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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火锅吃到死老鼠索赔10万,算不算敲诈?
我是乌鲁木齐,提问人是昌吉的,一城之隔,你提这个还是要有事实依据啊,不能胡编乱造,也不能为了阅读量,就编造信息,你好好说下,哪天在哪个餐厅发生的事情,我给你曝光去,如果没有的事情,时间地点、经过,新闻五个W,你说不清楚,我就怀疑你是在造谣了,传播谣言,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包括头条,也需要加大对这种信息的审核力度。
假设,你真的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索赔十万,也不是你说了算,因为,究竟对你造成了什么样的精神伤害,还说不清楚,这个也没法用金钱来衡量,当然了,赔偿是必须的,你可以跟餐厅提出精神损失赔偿,你提出十万,人家要给才算数,不给,怎么办?自然只能走法律程序了,法官说多少,判决书可以做决定。
如果真的吃到老鼠肉,确实很恶心,预计是恶心一辈子,确实没法用多少钱来衡量精神损失,因此,这个究竟能够获得多少赔偿,真的不好说,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其尺度和引用法律不一样,预计赔偿结果也不一样,真是有这样的事情,我觉得法院可能判决餐厅赔偿8000到1万元的可能性比较大,最多3万,不会判决赔偿十万的。
如果还是不行,你甚至可以找媒体来曝光,都市类媒体、电视台,自媒体大V号,对这些奇葩、离奇的事情感兴趣,你甚至给自媒体人三五百,他们屁颠屁颠就给你报道了,一方面,他们可以获得流量。同时,也获得了现金,他们乐意去给你做报道,一旦媒体记者去了,估计餐厅就会为了不把事情扩大,会积极主动给你赔偿。
想一下,真的媒体报道了这种餐厅,哪个顾客还会去他的餐厅吃饭呢?那就是砸牌子的事情,关门歇业的是事情,估计十万也愿意给呢,特别是大一点的餐厅,连锁店,他们害怕媒体曝光,十万二十万也愿意呢。
法润金沙简要回答!
吃火锅吃到死老鼠索赔10万元,若只是通过正常合法的手段向火锅店索赔,不会构成敲诈勒索。但若通过非法的手段、方式强行“索赔”,是否能够构成敲诈勒索,根据评判者所持观点的不同,则可能有所分歧。简要分析说明如下。
首先,消费者者有权索赔。吃火锅吃到死老鼠,说明火锅店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火锅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均有权要求火锅店予以赔偿。同时,从《合同法》的角度说,火锅店未向食客提供安全的食物,亦属违约行为,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火锅店承担违约对自己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依法索赔不构成敲诈勒索。在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的前提下,只要要求赔偿的途径手段不违法,消费者都只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要求赔偿数额的高低,只是各自对遭受损失认识的不同而测算出的不同结果,对这个各自测算出的结果,在当事人之间法律是允许存在争议的,也允许基于自愿相互妥协达成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法院依法判决即可,而这本身也正是法院居中裁判解决争议、纠纷的意义。至于赔偿数额高低大小,并不是构成违法犯罪的决定因素。
第三、采用违法手段方式索赔为法律所禁止。虽说消费者有索赔的权利,但若索赔的手段方式违法,同样不被保护,也应当依法受到处理。例如,通过非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索赔,通过殴打伤害的方式索赔等等。在法学理论上,部分观点认为,对非法索赔的,只根据违法的手段、方式行为性质本身定性处罚。但也有部分观点认为,若通过非法的方式、手段,威胁、胁迫强行索取远超其正常索赔所能获得的赔偿数额的“赔偿”的,索赔者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以构成敲诈勒索。因此,索赔也有风险,切忌索赔方式手段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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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消费者有索赔的权利,具体数额由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过高的数额经营者可拒绝,由法院裁判;如经营者同意,只能视为履行义务。但鉴于司法实践,消费者索赔数额应合理,以免诉累。
不一定,双方有一个协商过程,协商中索要10万,双方协商,只要没有武力威胁,找人封堵大门影响营业的行为,即使威胁找媒体曝光也不能算敲诈勒索,毕竟你有权拒绝,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只有当你拒绝,对方又不肯走法律途径,使用武力威胁或是非正当手段影响营业,以此为目的非要拿到钱,这时候才可以视为敲诈勒索
2018年8月15日广东四会市发生了美团骑手电梯偷吃事件,对此你怎么看?
骑手偷吃现象只是个例,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任何行业都有个咧,不是行业出了问题,而是跟每个人的人品有关,人无完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何况每个企业都有制度来规范行业的操作。我相信只要一有漏洞企业就会更加规范行业操守,更好更严格规范才是企业生存的更本。
任何职也都要有自己的职业道德,不要踩道德底线。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作为美团骑手应该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绝对不能侵占客户的一点点好处,偷吃客户的食品看似是小事,但在整个行业来说却是大事。骑手偷吃客户的食品,一旦被发现对美团来说企业信誉将面临严重损害,整个市场对美团就缺乏信任。客户在接受美团服务是担惊受怕,忐忑不安,有谁会接受这样的服务呢!
美团骑手的偷吃行为令人作呕,严重侵犯客户的利益,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令人鄙视。任何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不遵守职业道德的从业者是不合格的,要清除还行业。不要一个死老鼠坏了一锅汤,严守道德底线,做一个手法诚信的职业者。
美团的官方回应是正确的,也是给客户的心里安慰。不管如何,美团今后一定严把入职关,并加强对现有骑手的职业道德培训,让骑手们成为美团形象大使。
真心建议大家少点外卖,因为你根本不知道那个菜是厨师炒的还是外卖小哥炒的。你更不知道外卖小哥有没有偷偷吃两口。
笔者曾经在餐饮店帮工过。老板告诉我,做餐饮的有两种,一种买便宜的食材,能多赚一点是一点。一种买好的食材,就做回头客的生意。因此笔者希望大家不要随便在网上点外卖,想吃外卖可以,先去老板店里考察考察,要是能看到厨房的最好。如果看不到厨房的,就看菜新不新鲜。好的食材跟差的食材口感是不一样的。刚做出来的菜跟做出来一段时间的饭菜颜色是不一样的。考察好了店铺,以后外卖就点那几家就好了。
对于这个外卖小哥真的是无语了,真的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相信很多人看了这个新闻都心有余悸,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吃外卖。
如网友所言,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度发生可以考虑在快餐盒上贴个一次性的封条。为了打消大家对卫生问题的顾虑,希望卫生局可以多搞突击检查,多多打击黑作坊。
说实在的我不喜欢什么骑手!所谓骑手尤其是专业外卖骑手,标志着走路带冲骑车带风推销靠蒙!
所有的一切跟“利益”挂着钩。赶时间抢饭单,一看到这个群体,“铜臭”这个词汇就闪现在眼前。虽然人人都在奔着利益而来去匆匆,但是你也别表现得那么明显嘛。洪湖美团发展快,从越来越多的骑手可以看出。不管你走路还是骑车哪怕在人行道,随时都得防着跟骑手撞个满怀。貌似他们挣的是金子?
“外卖”这个群体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远不到坐在家中等候送上门的服务。肚子饿了,自己下楼吃去,懒到让人伺候上门的地步这严重助长了资产阶级思想。养尊处优,坐吃等死,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哈哈。
近些年资本大鳄完全呈垄断之势!各行各业,中国资本小众们溃不成军拱手相让……今天得知广东省四会市出了这么个事,洪帅拍手称快!哈哈好玩,太好玩了,坐在高山看翻船我感觉良好。某些大亨们注重的是包装,是广告,是形象的设计等等,殊不知外表光鲜的皮袍下边是恶心。
老百姓怎么了,老百姓开的餐馆就不卫生就毒死你了?非得要给资本家们添砖加瓦?
网传很多高级酒店餐厅都老鼠满地跑,服务员吐口水等事——而你的街坊邻居开的店嫌小,嫌这不好那不好非得要往资本家身上靠,说穿了,还是趋富的变态心理在作怪。有些人买包烟也要往沃尔玛跑,买个卫生巾也往家乐福跑……貌似跟中国人有仇般地。侧目侧目。
往往开业初期广告铺天盖地,各种优惠活动,恨不得把消费者供做爷,这是资本家惯用伎俩。打开市场后接着就涨价,而售后一塌糊涂——几年后声誉不怎么好的时候来一次资本重组,改头换面重新忽悠。
人为的壁垒体现在各个阶层,人分三六九等连外卖也分等级,这造成了骑士们心理的不平衡。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的欠缺,必将使类此的事件越来越多。去年就曾经网爆同一家外卖骑士朝饭盒里吐口水……我们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和谐,请同志们发表看法,欢迎批评!呲牙呲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卖中疑吃出老鼠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卖中疑吃出老鼠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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