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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被曝用虚假方式申请美国绿卡,他这种做法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情况属实,“普普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不仅申请美国绿卡的愿望会泡汤,而且还有可能构成欺诈犯罪,所以说莫虎真的是“牛”,一石二鸟,不仅告周立波诽谤,要求赔偿,而且“打蛇打七寸”,抓住了周立波的气门!
细心的朋友可以发现,这几天周立波把火力主要集中在唐爽的身上,对于莫虎提起的诉讼,周立波只是淡淡地回应会“堂堂正正地应诉”,而对莫虎的指控则并没有如对唐爽般一一作出回应,比如莫虎说他在美国购买了近千万美元的房产,周立波没有回应这是真还是假,莫虎说他申请美国绿卡,他也没有正面回应。
为什么不回应呢,因为没法回应。如果承认在美国有房,自然而然会有人追问购房资金哪里来的,过去有没有申报纳税,是怎么转移到美国的;如果不承认在美国有房,莫虎则下一步可能就把起购房记录曝光出来,那时更加被动。同样的道理,如果承认申请美国绿卡,那自己过去口口声声说爱国就是虚伪,如果不承认,莫虎也可能会把起申请记录公布出来,那时更是成了一个虚伪的大骗子!
所以,现在只好假装没听到,你说你的,我继续攻击唐爽和某某,大家不在一个频道上,自然也就交流不起来!
至于说自费花钱请人观看自己演出,这种可能性不敢排除就没有,但是这种事真的很难证实,毕竟时过境迁,而且当时有哪些人不可能去一一调查。
何谓虚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比如货真价实的产品,让你免费品尝,也是前期营销的手段,使产品迅猛的占领市场。
莫虎针对周立波I6年7月8日演出《海派清口》脱口秀,‘’唱时代歌说自己的笑话‘’,自掏腰包聘请2800名观众捧场。涉嫌造假。莫虎对周立波在上海的《壹周立波秀》一票难求,场场爆满的盛况知之甚少。而周立波是依托《壹周立波秀》声名鹊起,而且走上了央视舞台。
周立波是海派清口创始人,美国又是华人聚集地,在美国把最火爆、最受欢迎的表演呈现给观众,这是上海海派文化走向世界的创举。莫虎把这种创意视为‘’造假‘’,只能证明莫虎的无知。
莫虎应该听听观众的反应,周立波的《海派清口》是一档糊弄观众的脱口秀?还是自成门派的幽默、诙谐表演剧?其实,任何懂得汉语的观众会十分喜欢听周立波《海派清口》的。
周立波以杰出人材申请美国移民无可厚非,但事情的真伪尚不能辨识。因为莫虎的诉状,更像是揭露周立波隐私的檄文。对弘扬中国文化说三道四,周立波痛斥莫虎的恶劣行径是符合事实的,莫虎的骨子里己经嗅不出中华血统的子孙了。
如果移民局要辨别真假,周立波也可以为他们表演《海派清口》,语言不通,可以同步翻译。周立波再揉合美国式的幽默,让更多的美国观众能早日接受中国文化传播艺人。
诉状中提到,周立波为了申请"EB1-1签证”,花钱请观众捧场,营造演出火爆的效果。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诉状中陈述的事实,不一定就是真相,还有待法院结合具体证据来查明。在这里,我们假设周立波这么做了,来解释一下背后的动机以及可能的后果是什么。
EB1-1签证是一种面向顶级人才的移民签证,只要凭此签证入境美国,不需要很长的等待时间,一般在一年内就能获得绿卡。美国政府的官方解释是:“EB1-1签证可被授予在专业领域具有非凡成就的外国人,(专业领域)包括科学,艺术,教育,商务和体育等”( EB1-1 is available to foreign nationals who demonstrate extraordinary ability in their field, whether the sciences, the arts, education, business, or athletics.)
然而,EB1-1签证也面临僧多粥少的问题。一般来说,此类签证一年只发放4万张,而在全球范围内,有太多的知名艺人,学者,企业家和运动员希望获得美国绿卡。对周立波来说,虽然他在国内作为脱口秀艺人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但由于语言的壁垒,他的成就不太被美国人所熟知。因此,周立波如果想走顶级人才移民签证这条路径,必须要在美国文艺圈也创造影响力,向移民部门证明自己的艺术才能在美国得到认可。
说实话,脱口秀又不是器乐演奏,舞蹈或者声乐。脱口秀艺人要想获得观众喜爱,语言相通是最起码的事情,否则怎么逗乐观众呢?既然取悦美国本土观众如此困难,周立波或许真的动了歪心思,自掏腰包赔本赢吆喝,试图造成自己的表演在美国大受欢迎的假象,来证明自己在艺术方面的“非凡成就”。(当然,这里是基于莫虎诉状所说情况确有其事的假设,未必就是事情真相。)
在美国法律中,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签证属于联邦法律中的犯罪行为。根据美国联邦法典18章1546条 (18 U.S. Code § 1546),通过严重的虚假陈述以获得签证,最高可能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如果是累犯的话,刑期会相应上调。
个人认为,周立波的行为还不算严重。给点甜头吸引关注来捧场,并将演出的“盛况”作为申请签证时的筹码,达不到刑法意义上通过欺诈手段取得签证的程度,而且上述条文是针对已经得手的既遂犯,不符合周立波目前的处境。
但这还是值得警惕:如果周立波继续玩弄小聪明,企图骗过移民部门,那么即使获得了绿卡,也有可能被人盯上加以攻击。对于四处树敌的周立波来说,像这样行走在法律灰色地带的操作,说不定有一天会被仇家加以利用,引火烧身。
最后,在美国购买豪华房产本身并不能确保获得绿卡。在美国,能用真金白银砸出来的移民道路是所谓的“投资移民”,一般需要100万美金的投资额度,还需要创造一定数量的美国本土就业岗位。投资移民也有50万美金就能满足的项目,但必须投资在几个政府指定的高风险领域,很可能这五十万就打水漂了。总之,单凭购买豪宅,是不足以满足投资移民条件的,估计周立波也志不在此,主要还是想作为“顶尖人才”获得EB1-1签证。
但如果这次的诉讼惊动了美国移民部门,移民局顺藤摸瓜详查下去,如果情况真的如同莫虎所说,周立波自己贴金成顶尖人才的算盘怕是要落空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4年偷鸡18次获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4年偷鸡18次获刑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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