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孩被老师狂扇巴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孩被老师狂扇巴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贵阳一两岁男童遭幼儿园老师连扇巴掌后头部骨折?
首先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不要私了 不要调解 该法办该判刑 绝不能手软。同时也应该研究一下老师为什么会这么做?为什么胆子这么大?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以后怎么避免再次发生这种悲剧?从哪几方面着手解决?这些年类似的案子已经不少了
近日,贵阳一私立幼儿园男童遭老师扇耳光导致左侧顶骨骨折,老师用被子捂住男童的头,孩子呼吸苦难,双脚乱蹬不断挣扎。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表示,该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涉事幼儿园也属于无证经营。目前,老师已经被警方拘留,幼儿园也将面临强制取缔。
结合相关视频,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视频加载中...这名老师已经涉嫌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解释: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认为这名老师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从视频以及事件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她使用全力连续狂扇孩子多个巴掌,而且用被子捂住他的头,造成孩子呼吸困难,她的这一系列行为已经不单单是普通的殴打了。她的行为就是故意想要对孩子造成伤害,而且她的行为也确实对孩子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只有对她采取严厉的处罚,才能平民愤,才能给受伤的孩子和他的家长一个交代。
涉事幼儿园及其负责人同样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新闻来看,涉事的幼儿园本身属于无证办学,涉事老师又没有教师资格证。因此,幼儿园的相关负责人需要为此承担责任。他一方面为了个人利益选择违法办学,无证办学;另一方面在已经违法办学的前提下还没有做到对员工的选拔,监督和日常监管工作,使得像当事人这样的无职业素养,无师德的恶人混入了学校的教师队伍,造成了对孩子的严重伤害。因此,我认为这家涉事幼儿园在本身需要被依法取缔的基础上,幼儿园的相关负责人也需要因为这起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
我国很多民办幼儿园的师资和办学水平令人堪忧。
由于幼儿园还未被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中,而一些公立幼儿园又名额有限,这也让很多人从中看到了赚钱的商机。于是,很多像这起事件中的当事人一样没有职业资格的人混入了教师队伍。这群民办幼儿园教师中的不少人本身素质不高,在社会上都是找不到工作的人,但却摇身一变成为了老师,也正是因此,幼儿园伤害事件和意外事件数量越来越多。
幼儿园的孩子年龄小,环境适应性差,也因此才更需要具备专业技能的老师进行日常管理。也正是因此,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才变得格外重要。
贵州这是怎么了?频频出现教师殴打学生事件,这教育风气看来需要好好改善一下。
前有初三女生遭多名老师殴打,后有一幼儿园男童遭老师扇耳光、捂被子导致左侧顶骨骨折。这些老师的行为都已涉嫌故意伤害!而后者更加恶劣的是,打人的教师未持有资格证,该幼儿园也属于无证经营。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一位初三女学生被曝遭到多名老师殴打辱骂。从网上流传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围殴该女生的过程中,四名老师对其扇巴掌、拳打脚踢,甚至还用上了尺子和木棍。整个过程持续约20多分钟,以至女生身上多处留下伤疤。
无独有偶,贵阳幼儿园的午休室里一位女教师狂扇一男童的耳光。随后,又用毛毯将男童的头盖上,接着又拿棉被再次覆盖,随后用双手及身体往下压。直到孩子回家后身上有伤,其父母带他到医院检查,这才发现孩子左侧顶骨骨折。
前者是有教师资格证的老师,面对早恋女学生暴力相向。后者是没有教学资格的女教师打伤幼小男童,幼儿园方面还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由此,可见当地教育风气的污浊,让人细思极恐!
而对于殴打男幼童的涉事者,其本身没有教学资格,压根就是误人子弟。涉事幼儿园更是黑心机构,不仅教师资源不稳妥,孩子的安全也没有任何保障。如此俨然是成了教育市场的“搅屎棍”,必须严厉取缔,方能以儆效尤。
如今,打男童的“老师”已经被刑拘了,但这绝不是事件最终的结果。涉事者是犯了故意伤害罪,要接受法律的严惩,还要赔偿男童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才行。
对此,大家的看法如何?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西安小学老师课堂扇男孩八耳光,当地警方和教育部门介入调查, 你怎么看?
近日,陕西西安华清园实验小学某班家长群里传出一段老师打学生的视频。视频中,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连打一名学生多个耳光。一位家长说,看了视频才知道平时自己孩子口中的“老师今天又打我了”到底有多严重。警方和教育部门已介入调查,涉事教师被停职。
这在以前顶多是老师和家长互相协调,现在时代不同了,老师,如果继续这样做,是和自己过不去,因为现在的家长和以前也不一样了,现在的家长都知道了,整个社会的现状,他们也不会和以前的人一样,具有那种传统的观念,尤其是一个孩子的家庭,溺爱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如果家长不答应,那么这个老师就等着被处罚吧。
在现在的教育形势下,已经发生了那么多的悲剧,很多的老师因为管理学生而被惩罚,继续和学生闹个水火不容,是就是不懂的与时俱进啊。
现在的学生管理,一定要学会用自己学过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却解决,更主要的是,要了解这个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背景,他父母亲的教育程度,千万不要打着为了学生好的名义,去轻易惩罚一个学生。可不能因为自己的情绪,而把火气发泄到一个学生身上,即使学校给了这个老师很大的压力,也不能意气用事,把这种压力转化到学生身上,我经常看到好多老师,他们不用打骂的方法,而是对着学生大吼大叫,在气势上压倒他们,这态度上特别严厉,这也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虽然并不可取,但至少不会给自己惹事儿。
我们经常说因材施教,其实当老师的,一定要针对每个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对一个学生有用的方法,未必对这个学生有效,老师常犯的错误是,恨铁不成钢。但是这块铁你的有能力去锻造啊,如果你锻造不了,那就不要硬来,硬来的后果是两败俱伤。
大连小学生未写完作业,被3名课代表扇耳光?教育局:存在打闹, 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
首先作为课代表不能因为同学作业没有写完就扇同学耳光。课代表是在老师以及同学们的选举下产生的。作为课代表有权利督促学生按时完成作业,但是没有权利去扇同学耳光。即课代表没有权利去惩罚学生。对于教育局用做出的回应,只是打闹。我想说,教育局以及学校不能因为平息事态去颠倒真相,这不是宽容是纵容。我也非常希望教育局能够基于事实,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问题。去面对问题,而不是逃避。
对于该事件我有以下看法:
第一.教育局对于学校发生的事情要基于事实。切实落实教育公平。让教育在阳光下进行。
第二.学校应该。对于老师的入职严格把关,真正有能力的老师吸收进来。
第三.在老师、班主任在选取班干部的时候。选取真正能够为大家服务的课代表。其次,班主任或者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同学们做好表率,不能惩罚同学们。要用爱去感化,让教育在爱与阳光下进行。同时班主任要开好班会课,要强调按时完成作业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
第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该教给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同时也可以督促孩子及时完成作业。
第五.作为学生如果被课代表狂扇耳光,应该通过向老师向学校领导家长求助。
所以教育局应该让教育在爱与阳光下进行,再次感谢邀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孩被老师狂扇巴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孩被老师狂扇巴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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