,她马上打电话到处找科长,通知他有人找,科长情人也不慢待她,总是送给同事护肤品等礼物🎁对于办公室的不正之风的态度有人助长,有人抵制,结果是助长为乐,抵制的遭殃。
看您的描述觉得您领导十足的小心眼儿,办事也欠妥。既然被见到了还不如大大方方坦然面对主动和您打招呼更好。也不用解释什么越解释越假,虽然都知道男女的事都是背后哄哄,上下级关系挺好谁敢说他俩有事?
他就不该把您撤职,撤了您能掩盖他的事实真相吗?所以说他不明智。
谁都知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只有这位领导不知道。
我的老领导在单位也有“铁子”,我们经常还一起吃饭谁都知道咋回事也没人议论。既然有这事了不值得背人,还不如就公开一点儿更好。越是捅捅咕咕神神秘秘的越让人讲究。
发现同事不可告人的秘密?怎么办?
我的选择是保守秘密。因为是不可告人的秘密。后果一定会很严重的,轻的能挨骂挨打,重点的就会丢掉工作,破坏家庭,在严重的能进监狱里了。
因为我和他是同事,天天打交道,属于熟人,多少有点抹不开面子,再说,他知道了是我揭发的,一定会报复我的,怀恨在心,能记一辈子的。别的同事也不会说我做的对,只能说我是叛徒,理我远点,不会说支持我的行为。
这个秘密如果是关系到家庭破解,更不能说了。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做个好人吧。再说如果是双方都愿意,别人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没有经历别人事,不知道别人心里的苦闷。
这个秘密如果是关系到违法行为。我想,他不可能就做这一回的,再不去做违法行为了。肯定还会再做的,肯定能暴露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到那时候,法律法规会给他做出判决,严重到什么程度也能有正确结果。
从来没有不暴露的秘密,只不过是时机没到。再说,从过去的经验来看,揭发别人的最后都没有好结果。不是被违法人知道了,就是被违法人报复了,政府部门说的实名举报,有几个没被被举报人知道???政府说保密,我感觉不太可靠。现在人在利益面前有几个能守住底线?糖衣炮弹的力度够大的…
所以考虑众多因素,我只能选择不说,烂到肚子里面,假装不知道了。
以前也有人提过类似的问题,我曾经这样回答过。
领导和女同事暧昧的事情,自己要尽量避免遇到。单独去别人办公室,先咳嗽,再慢慢走近敲门,提前扫清尴尬障碍。
尽量不要把自己置入尴尬境地,更不要自己好奇主动打听探看,故意去撞见。更别想着抓别人的错,搜集证据,用证据要挟别人。
如果运气不好,没有避开,不小心遇到了。最好是趁别人没有发现,自己赶紧离开,就当自己没有来过,没有看见过任何状况。
如果更不幸的是遇到了,对方还知道你发现了。你要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该谈什么谈什么,谈完赶紧走人,从此不再提及此事。
过一段时间,他们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也就不在提防你了,最新获得或少会对你有些感激的,会给你一些好处或者在工作上有所关照,彼此心知肚明就可以了。
今天题主的问题,是已经遇到了,还被穿小鞋了,怎么办呢?
反正领导也被撤职了,你回去好好上你的班,这事儿提都不提,就过去了。
关于领导私生活的事,虽然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但终归是人家的隐私,跟你有什么相干?
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各取所需。自己过自己的日子,何必操心人家的私事呢?
他俩既然敢公开这样做,必定是已经做好了,承受一切结果的打算。
都是彼此的小三,有没有好下场,家庭会不会破裂,是人家的事。都是成年人,别人自己去面对。
都是成年人,每个人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都不一样。自己的行为自己承担责任,旁人没有必要对人家的私生活,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的。就当没有看见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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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秀波犯了重婚罪吗?有法律依据吗?他应该被判刑吗?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吴秀波和陈昱霖没有以夫妻名义相处的事实依据,所以不构成重婚罪。同居不等于重婚,重婚需要一定的构成要件,首先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街坊邻居都能证明她们是夫妻。或者领了结婚证。或者公开举办过婚礼。吴和陈是地下情人,搜集这些证据很困难。只有女人一方提出是重婚,法院也不会彩信!所以想治吴秀波重婚罪很难!不过这次吴秀波诱捕陈昱霖确实太渣,人设彻底崩塌。女孩固然可恶,但不至于被至于死地。
这是应该伪命题。重婚罪的定刑,有他的规定。吴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要看他们的行为是否达到构成重婚罪的要件。从女的妈妈公布信息,她妈妈知道女儿是以婚外情的形式,而非婚姻的形式,所以,根据目前媒体的信息,应该不属于重婚罪。定罪否是国家司法机关的专业行为,旁人不好参与,所以这是个伪命题。
婚外和婚内搞清楚了,再来看这个问题。
呵呵,那个陈什么不过是小三,根本不是婚内,哪来重婚?
至于什么罪就更搞笑了,也就是一道德谴责问题,更何况现在是谁在要求法律介入!
袁院长的人体艺术照是否原创?是手滑误发还是正常分享?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袁久红教授发不雅照到工作群的事件还在发酵中。袁教授仅凭一己之力,就把学校带火出圈,也把自己从万众敬仰的神坛推进身败名裂的深渊!
这个“瓜”够大,毕竟高校教师是个神圣职业,高校院长更是万人仰慕的职位。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一个知名“985”高校的院长、教授、博导,竟然在300多人的“院长工作群”中发不雅照片,如此低级下流、毁人三观的举动,将他丑陋不堪的心灵赤裸裸地暴露在众人面前,他成为人人唾弃的对象。
也可能是袁院长手滑了,无意为之,有人提醒他,但他并没有注意到,错过了撤回的最佳时机,一时引起众人围观,所有人都很震惊,也很疑惑,袁院长这色情照片是否原创,女主角是谁,究竟是发给谁的,是情人、同事、还是学生?无论其本意要发给谁,现实的结果是把淫秽不堪的照片发到了300多人的工作群,其行为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利用即时通信软件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当然,其是否有包养情人搞权色交易或钱色交易的情形;或是有利用职权胁迫、威逼、猥亵女下属、女学生情形,亦或是利用裸照威胁、敲诈他人的情形,需要纪检、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清楚,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待。
更希望袁院长是被人陷害,毕竟他是知名专家、教授,又有一定职权,树大易招风,被人陷害也不是不可能,只是袁教授不像郑州某学院谭副院长那样,明明自己在工作群里发表不雅言论,却说自己被盗号,成为当时一大笑柄。袁院长一直未发声,因为他相信清者自清,事实胜于雄辩。但毕竟事实已经造成,公众急切知道真相。
此事让形象受损的不仅是袁本人,受损最大的还有东南大学,毕竟他不仅代表着自己,更代表着学校。东南大学及时对袁教授做出免职处理,尽可能减轻此事带来的负面影响。至于袁教授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情形,专业的事情必须交由专业部门查证处理。
袁久红事件再次暴露了当前部分高校在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漏洞,真心呼吁高校要引以为戒,加强师德教育,无论是高校领导还是普通的教师,都要时刻注意谨言慎行,不要再发生如此不堪,“玷污”教育圣地的事件。
一、不是原创
图片左腿上有右手加持,右手的人应当位于左侧,再用左手拍照,根本拍不到任何东西。这说明拍照现场肯定还有第三人。袁院长是个主意私密空间的人,不可能成为threesome 的一员,所以建议断定该图源于网络。
二、是否手滑,不确定
㈠有可能是院长和好友分享图片,不小心点了错误的照片,鬼使神差地发到了332人的马院长群。但是依然有其他可能:
㈡袁院长的下属想搞掉上司,自己上位,所以趁院长上厕所时手机未关机而陷害他;
㈢感觉袁院长的另一个女朋友占了上风,处于下风口的女朋友趁袁院长打盹时刷脸开手机发图片报复“这个负心汉”;
㈢院长使用无密码的三星老手机,在公共场所遗失手机,被拾获者恶作剧;
㈣手机中毒或者被黑客劫持,也不得不放,现在很多特务专门盯着我国的官员,袁院长是副厅级干部,也是外国情报部门盯牢、随时准备陷害的对象。
个人认为这两个问题,都与袁院长着相关联系,艺术照是否原创及是手滑误发还是正常分享,这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虽然造成了不好影响,但是应该给当事人说清事实真相的余地,问题出在哪里,是轻是重自有定论。
人体艺术照和淫秽照片有着本质区别,人体艺术照是通过摄影的方式,展现人体之美,就如人体绘画一样。如果袁院长的确发的是人体艺术照,只要这张照片没有涉及侵权行为,那么和发淫秽照片在性质是不同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法确定袁院长究竟是发的什么内容的照片。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那就是在工作群里发此类的照片显然是违规的。袁院长作为一院之长不会不明白工作群的规定吧。怎么可能有意为之呢?除非脑回路出现问题。
基本上可以确定是属于误发,其实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出现微信群的误发情况还是有一定的比例。不过袁院长在工作群误发这样的照片,不论是艺术照还是淫秽照都是不妥的,一般人都知道,像这类照片除了另有目的,正常情况下都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不会在群里随便发的。
袁院长的行为究竟属于什么性质,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但不论最后的结局怎样,袁院长不是一般教师,身为一名领导干部发生这样的行为,不能对照普通的人标准去要求,而应该对自身有更高要求。所以看待这个问题,必须从领导干部的角度来考虑。
东南大学大学袁九红院长,在工作群中发一张人体艺术照,是手滑误发,还是正常分享,这个文题也只有袁院长自己清楚,我个人认为是手滑误发,或者是想发给别人,确误发到工作群里,你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院长,应该,是思想觉悟高,做事严谨,可院长确在群中发不雅照片,引起的蝴蝶效应是多么轰动,一般来说是不会做这种傻事,把自己的清誉毁在这张不雅照片上,做为高校的教授,院长,为人师表,为人表帅更应该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不管是自拍误发,还是正常分享,都是不正当的兴为,影响极坏,应该受到严肃处理,加强师德,师风,,整顿教师队伍的害群之马。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纪委书记送情妇千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纪委书记送情妇千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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