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西对违规探险追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西对违规探险追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徐霞客去过罗布泊吗?
徐霞客没有去过罗布泊。徐霞客(1763年-1840年)是中国著名的地理学家、旅行家和文学家,他在中国各地进行了广泛的探险和考察,但并未到访罗布泊。罗布泊是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的一个大咸水湖,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且环境恶劣,徐霞客没有将其纳入他的旅行行程。
没去过。徐霞客足迹遍历北京、河北、山东、河南、江苏、浙江、福建、山西、江西、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16省,所到之处,探幽寻秘,并记有游记,记录观察到的各种现象、人文、地理、动植物等状况。罗布泊,又名罗布淖尔,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根据徐霞客游记,他没有去过罗布泊。
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是什么?
本来不想回答的,但曾春亮杀人案,确实让人有太多的思考。他的事例让我想到曾看过的一部外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的其中一个片段:
一个在肖申克里坐了几十年的人,在他垂暮之年被刑满释放。可是,这消息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监狱的生活,在外面,他却是举目无亲。所以,为了可以继续留在牢中,他开始有计划地闹事,可惜,终未如愿。
最后,他带着满心的惶恐来到这个他无然陌生的世界。住进政府安排的旅馆,同时,也在政府安排的超市中上班。
看着一切都很完美,可是,由于他年龄实在太大了,实在无法胜任这份工作。当面对老板的责骂和同事的排斥时,他终是无力承担这份压力,最后在政府帮他安排的旅馆中,选择了上吊自杀,了结了自己不幸的一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点:
一、刚从牢中走出来的人,心里是非常敏感、脆弱的,他更需要社会的认同与关爱。
二、人们对曾坐过牢的人,心里是十分排斥的。更深层面是害怕,害怕这些有前科的人会做出伤害自己的事。
而从影片中老人的身上,我似乎看见曾春亮的影子,他们也有共同点。
而曾春亮杀人案中,我认为我们需要思考以下几点:
一、对刑期释放的人,要做定期跟踪。可能很多狱警会认为,这些曾接受过改造的人,肯定会重新做人。可,他们忘了,这个社会未必会敝开环抱接纳他们。
他们要重新适应这个已不是原来认知中的社会,可以预见难度有多大。他们首先就要面临生存问题,比如:工作、住房等等。
二、政府应该建立义工慰问团,协助他们建立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多关心他们,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
有些苦恼需要倾诉的出口,而来自陌生人的信任能让他们迅速建立信心,更有利于其在社会立足。
三、做定期回访。
商品都有售后服务,而他们更需要一个“售后服务”。这项服务不是单单为了某个特定的人,而有可能是很多人。
比如曾春亮,假如不是“货已出仓,概不负责”的原理,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灾难。
所以,与其说他反社会,不如说这个社会对他同样不友善。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不喜可以喷。
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是什么?
社会思考一:
遇到歹徒入室盗窃,歹徒威胁报警杀全家,引发人们深思到底该不该报警呢?
这个问题我想大部分人都很容易回答,因为每个人的性格不同,有的人在受到歹徒威胁的时候,会忍气吞声,因为怕真的对家人产生伤害,有的人就会有选择报警,在这个案子中,康女士一家就是在威胁以后选择了报警,就被歹徒报复杀人了。
但我觉得这只是个例,邪不压正永远都是对的,如果家人受到威胁不报警,社会只会越来越乱,不法分子就会肆无忌惮,那样将会更多是的受伤害,不要害怕,所以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必须报警。
社会思考二:
曾春亮的心理畸形是不是需要重视?
曾春亮这一生也是挺酷的,在案发之前坐过两次十几年的牢房,这才几个月就发生了更加严重的事情,对于曾春亮这种经历的人,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曾春亮在社会上因为自己坐牢,估计内心也是自卑的,因为好多人并不待见坐过牢房的人,不自觉的排斥,长时间他们自己也会心理畸形的,这个需要社会都需要一些宽容,而不是指责,瞧不起,时间长了可能就会想到各种自认为的不公,导致心理畸形,需要重视。
社会思考三:
遇到歹徒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好多人都在想,遇到歹徒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有人说和歹徒针锋相对,有人说顺着歹徒的意思做,但是我觉得也要分情况,但是最主要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生命,有人在遇到歹徒的时候舍命不舍财,这是不对的,命只有一次,财可以再赚,遇到曾春亮这样的歹徒,第一次可以舍财,第二次来报复那就只能拼命了。
总结:
江西杀人犯曾春亮事件让我们更多的思考,在社会上遇到歹徒怎么办,他为什么要这样,什么导致他杀三人感觉还没后悔的样子,诸多问题需要我们来思考,作为社会一份子的我们,应该遵纪守法,遇到不法侵害也要及时报警,对于曾春亮这种因报警打击报复的人,必须严惩不贷,死刑,立即执行才可以。
曾春亮年仅44岁,正值壮年,却先后两次因盗窃犯罪判刑入狱,坐牢十数年。第二次入狱因表现积极,减刑七月,于2020年5月12日释放回乡。谁以不会想到,曾春亮回乡88天后,不但重操旧业,入室盗窃,而且变本加厉,报复杀人,犯下五天杀死三人重伤一人的惊天大案,最终把自己第三次送进监狱,也必将走入坟墓。
抚案沉思,唏嘘感慨之余,个人有如下几点思考。
一:监狱要真正把犯罪分子教育好,不能太粗放管理,尤其是对二进宫及以上的犯罪分子,要慎用减刑。
有人曾经把监狱比作网络,不小心点进去了,结果是什么都学会了出来。虽有点调侃,却也有几分真实。有的犯罪分子,关过牢房里后,不是真心改造,洗心革面。而是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外,背地里你教我学,交流犯罪勾当与经验,把本来不会的也学到了手。坐牢倒坐出功夫技艺来。所以监狱方面如何样管理好犯罪分子,教育他们真正弃恶从善、重新做人,在思想彻底转变,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和改进的重要课题。
二:社会及社区、乡镇、村要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关心,教育,帮助、监督、管理,让他们真正活得像个人样。
首先,人们要摒弃前嫌,不鄙视嫌弃他们,让他们有回家的感觉。管辖单位要先与其谈话交心,询问他们的打算,有什么具体困难、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供力所力及的帮助。让他们找到合适工作,至上过上有住有吃的温饱生活。同时,最好能指定亲属或党员干部做他们的帮教监督人员,时刻掌握其动态和去向,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做工作,防患于未然。放任自流,绝对不是办法,弊大于利。
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释放人员的心理辅导、法治灌输、技能培训,使他们适应社会,融入人群,安居乐业。
建议有关部门要建立释放人员档案,释放之后要把他们喊过来,先进行心理辅导,发放重点法律书籍给他们认真看仔细读,做到知法懂法,晓得什么事干不得,会产生什么后果,会受到什么惩罚。只有心中有一杆法律的秤,才会还迷失方向,胡作非为。
四:对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法律要对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从重从严打击,顶格处理。凡是二进宫或多进宫的犯罪分子,要判处无期徒刑,或采取更严厉的惩处。决不能让他们把监狱当成电影院,随意进进去去。要杀鸡震慑群猴。决不能进去一次,出来又是原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是法律的悲哀。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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