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红猩猩“乐申”逃跑被注射麻醉枪后死亡, 你怎么看?
这是一起悲惨的事件!
无论是什么动物都有自己的生活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剥夺……毕竟那是一条生命,毕竟它给大家曾经带来过快乐,真的很伤心,少了一个快乐的朋友。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麻醉师的业务不是很娴熟,没有计划好适当的量,导致在注射麻醉剂后死亡,负主要责任,也反应出管理方的疏忽,没有防范意识,日常工作没有到位,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
为什么你们要对猩猩开枪!应该对开枪的人严惩!对做决定开枪的有关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一律追责!乐申跑时,应该让饲养员哄他回来,,开车追回来也好!一群蠢猪都该杀!太让人气愤啦!
遗体捐献在捐献是打麻药?
有的情况是要打麻醉的,例如患者只是脑死亡其余的生命活动正常那就必须打麻药,因为在剧痛之下人的肌肉组织会抽搐这是脊髓控制的非条件反射即使患者已经脑死亡这种反射还会存在,并且影响手术进行所以需要进行麻醉。
如何看待烧伤女子拒用麻醉药和止痛药为保腹中胎儿?母亲强忍极致疼痛,是否也会影响宝宝健康?
湖南常德一名怀孕3个多月的女子因煤气泄漏燃爆,全身烧伤面积达18%,为了不伤害腹中宝宝,女子忍住剧痛,主动要求不使用任何麻醉药和止痛药。
作为一名麻醉医生,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母爱的伟大,用怎样美丽的词汇去赞美都不为过,母爱,是不求索取、不溯既往、不求回报的爱;母爱,是人世间最无私的爱;母亲为了儿女,是可以忍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母爱是人世间最崇高、最伟大的爱。
为了自己怀孕3个多月的胎儿,湖南女子忍受巨大痛苦,拒绝使用麻醉药和止痛药,任何人听了也会为之动容!
这位准妈妈为什么要这么做?
该女子全身烧伤面积达18%,而临床上成人烧伤面积在10-30%为中度烧伤,这种情况需要立即治疗,可能需要手术,清除坏死皮肤、植皮手术等,而这种手术一般都是在全身麻醉下进行。
3个月孕期的患者如果要施行全麻手术,很多麻醉药都会给腹内的胎儿造成影响。
首先是止痛药,绝大多数非甾体类药物如布洛芬、吲哚美辛、塞来昔布等;阿片类药物如吗啡、可待因、哌替啶、芬太尼类等药物都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给胎儿带来危害。如果该女子需要做全麻手术,包括镇静药、吸入性麻醉药都很容易通过胎盘,如目前临床上使用最广泛的镇静药——丙泊酚,如果在孕早期母体使用了丙泊酚,很容易对胎儿造成伤害,导致胎儿发育不良或畸形,吸入性麻醉药对胎儿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从这位女子拒绝使用止痛药,就可以看出她的坚韧,我们知道,在疼痛分级里,烧伤疼痛甚至超过了分娩时候宫缩最厉害时候的疼痛(宫缩疼痛为7-8级而重度烧伤疼痛为9级),可见,这位准妈妈为了腹内的胎儿,忍受了怎样的痛苦!
当然,我们仅仅从问题简单的描述还不能确认这位准妈妈的病情到底如何?是否需要全麻手术?不论怎样,一位中度烧伤的孕妇,今后将面临抗感染、清除修复创面、植皮等一系列较为复杂的治疗,这些治疗措施会否对胎儿造成伤害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该女子出现了危及生命的情况,如大出血、窒息、开放性气胸、吸入性肺炎、中毒以及其他需要尽快手术抢救、治疗的情况,本人的观点:还是要尽快的手术抢救,毕竟,如果自己的生命尚受到威胁、安全得不到保证,那她还如何去维护自己腹内胎儿的生命、保护胎儿的安全呢?
我们还是一起为这位准妈妈祝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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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面积的18%烧伤,且多是深2度的烧伤,这应该属于很严重的烧伤了。疼痛之剧烈,令人难以想象,非常人可以忍受。而这位伟大母亲,为了腹中胎儿的平安和健康,却能够忍受如此痛苦,令我发自内心的敬佩。
是什么能够让她如此坚持?是伟大的母爱!
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母子平安,既希望减轻母亲的痛苦,又希望孩子平安健康。但面对实际的病情,我们尚需要更加理性的处理。
怀孕3个月,相当于孕12周左右,尚处于孕早期的后期阶段。胎儿大约有7厘米左右长,重约20克,已经初具人型,用多普勒听诊仪可以听到胎心。药物对胎儿的致畸作用已经减弱,不过胎儿肾脏的排泄功能还不完善,药物对胎儿依旧有副作用,主要是对肝脏及泌尿系统的伤害。
我也查阅了相关文献,关于孕早期应用止痛药和麻醉药对胎儿的影响,还是有争议的。目前还没有见到一篇关于应用止痛药和麻醉药对胎儿完全没有影响的报道。
争议的还主要是用止痛药和麻醉药对胎儿影响大还是小的问题。从这位母亲的病情来看,属于中度烧伤。治疗上应该早期及时的补液,维持呼吸道通畅,纠正或预防低血容量休克。早期手术切除深度的烧伤坏死组织,消灭感染源,控制感染。防止多器官功能衰竭。以保障孕妇及胎儿的生命安全。
具体的治疗方案,我认为尚需注意以下几点:
1、怀孕期间因为缺氧很容易造成孕产妇的流产或早产,也易导致胎儿死亡。所以烧伤的治疗期间必须保证孕妇的呼吸道通畅。给予吸氧,密切观察孕妇血氧浓度的变化,使孕妇的血氧浓度达到95%以上,避免出现缺氧。
2、怀孕的烧伤患者补液不要不间断的一次全部输完24小时的输液总量。通常伤后的24小时之内,在前8小时给予输液总量的50%,中间休息8小时,然后再输输液总量的50%。一般要使孕妇尿量维持在每小时50毫升以上,以满足胎儿足够的血流量。
3、烧伤创面及时处理,每天需应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伤口,多次换药。换药时要认真观察烫伤的创面,如有坏死组织要及时清除,消灭感染源。还要特别注意创面是否有感染,如有感染也要及时处理,防止感染加重。
4、稳定孕妇情绪,做好心理疏导。在治疗方案和用药上要和患者及家属充分的沟通,权衡利弊。在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下尽量应用对胎儿影响小的止痛药和麻醉药,减少孕妇的痛苦,保护胎儿的安全与健康。最后祝母子平安。
看了这个新闻,我很感动,但是对这位母亲的做法的并不赞同,也不提倡。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那则号召大家都向猝死医生学习的那个新闻,还有前阵子“无麻醉剖宫产”的那个产妇,下面的评论都是一片称赞母亲真伟大的声音,却很少有人考虑到当事人为此遭受的痛苦。这篇媒体报道,也是同样流露出一种“越苦痛越伟大”扭曲的价值观,让人很不舒服。
而且。很多人对于“怀孕了就不能用药”“是药三分毒”的误解,让很多孕期女性孕期病了都是硬抗,忍受了不必要的痛苦不说,还可能延误治疗造成病情加重,本来可以治好的小病拖成了大病,反而真正影响到了胎儿。
在妊娠期,并不是所有的止痛药都不能使用,比如对乙酰氨基酚就是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的药物,医生可以在斟酌情况下控制好药物的剂量,既能够缓解痛苦,也能尽量避免对胎儿造成影响。
孕妇是妈妈,妈妈是伟大的,但是孕妇首先是一个人,我们只看到腹中胎儿被母亲保护,那么谁来保护痛苦的母亲?那么大面积的烧伤,疼痛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了的,日日忍受疼痛并不利于情绪稳定和休息,还有可能诱发宫缩,对胎儿更是不利!
如果病情出现意外加重,自己的性命都不能保证了,还哪里来的胎儿的性命呢?
保护自己,不是自私,只是在保护胎儿的时候,也要把自己当人看,也要听医生的建议。
为什么我国的无痛分娩到今天都没有广泛实施?
因为很多人都觉得,女人生孩子,受罪是天经地义。
我们经常遇到产妇痛的死去活来,想要打无痛,
结果老公说:生孩子不都是这么生的嘛?
婆婆说,谁生孩子不疼,怎么那么娇气!
好吧,忍!
明明可以减轻痛苦,又比较安全,但是就是不用,硬忍!
我自己生孩子的时候打了无痛,少受了很多罪。
目前中国有千千万产妇受益于无痛分娩,难道没有痛的死去活来的妈妈就不伟大吗?
难道选择更舒适的方式分娩就不够爱孩子吗?
难道孕妇在保护孩子的同时不应该考虑首先得保证自己的安全,才能顺利妊娠吗?
难道新闻的重点不应该是希望这种情况更少发生而不是去给受罪的产妇点赞吗?
也许将来,生孩子根本就不会再痛。
也许,慢慢我们都会明白,少一些“伟大”的的道德绑架。
最后,希望这位妈妈和腹中宝宝都可以平安度过劫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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