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麻药过量致人死亡,法医怎样尸检?
首先,麻药通常出现在医疗手术过程中。如果怀疑是麻药过量,对于法医尸检,最最关键的就是审核麻醉记录。然后确定是否有其他并发症,症状和抢救过程是否符合规范。
然后在掌握了所有医疗病历资料的情况下,再全面病理解剖,检验,看组织变化是否符合药物过量造成。
最后针对药物过量,必须提取相关血液,尿液,脑脊液(腰麻)进行毒化检验,确定药物浓度是否超标。
如果你说的是谋杀案,排除其他,就是怀疑投毒,注射,那么检查针孔,体液,肝脏进行毒化检验分析就好。
总之,尸检没想象那么简单,也没那么容易。
如何看待烧伤女子拒用麻醉药和止痛药为保腹中胎儿?母亲强忍极致疼痛,是否也会影响宝宝健康?
全身面积的18%烧伤,且多是深2度的烧伤,这应该属于很严重的烧伤了。疼痛之剧烈,令人难以想象,非常人可以忍受。而这位伟大母亲,为了腹中胎儿的平安和健康,却能够忍受如此痛苦,令我发自内心的敬佩。
是什么能够让她如此坚持?是伟大的母爱!
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母子平安,既希望减轻母亲的痛苦,又希望孩子平安健康。但面对实际的病情,我们尚需要更加理性的处理。
怀孕3个月,相当于孕12周左右,尚处于孕早期的后期阶段。胎儿大约有7厘米左右长,重约20克,已经初具人型,用多普勒听诊仪可以听到胎心。药物对胎儿的致畸作用已经减弱,不过胎儿肾脏的排泄功能还不完善,药物对胎儿依旧有副作用,主要是对肝脏及泌尿系统的伤害。
我也查阅了相关文献,关于孕早期应用止痛药和麻醉药对胎儿的影响,还是有争议的。目前还没有见到一篇关于应用止痛药和麻醉药对胎儿完全没有影响的报道。
争议的还主要是用止痛药和麻醉药对胎儿影响大还是小的问题。从这位母亲的病情来看,属于中度烧伤。治疗上应该早期及时的补液,维持呼吸道通畅,纠正或预防低血容量休克。早期手术切除深度的烧伤坏死组织,消灭感染源,控制感染。防止多器官功能衰竭。以保障孕妇及胎儿的生命安全。
具体的治疗方案,我认为尚需注意以下几点:
1、怀孕期间因为缺氧很容易造成孕产妇的流产或早产,也易导致胎儿死亡。所以烧伤的治疗期间必须保证孕妇的呼吸道通畅。给予吸氧,密切观察孕妇血氧浓度的变化,使孕妇的血氧浓度达到95%以上,避免出现缺氧。
2、怀孕的烧伤患者补液不要不间断的一次全部输完24小时的输液总量。通常伤后的24小时之内,在前8小时给予输液总量的50%,中间休息8小时,然后再输输液总量的50%。一般要使孕妇尿量维持在每小时50毫升以上,以满足胎儿足够的血流量。
3、烧伤创面及时处理,每天需应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伤口,多次换药。换药时要认真观察烫伤的创面,如有坏死组织要及时清除,消灭感染源。还要特别注意创面是否有感染,如有感染也要及时处理,防止感染加重。
4、稳定孕妇情绪,做好心理疏导。在治疗方案和用药上要和患者及家属充分的沟通,权衡利弊。在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下尽量应用对胎儿影响小的止痛药和麻醉药,减少孕妇的痛苦,保护胎儿的安全与健康。最后祝母子平安。
首先我很佩服和尊敬这位准妈妈。为了孩子父母往往都可以做出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和常人难以理解坚韧。
很多麻醉药可以透过胎膜屏障进入胎儿体内。三个月的胎儿还是容易受到外界药物的干扰而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影响。
麻醉性镇痛药:吗啡,哌替啶,芬太尼等都极易透过胎盘,对胎儿产生抑制。曲马多也可以透过胎膜屏障进入胎儿。全麻药:氯胺酮可以迅速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丙泊酚虽然对胎儿影响小,但是可以透过胎膜,对胎儿的影响也是让人顾虑。吸入性麻醉药:恩氟烷和异氟烷明确不能使用,七氟烷和地氟烷也容易透过胎膜进入胎儿,但是影响小点。目前常用的麻醉药大多还是可以进入胎儿,对于3个月的胎儿会产生多大的影响不好下结论。主张不使用为好。
目前大多麻醉医生不能保证麻醉药对3个月的胎儿的没影响,不论药物是不是透过胎膜屏障。况且烧伤病人的病情比较复杂,往往都有吸入性肺炎和肺烧灼伤。日后要度过感染关,度过肺水肿关,度过内环境紊乱关。每一个关卡都对孕妇都是威胁,同样对胎儿也是威胁。因为孕妇威胁因素暴露太多,给胎儿带来了很多致畸因素,特别是胎儿还在容易受外界影响的关键期。
临床上我们也碰到过类似情况,比如,怀孕早期做全麻手术(不知情时),往往不会再保留胎儿。我很敬佩该孕妇,我也不主张使用麻醉镇痛药,有些麻醉药是可以使用的,但是还要针对孕妇得其他病情才能得出结论。对于3个月的胎儿能被影响的因素还是有很多,产妇不稳定的病情就是最大的威胁。期待她们有个好的结局。
如果你是孕妇你怎么做?
湖南常德一名怀孕3个多月的女子因煤气泄漏燃爆,全身烧伤面积达18%,为了不伤害腹中宝宝,女子忍住剧痛,主动要求不使用任何麻醉药和止痛药。
作为一名麻醉医生,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母爱的伟大,用怎样美丽的词汇去赞美都不为过,母爱,是不求索取、不溯既往、不求回报的爱;母爱,是人世间最无私的爱;母亲为了儿女,是可以忍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母爱是人世间最崇高、最伟大的爱。
为了自己怀孕3个多月的胎儿,湖南女子忍受巨大痛苦,拒绝使用麻醉药和止痛药,任何人听了也会为之动容!
这位准妈妈为什么要这么做?
该女子全身烧伤面积达18%,而临床上成人烧伤面积在10-30%为中度烧伤,这种情况需要立即治疗,可能需要手术,清除坏死皮肤、植皮手术等,而这种手术一般都是在全身麻醉下进行。
3个月孕期的患者如果要施行全麻手术,很多麻醉药都会给腹内的胎儿造成影响。
首先是止痛药,绝大多数非甾体类药物如布洛芬、吲哚美辛、塞来昔布等;阿片类药物如吗啡、可待因、哌替啶、芬太尼类等药物都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给胎儿带来危害。如果该女子需要做全麻手术,包括镇静药、吸入性麻醉药都很容易通过胎盘,如目前临床上使用最广泛的镇静药——丙泊酚,如果在孕早期母体使用了丙泊酚,很容易对胎儿造成伤害,导致胎儿发育不良或畸形,吸入性麻醉药对胎儿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从这位女子拒绝使用止痛药,就可以看出她的坚韧,我们知道,在疼痛分级里,烧伤疼痛甚至超过了分娩时候宫缩最厉害时候的疼痛(宫缩疼痛为7-8级而重度烧伤疼痛为9级),可见,这位准妈妈为了腹内的胎儿,忍受了怎样的痛苦!
当然,我们仅仅从问题简单的描述还不能确认这位准妈妈的病情到底如何?是否需要全麻手术?不论怎样,一位中度烧伤的孕妇,今后将面临抗感染、清除修复创面、植皮等一系列较为复杂的治疗,这些治疗措施会否对胎儿造成伤害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该女子出现了危及生命的情况,如大出血、窒息、开放性气胸、吸入性肺炎、中毒以及其他需要尽快手术抢救、治疗的情况,本人的观点:还是要尽快的手术抢救,毕竟,如果自己的生命尚受到威胁、安全得不到保证,那她还如何去维护自己腹内胎儿的生命、保护胎儿的安全呢?
我们还是一起为这位准妈妈祝福吧!
推广医学科普,剖析医患关系,讲述医患故事,请大家点击右上角哦,关注我的头条号:麻醉超人钢铁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