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驾车撞倒小学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驾车撞倒小学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辽宁葫芦岛开车冲撞学生的车主属于什么行为,你怎么看?
犯罪嫌疑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表现出了他自私扭曲的心理!不把别人生命当回事的人就是社会上最大的毒瘤,一旦点燃情绪就会像“炸弹”一样危害周围无辜的人!面对这种人我们无法防御,只能加强安全管理了,愿受伤的孩子们挺住!
谢邀,男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想死还要拉着无辜的人垫背!因为:
目前查明的情况是犯罪嫌疑人韩某华,男,29岁,建昌县人,无业。该人性格内向偏执,心胸狭窄,近期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采取驾车冲撞方式,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导致案件发生
据此可以说这很显然这就是一起典型的报复社会案件!在男子已经排除醉驾和毒驾的可能性,那么这起事故就很明显了,很可能就是出于报复社会故意冲撞学生人群,造成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合案发危害结果来看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男子在事发时加速行驶经过学校路段却突然变道逆向冲向学生人群,这不是故意杀人?这不是想着拉着别人给自己陪葬?而且目前案发结果是5人死亡,18人受伤!而且受伤人员还在抢救当中!男子的这种行为无疑就是报复社会,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我想男子的行为不判处死刑,实在难以平民愤!
我很憎恨这种男人做这种事情,无论你心里有什么事情,孩子是弱者,怎么想的开车撞他们?你自己没孩子吗?我都不希望把他立即判死刑,把死难孩子的照片挂在他住的牢房里,让他天天面对这些孩子,让他真正的受到惩罚。
泻药。
首先有人说是不是交通肇事罪:不是,交通肇事罪必须是过失。
其次还有人说是不是故意杀人罪:我个人认为不是,因为故意杀人罪有特定的对象,侵害特定的法益。
最后,该犯罪嫌疑人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辽宁一男子开奥迪撞死撞伤小学生多人,你怎么看?
我什么也不想说,只是想让大家好好看看视频,不是酒驾毒酒怎么能开到别的车道上,看见孩子们为什么加速?撞到孩子们为什么不减速 ?撞死孩子们为什么不停车?农村大多是亲戚,这个我明白,村支书的爹也不白给。
谢谢邀请。
该奥迪车司机是一个充满戾气的变态卑劣之徒!应该依法判处死刑!
该奥迪车司机开车撞向一群手无寸铁、天真烂漫的无辜儿童,造成五死十八伤,这是完全泯灭人性、泯灭良知的行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危害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近年来,我国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频发,尤其是针对小学生、幼儿园的暴力事件发了多起。这些案件事发很突然,后果很严重,严重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尤其是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引发社会恐慌。重庆妇女持刀砍向幼儿园儿童事件带给人们的震撼和愤慨尚未平息,又发生了这起后果更严重的悲剧。究其根源,系某些失意人群报复社会,暴力泄愤等等。对于这些泯灭人性的卑劣暴徒,应当依法严惩!
祝愿受伤的孩子早日康复!健康平安成长!祈愿逝去的孩子安息!一路走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驾车撞倒小学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驾车撞倒小学生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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