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超市老板被殴打致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超市老板被殴打致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唐山一超市内男顾客脚踹女员工,声称顾客是上帝,你怎么看?
顾客是上帝没错,但打人是不对的!
据目击者称,被打的女员工有50多岁,在超市负责卖熟食,打人的小伙子看起来20多岁的样子,是为了帮自己的女朋友。当时大家都在逛超市,在熟食摊位前,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一位小姑娘和卖熟食的阿姨发生了口角,陪同的小伙子为了给女伴出气,将女员工踹倒后,继续踢踹。
鉴于不知道具体矛盾的原因,对卖熟食的女员工不做评价了,单方面说一下我对顾客是上帝这句话,以及打人行为的看法。
首先,这是一种把顾客作工作中心,不仅出售商品并且出售服务的营销思路。
其实在西方国家,是不会用上帝来形容顾客的,这句话时出自日本,后来传入国内,成了人尽皆知的口号。这句话的核心理念,是指顾客都是对的,以顾客为本。这是商家为提高自身服务水平,给自己的约束,提醒自己要多为顾客着想。
其次,商家有这样的营销思路,并不意味着顾客可以以“上帝”自居,随意辱骂或者殴打服务人员。这是有法律和道德双方面内容约束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抛开法律不说,单单说男打女,强打弱,也不合适吧,解决矛盾的方法有很多,不能仅靠打架来出气。建议该超市查一下原因,如果是超市女员工做错了什么事情,激怒了顾客,要赔礼道歉。至于男顾客打人一事,毫无商量,移送公安局。
谢谢邀请,顾客是上帝,上帝是爱护孩子们的怎么会用脚踹呢?
首先,打人就是不对的,除了正当防卫以外,打人是不道德也不受法律保护的,相应的,还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我国《民法通则》有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她人权利。
最后,打人无非就是发泄自己的情绪而已,打人者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学会自我情绪的把控,毕竟都是成年人,有什么非要用暴力解决呢?
顾客是上帝?当然不是。
消费带动生产,在这个关系里,消费者确实最重要,所以那个花钱的人是工作者的衣食父母,但上帝就不至于了,这只是商家用来严于律己的鼓励语而已,真把自己当上帝,那你不仅不是,反而只是一个笑柄。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打人都是犯法的,严重的还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因为打人被刑拘了,那个时候上帝也救不了你。有些顾客总是口口声称“顾客是上帝”,对服务人员吆五喝六,提各种不合理的要求。须知这个前提必须是顾客和服务人员互相尊重,你对别人尊重,别人也会自然而然的去尊重你。如果试图站在“高人一等”的感觉上,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
在超市购物,如果对服务态度或者产品质量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都可以去找超市有关负责人反映和投诉,相信任何一家超市都会正确对待顾客合理的建议或者属实的投诉的。但是这个事件中的男子却选择了暴力,在同伴与服务员发生争执时,不管青红皂白,上去就使用暴力。一个年轻人对一位50多岁大妈动拳脚,展示出的不是你小伙子多么威武牛逼,恰恰暴露出来的是你人品差和素质低,没有教养!
遇到问题总想用暴力解决的人,终将成不了大事,也不能指望他能够对社会有多大贡献,对他人有多大的友爱。我们一直倡导社会和谐,与人友善。有了问题多从自身找问题,要多包容和理解。一味的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会让事情扩大化。
任何事情一定事出有因,真像不容推理!发生口角后,超市女员工先伸手打人,出手过重,将一女子打倒在地后又与其同伴撕扯,见受伤女子家属过来后,女员工便躺下耍赖,同时脚踹受伤女子,行为及其恶劣!男子眼见家属口鼻流血,处于正当防卫制止女员工伤害其家属!伤者伤情严重,面部粉碎性骨折!此案件已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本人声明,将对此不法员工;恶意炒作新闻,伪造真相者追究到底!损毁当事人名誉者一并承担法律责任!以本人身份,给所有留言者回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超市老板被殴打致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超市老板被殴打致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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