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4年偷鸡18次获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4年偷鸡18次获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江苏泰州一男子与女网友开房后因嫌其长得丑,拍下女方裸照敲诈她5000元”这件事?
你好?谢谢你的邀请:
看到这个问题,感觉这个男人真是一个怪胎!至于人长得丑俊,你一见面就会看到的,为什么还要去开房呢?真不知道你是饥不择食呢?还是原本你就是这种品味。
你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你才发现女方太丑,并且还拍摄裸照威胁女方来敲诈钱财,说你是怪胎一点也不冤枉你吧?世界上不会有这等好事,你是不是把别人都当傻子了。
其实,这个男人并不是嫌弃女方的相貌才进行敲诈的,他本来就是一个毫无道德的人,女方的相貌只是他的一个借口而已,说不定他约网友见面的目的,就是抱着一个敲诈勒索的心理。并不是什么临时起意。
如果说是他临时起意,应该是他在和女方相处的过程中,女方在他面前暴露了钱财或者贵重饰品,才让他动了坏心思!但这种情况在这本次事件中基本没有什么表明,所以排除了临时起意的概率。
女人长得很丑,会导致男人心理极度的厌烦,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本次事件男女双方,在见过面以后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了。可事情的发展是两人见了面,开了房,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男方才以女方长得丑为由来敲诈钱财,这种丑恶的嘴脸,就是一种十足的无赖行为。
最后的结果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像这样的男人也是够荒唐的了,这种男人的存在只能是给社会制造一些笑料罢了。
谢谢悟空问答邀。
这个男子(就算他是个人吧)。开房前没有见到这名女子吗?既然见到了还开什么房呢?所以,他最主要的就是谋财。至于他说的“嫌其长得丑。感觉自己吃了亏”,这只是其到案后的借口。这个男子如此作为,应该不是第一次了,而且目标大多应该是像这个女人一样,是有家庭的妇女,遇到这样的事情也都哑巴吃黄连,花钱消灾。所以我认为,对这个男子的定性及处罚量刑过轻,应该对其进行深入调查。而且就这个案子来说,因为他是有预谋的,最起码就有流氓和敲诈两款罪。就好比谋杀罪和杀人罪量刑标准不一样是一个道理。至于这个女人,她也是人,也有欲望。男人可以去洗浴、足疗,女人呢?所以,无需谴责。
这种牛氓应该得到医院的惩罚,女网友自由长得丑,就用拍摄裸体照的办法来敲诈人家5000元钱,这种情况,也是一种犯罪行为,拍裸体照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他的 敲诈也违法,虽然,还没有和人家睡觉,这男人已经违法,应该受到有关法律的制裁。明明知道这种行为是在犯法,还要继续作案犯罪,拍照和敲诈勒索都要法律不允许的,那个男人显然知道这是在犯法,造成不良后果,起码要判处1年以上。
看到这个题目,不得不说这男的真是奇葩一枚啊!既然知道她长得太丑,还非要开房?你是有多么的饥不择食?还是说你自己的品味就这么的差劲?
但你说该做的都做了你才发现女方丑,从而拍摄裸照威胁并敲诈女方钱财,你这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啊!
或许,这男的并不是因为女方的相貌丑陋而进行敲诈勒索,也许他本来就抱着这样敲诈女方的心态从而进行敲诈的,又有可能临时起意。
临时起意就是在相处的过程中女方暴露了钱财或者贵重首饰又或者花钱手脚大方等情况,所以才让坏人动了歪心思!这就是老话说的钱财不外露!但这种情况在这件案件中的出现情况为0.
也许真是因为女网友丑,导致男方心理极度不平衡,男方认为自己长的帅,缺把身体交给了一个长得丑的女人,感觉自己吃了大亏,所以,才想到此方法敲诈钱财来弥补心理的不平衡!
要我说,就算男方你长的帅,可你这智商跟帅不成正比啊,如果一个男人没有了智商,那就成了弱智了。嫌弃她丑又何必开房?说到底还是你自己的品味太差,精虫上脑,估计开房时候只想着图一时爽快,哪还管她是美是丑,有一民俗语形容男方最不为过“揭开尾巴是母的就行”,估计那时,你的欲望早已经战胜了理智!
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啊!像这样的男的基本已经告别把妹的行列了。最后,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句哦“不管在什么时候,一定要遇事冷静,千万别被欲望冲昏头脑,还有啊,看完记得点赞评论关注哦!”
自己想付5000元,巧妙的设下了付款方式,都不能后悔。这个自认聪明的狡诈狼,让狼夾子夾住腿,5000元算不上什么钱。可是留下了污点,这才叫聪明反被聪明误。人不作祸天不报,人若作祸天必报。
如何看待上海一男子骗女友80万,女友竟花光他的积蓄,到底谁骗了谁?
陈律师观点:无论是从法律或者情理,毫无疑问是男子骗了女子,从他自己的自首行为都可以看出,男子自己都认可自己是骗子。不过这个案件之所以会引发人们讨论,还在于,一个骗子居然能让“受害人”把自己的钱也花光,这到底是骗子太过于单纯,还是受害人太过于狡猾呢?从最终结果而言,这两人唯一的区别仅在于一个犯罪了,另一个没犯罪,人品而言不相上下,如果非要从这两人中选一个做朋友,我会选择孤独没朋友。
案情回顾
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名男子,通过网络认识了女友。两人交往中,男子把自己包装成阔老板,骗取女友及其家属80万左右。但女友的高消费,不仅花光骗的80万,也掏空了他的积蓄。男子怕女友报复,只好选择自首。
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女友认识的时候就跟她讲自己是做餐饮行业的,有自己的公司,假装自己很有钱,然后叫女友辞去现有工作,到他公司里面挂个职位,然后李某每月给女友3500元的工资,为了进一步包装自己,李某还在外短租4层400多平方的别墅,各种名车,谎称是自己的,然后送给女友,已达到进一步哄骗女友的目的。
浦东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出手比较阔绰,让人感觉比较符合他自己虚报的富豪身份,还制作了一些假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件,然后拿这些证件给受害人看,受害人轻易相信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谎言,以至于上当受骗。
据了解,李某将诈骗所得的绝大部分都花在女友身上,外出吃饭、买东西都是李某付钱,给女友买化妆品随便花销几千,最后,因为实在架不住女友的高消费,空洞越来越大,把自己的积蓄也花完了,因害怕女友的报复,陈某选择了自首。
律师分析:本案可以算是一个奇葩案件,相信也会给检察官带来一定的困扰
困扰一:这李某定诈骗罪确实是没问题,问题是他是既遂啊还是未遂啊?说他既遂,诈骗来的钱全部被受害人花光,连带自己的钱都被捎带出去了,见过这样的既遂犯吗?说他未遂,受害人确实上当受骗了啊,钱都给了李某了啊,已经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了啊,李某完全可以一走了之,远走高飞,飞去了无踪,无踪走四方,走四方路迢迢水长长迷迷茫茫一村又一庄(怎么唱起来了?)。
困扰二:起诉书里要查明诈骗数额,才能定罪量刑嘛,结果李某厉害了,起诉书里查明的诈骗数额是负的20万!诈骗没得手的是经常见,有见过把自己给诈负了吗?这负20万该如何量刑呢?按照规律来说,诈骗数额越高量刑越重嘛,那照这个规律,负20万是不是得在看守所外面给开宾馆住上两年?得倒找两年才对嘛!
困扰三:如何赔偿受害人?正常的诈骗罪里是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和退赃的,在量刑上可以予以减轻,问题是这个案件里受害人已经多拿钱了,这个得谁退谁啊?谁找谁赔偿啊?
好吧,以上都是纯属开玩笑的,这个案子过于奇葩以至于陈律师没有办法正经的去分析了,所以把讲案子变成了讲段子,有的时候也不需要太过于严肃了,世间的奇葩事太多了,对于这对男女,我谁也不同情,所以当成段子讲讲就好了,祝愿大家都不要遇到这样的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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