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卖中疑吃出老鼠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外卖中疑吃出老鼠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常州父子俩吃顿火锅染上戊肝,原来是顿顿快餐惹的祸, 你怎么看?
说一个真实的故事,朋友的舅舅,没有经常点外卖的习惯,但是有一天是工作太忙实在没有其他方法点了外卖,那么不巧的是吃到了一个被老鼠爬过的餐食盒,关键老鼠身上抹到了老鼠药,朋友舅舅就因为吃了这个餐盒里的食物,突然就口吐白沫,呼吸困难,瞳孔放大,送去医院后抢救,洗胃,但还是严重的损害了肝肾,纤维蛋白极速下降,做了n次血液净化治疗…现在情况不明。
这个事件只是特别的个例,但也提醒着大家食品安全是多么的重要,希望各位老板对餐盒,店里的环境都格外注意吧。我还是会吃外卖,也希望你们别辜负我们这些消费者
合肥西贝莜面村“老鼠门”追踪:涉事门店或下周一重新营业, 你怎么看?
这个公关做的很好,但是不是真正的把食品安全当回事,这就另说了;或许过后只会增加防范被举报,被偷拍的措施,还有就是加深对举报者的仇恨度;哪一个行业都是一个良心活,这句话或许太素了,但也取决于自己想怎样做,特别是餐饮业,大店小店都是入口的吃食,味道是一回事,干净卫生又一回事。
应该严格整顿好内部卫生问题,遵守食品安全法,所谓病从口来,作为餐饮业要对每一位顾客负责,否则你悔掉的不是部分顾客的健康身体,而是违背了我们全民健康的一致目标!希望对待每一位顾客就像自己家人一样!
关注南城骑士,带你了解外卖行业的各种资讯和内幕。
说实话,很多商家都有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区别只是有没有曝光出来而已。不管
合肥西贝莜面村的涉事门店是否真的要重新营业,但希望合肥西贝莜面村真的能够做到重视食品安全。毕竟,涉及到健康安全问题,实在是不容忽视。
老鼠不是只存在于这个时代,自古以来就有鼠疫爆发的案例,那时候各方面条件都没有现在发达,所以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时至今日,不论各种档次的酒店,只要有食品存储,就会有被老鼠入侵的可能,相信各家饭店也都想了无数办法,可总会有漏网之鱼的。
说这些不是为了开脱,只要监管到位,让大家都对法律法规有敬畏之心,尽力做到了自己该做的,而不是无视大众健康,放任自流,我相信大众也不会咄咄逼人的!
当我看到这段内容的时候感觉不可思议,《发现一只老鼠从店北侧操作台穿过餐桌旁空档,跑向凉菜间,然后夹在两盆凉菜原材料中间,而旁边就摆放着碗筷等餐具》老鼠这么猖狂,说明他们的管理存在问题,要把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培养起来,做为餐饮从业者应该对食品安全重之又重,重视厨房卫生这是根本也是源头,每个星期进行定期卫生大检查,领导和管理层对每个部门都要巡视一遍,然后进行开会总结,一定要把从业餐饮的员工有一定的健康意识,食品行业真的是需要良心的行业,我相信只要用心去做,一切都是OK的。
吃火锅吃到死老鼠索赔10万,算不算敲诈?
法润金沙简要回答!
吃火锅吃到死老鼠索赔10万元,若只是通过正常合法的手段向火锅店索赔,不会构成敲诈勒索。但若通过非法的手段、方式强行“索赔”,是否能够构成敲诈勒索,根据评判者所持观点的不同,则可能有所分歧。简要分析说明如下。
首先,消费者者有权索赔。吃火锅吃到死老鼠,说明火锅店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火锅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均有权要求火锅店予以赔偿。同时,从《合同法》的角度说,火锅店未向食客提供安全的食物,亦属违约行为,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火锅店承担违约对自己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依法索赔不构成敲诈勒索。在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的前提下,只要要求赔偿的途径手段不违法,消费者都只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要求赔偿数额的高低,只是各自对遭受损失认识的不同而测算出的不同结果,对这个各自测算出的结果,在当事人之间法律是允许存在争议的,也允许基于自愿相互妥协达成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法院依法判决即可,而这本身也正是法院居中裁判解决争议、纠纷的意义。至于赔偿数额高低大小,并不是构成违法犯罪的决定因素。
第三、采用违法手段方式索赔为法律所禁止。虽说消费者有索赔的权利,但若索赔的手段方式违法,同样不被保护,也应当依法受到处理。例如,通过非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索赔,通过殴打伤害的方式索赔等等。在法学理论上,部分观点认为,对非法索赔的,只根据违法的手段、方式行为性质本身定性处罚。但也有部分观点认为,若通过非法的方式、手段,威胁、胁迫强行索取远超其正常索赔所能获得的赔偿数额的“赔偿”的,索赔者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以构成敲诈勒索。因此,索赔也有风险,切忌索赔方式手段不合法!
以上回答,欢迎点评!法润金沙严肃理性分析解答法律问题,欢迎关注交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卖中疑吃出老鼠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卖中疑吃出老鼠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