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西对违规探险追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江西对违规探险追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1934年10月是第几次反围剿?
- 无证幼儿园遇消防检查被罚款5000,整改后不合格则罚款三万,该怎么办?
- 七驴友违规穿越卧龙一人遇难,其余六人每人罚款5000元, 你怎么看?
- 江西九江学院两名保安驱打校内流浪狗,被校长解聘,你怎么看?
1934年10月是第几次反围剿?
1934年10月,第四反次围剿失败,蒋介石对红军根据地发动了第五次反革命围剿。这次围剿的兵力达百万人,包括66个师和8个独立旅。
吸引了前四次失败的教训,蒋介石这次采纳了柳维垣、戴岳的意见,采取碉堡推进、步步为营、经济封锁的堡垒政策。敌人的力量在增强,经验在逐渐丰富,而红军此时却有“左”倾冒险主义盛行的趋势。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
反围剿的失败,给了红军众人当头一棒,众人开始思考指导政策的错误。李德等人不切实际的指导思想不再被信任。而此时毛泽东耐心和红军战士们分享游击作战等思想,建议取消前往湘西,转而前往敌人兵力薄弱的贵州。这一观点逐渐受到党中央的认可。
1934年10月是第五次反围剿
1934年10月,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利,党中央和中央红军被迫离开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进行战略转移一一长征。关键时刻毛泽东提出红军由去湘西转向贵州,红军强渡乌江,解放了遵义城。1935年1月,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是党生死攸关的转折点。此后,红军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跳出了敌人的包围。红军继续北上,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翻雪山,过草地。
1934年10月是中央苏区的第五次反围剿,毛主席被排挤出领导地位。共产国际的德国人李德、博古等组成的三人团采取“保垒对保垒”的错误战术,致使根据地逐渐减少,红军节节败退,到1934年10月,红军不得不进行战略性转移,也就是两年后完成的“万里长征”。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9月至1934年10月,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是,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在江西省南部、福建省西部地区反击国民党军对中央苏区最大大规模围剿的战役。
第五次反围剿持续1年之久,是我军战史上第一次重大的军事失败,其根本原因是战略指导上的失误,中央苏区军民全力以赴,为保卫苏区,付出了巨大代价,给予国民党军大量杀伤。
但由于中共中央实行错误的军事战略和作战原则,使这次反围剿作战始终处于被动,以致在红军遭到严重削弱、中央苏区大部丧失的情况下,被迫进行战略转移,开始长征。
无证幼儿园遇消防检查被罚款5000,整改后不合格则罚款三万,该怎么办?
开幼儿园是需要相关资质的,这也是为孩子负责
正因为幼儿园孩子很小,可能没有办法精确表达自己感受,也没有丝毫反抗之力,所以幼儿园的审判是很严格的,这某种程度可以保证幼儿园的老师的水平。
在某种程度上,这其实也是为孩子负责。
首先开一个普通的民办幼儿园需要哪些条件呢
一,需要向当地的街道办或者镇政府提交申请,进行初审
二,类似的申请报告需要包含,目标,规模,形式,条件,管理体制等
三,举办者的姓名,地址,个人简历等
四,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和性质,发展规划等
五,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场地,租期不少于五年。
六,最主要的是政府会需要报备幼儿园的老师,甚至是兼职老师,负责人的名单,需要审核资质的,我们都知道老师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进行报考考核才能成为老师。
像题主说的消防其实非常重要,幼儿园发生火灾不是危言耸听
很多人以为消防无所谓,其实任何细节都可能关乎孩子的安全。
事实上幼儿园发生火灾并不是没发生过,这是3.22日一幼儿园夜里大火,还在是晚上,房子里没有人。
这是两天前,安顺一幼儿园,一民警因为救火而受伤。
最惨的莫过于当年江西一幼儿园造成13个孩子死亡。最终相关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五年
孩子不是小事,面临罚款,应该想的是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做好消防,给孩子安全的环境
现在孩子读书,由于资源紧张等问题,的确会有家长选择这样的学校,也有人认为这是市场有利可图,办学校。
不得不承认,政府的这些手续冗长和复杂,但是对于孩子的安全健康来说,其实并不过分。
这些都是为了让孩子尽可能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学习。
最基本的只有一个正规的学校,才更可能有合格点的老师,有更安全的环境。
因此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不承担责任违规冒险,都应该积极履行程序。
依据消防法有关条文规定,幼儿园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消防部门检查发现幼儿园在无证的情况下投入使用时,可依据消防法对幼儿园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至三十万元罚款的处罚。同时,还可对幼儿园的法定责任人和管理人作出处罚。
消防执法人员可能考虑到将幼儿园查封停止使用,就会牵扯到众多孩子停学的难题,便结合幼儿园存在的问题,给幼儿园一定的时限整改存在的隐患并补办相关的手续。于是,方才出现同意幼儿园边整改火灾隐患边使用的特殊情况。
消防部门给幼儿园整改火灾隐患的时限到期时,经复查,幼儿园仍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消防执法人员就只能依法作出责令停止使用的决定。
消防部门检查时发现幼儿园无证投入使用,就已对幼儿园作出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可是,幼儿园经消防下达限期整改文书到期仍然整改不合格,消防部门对幼儿园第二次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处罚。这种处罚情况基本上不可能出现,原因:公安消防机构对同一案件的同一违法行为不能作出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检查结果肯定是无证经营(未进行消防审核或未进行消防验收)和火灾隐患并存,消防部门依法对火灾隐患进行处罚五千,手下留情给你限时办理消防证件和整改火灾隐患,时限到了不仅没有办理相关使用手续,火灾隐患也没有整改,消防部门依法对未取得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处罚三万元(可以处三万至三十万。所以楼主自己最清楚,没必要在这里哭诉。
谢谢邀请,既然无证说明不具备办幼儿园的资格,期中肯定问题重重,既然整改后不合格你就关闭继续整,总之不能拿孩子的安全做赌注。罚多少钱不是关键,主要要合格,让家长放心👍
最可怕的是这种幼儿园一般不是政府规划内的幼儿园,民办居多,城中村或者明明不能办幼儿园的地点也有可能存在,存在了让整改吧,有些先天的隐患没办法改。如果真的停止使用,这些孩子们怎么办?去哪里?这种社会问题哪里只是消防问题,唉…很多家长也都不会理解的。
七驴友违规穿越卧龙一人遇难,其余六人每人罚款5000元, 你怎么看?
又是一场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人间悲剧 花样年华就此划上句号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享受了国家发展带来的红利 开始关注自我 实现梦想 旅游和探险成了许多人追求的目标 在路上遇到最好的风景 在路上让自己不断成长 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地出现了违规探险穿越的悲剧 前几年有违规登顶江西武功山的案例 还有四川亚丁的惨剧 四川四姑娘山的救助 还有蠢蠢欲动要违规穿越罗布泊的举动 每起违规事件都有悲剧发生 都有国家应急部门的处置 层出不穷的事件都有多人遇难 让多少个家庭破碎 同时浪费了大量的国家资源
究其原因主要是驴友们的不自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大千世界是靠立规运行的 所以红灯不能闯 酒后不能开车 违规需要代价 处置需要成本 国家的资源是全体国民的 是有预算的 为了一己私欲 为了实现自我价值 忽视规章 这是极其自私的行为 而且据说在几次处置救助违规穿越事件中也有救助人员伤亡的报告
应该不断加强立法 科学完善救助制度 制定违规者黑名单制度 你的自私动用了也属于别人的资源
记住世界是你的 但更是别人的 与人方便 自己方便 做个尊规的人做个有底线的人 你说会收获快乐 世界依然美好
每人罚款5000 是一种警醒 不多不少 世界很美好 生命价更高
江西九江学院两名保安驱打校内流浪狗,被校长解聘,你怎么看?
如果校内的狗咬伤学生,谁负担这个责任?答案是肯定的保安!所以保安里外不是人,把责任推到保安身上,就是该校长不负责任的最大表现,至今分不清好与孬,无担当不可胜任。
狗什么时候也成了保护动物?看过的报道都忘了吗?奶奶去打麻将了,几岁的孙女用小木棍打两只大狼狗,结果奶奶回到家,孩子被吃的只剩下一付骨头架子了,听了不难过吗?狗的危害胜过人类的贪污腐败。
保安为保护学生安全而驱打校内流浪狗有功,这是冒生命危险的,应给予奖励,我强烈要求校长收回解聘成命,并给予每人一千元以上的奖金。
那些只为狗不为人的爱狗人士,都是些设有人性只有狗性的东西,听他们的完全是黑白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我历耒呼吁垅市不能养狗,并提倡杀狗吃狗肉,狗与猪完全一样,设有特殊的地方。
迫于爱狗人士压力?这群爱狗人士是社会贤达吗?是大多数吗?如果是几个爱猪人士,是不是整个市场要禁售猪肉?我们什么时候把对个人或少数群体的权利尊重,放大到如此地步?考虑过多数人的权利吗?
10月7日下午,江西九江学院操场突然闯入一条流浪狗。这是一条大型犬,流着口水 ,表现异常。当时,正值在学生在上体育课,如果这条流浪狗向学生发起攻击,后果不堪设想。
学院保卫处接到操场有流浪狗报告后,立即联系当地专业捕狗队,捕狗队回复已经下班过不来。于是,保卫处派两个保安过去围捕,想把流浪狗驱赶出去……也许是流浪狗过于凶狠,也许是俩保安担心流浪狗出去再咬人,便用铁锨把流浪狗打晕,丢进学校垃圾桶中。
这件事经报道后,立刻激起爱狗人士的“公愤”,他们声称狗也是生命,保安怎么能如此残忍对待这只流浪狗,如此做法太不人道……就连九江都市频道记者也为此进行了采访,一时闹得满城风雨。10月8日,江西九江学院也对这两名擅自处理流浪狗的保安予以解聘,并告诫其他保安,今后对校园内的流浪狗处置要采取规范的处理程序,不能采取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
我觉得江西九江学院的解聘两名打流浪狗的保安 ,是迫于爱狗人士的压力,有些小题大做。按照校方的说法,他们派两名保安是把流浪狗驱赶出校园,而不是把流浪狗打晕丢进垃圾桶。但不知校方想过没有,假如这只流浪狗被驱出校园,在校外咬伤路人,这个责任谁来负!校方这样做无异于把危险推给社会!假如在驱赶过程中,流浪狗咬伤操场上的学生,校方是不是要惩罚保安不尽职尽责了!因此,我说保安打晕流浪狗非但“无过”,反而有功,因为他们的做法有效避免学生和路人被流浪狗伤害。
校方只是一味责怪保安做法粗暴,却忘记全国每年有数以万计的人被流浪狗咬伤甚至咬死的血淋淋事实。校方如此处置两名有功的保安,不能不让人心寒。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西对违规探险追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西对违规探险追责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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