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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结果出来后,最惨的是孩子,有同意的吗?
最惨的确实是孩子,来女士在睡梦中被杀害,虽然被杀但是不会感受到失去亲人的痛苦,许某某被判刑那是他罪有应得,但是孩子们没有做错什么,三个孩子都是无辜的。大女儿和儿子都已经长大成人,都失去了一个亲人,但是小女儿还是一个小孩子,却失去了双亲。
两夫妇对待孩子的态度
不得不说,他们夫妻俩的感情牌打的非常烂。但他们对待自己的孩子还是非常不错的。来女士和大女儿在生活中经常有联系,两个人虽然不在一起住,但是心还是在一起的,互相之间也是有什么就说什么。许某某对待自己的儿子也非常不错,从这件事儿我们就能看出。他为了给儿子弄一套新房,既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说明他对自己的儿子是非常好的。但他们对待小女儿可能是因为感情的分支太多了,所以对待小女儿也是不温不热。
三个孩子不光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受到许某某的犯罪影响。
生个孩子都失去了亲人,并且还是以这种英年早逝的方式。这对于他们心灵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儿子和大女儿,还好他们已经成年,有能力自己照顾自己也有能力自我安慰。唯独最痛苦的还是他的小女儿,小女儿在未成年之前就成为了一个孤儿,他在学校里还会遭受到舆论的压力。
不光这样,许某的儿子和小女儿还得因为政审的问题头疼,他们的父亲是一个违法犯罪的人,那么他俩以后是没有资本吃到皇家饭的,不光这样,就是他们以后的孩子也一样会受到影响。男女生大女儿好点儿,他只需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政审和他没有关系。
他们共有三个孩子,每个孩子都是前辈所生,还有自己的孩子。这三个孩子不是最坏的,只是更糟。犯罪嫌疑人杀害妻子主要是为了钱,据说他想把房子交给他的大儿子。由于赖女士已去世,其父亲因涉嫌被捕。自然,房子与儿子无关。但是长子是否参与其中以及他是否知道这是讨论的重点。即使大儿子不参加,他也不知道。但是他的父亲因此死了人,他无法避免。未来是否有人结婚还不得而知。对于赖女士的女儿,母亲强迫她的亲生父亲离婚,以便与继父在一起,导致家庭破裂。再婚后,母亲过着幸福的生活,最后被继父残酷杀害。想必她也很不舒服。最糟糕的是他们的小女儿。在他生日那天的晚上,父亲残酷地杀死了他的母亲,并分割了尸体。然后我和父亲一起住了十多天。我以为我可以等到妈妈回来之后,可是当我父亲被抓后,妈妈再也不会回来了。父亲杀死母亲的动机是挪用了母亲的钱。他似乎是一个慈爱的父亲,但是披着羊皮的狼。幸福的家庭一夜之间被消灭了,他成了孤儿,一生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痛苦。不仅贫穷而且很无辜。
他们一共有三个孩子,各自与前任所生的孩子,自己共同孕育的孩子。三个孩子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嫌疑人杀害妻子主要是为了钱财,而且有说是想把房子给大儿子。由于来女士已死,父亲作为嫌疑人被抓获。房子跟儿子自然是没有一点关系。
但是大儿子是否有参与,是否知情是讨论的焦点所在。即使大儿子没有参与,并不知情。但是父亲因其而杀人,也是其无法回避的。以后是否有人愿意嫁,都是未知。
对于来女士的女儿而言,母亲为了和继父在一起而胁迫生父离婚,造成了家庭的破裂。而母亲再婚后没有获得幸福的生活,最终又被继父残忍杀害。想必她心理也是非常难受。
最惨的莫过于他们共同的小女儿。在生日当晚,父亲残忍杀害母亲,并且分尸。而后跟父亲共同生活了十多天,原本以为可以等到母亲的回归,结果等来父亲被抓获,母亲再也不会回来的结果。
父亲杀害母亲的动机却是为了侵占母亲的钱财。自己看似慈爱的父亲,不过是披着羊皮的狼。幸福家庭一夜之间飞灰湮灭,自己变成了孤儿,还要一辈子面对这样的伤痛。不仅可怜非常无辜。
其实最惨的并不仅仅是来女士和许某的小女儿,许某的儿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说他们通过的女儿目前只有11岁,并且在不到一个月内就经历了父母双亡的情况(在我心中许某已经死了),并且很可能会出现没有人抚养,要被送到福利院的情况。除此之外,这个已经开始懂事的小女儿还要承受各种各样她这个年龄不应该承受的压力,还有就是自己拥有一个杀人狂魔的亲生父亲,而且还是自己杀死自己母亲的凶手,这些悲催的记忆会跟随她一辈子。
但是相比之下,许某的儿子或许更惨。许某的儿子一方面因为父亲是杀人狂,基本不可能得到来女士和父亲二人的合法财产,包括两套房产和百万资产;此外还要被人指指点点,因为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残忍的变态杀人狂,就因为这一点,或许就已经毁了他的人生,甚至是一辈子。
没有人敢雇佣一个杀人狂的儿子,因为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是帮凶,这足以毁了他职场前途;其次,更没有女孩愿意与这个杀人狂的儿子交往,因为没有人知道下一个在睡梦中被杀的是不是自己,所以他很可能注定单身一辈子。
可以说因为这件事,他已经没了整个人生,只因为他是杀人狂的儿子。
其实最惨的是他们还未成人的十一岁的小女儿。大女儿虽然失去了亲生母亲,但是还有亲生父亲的疼爱,并且也已经成年。而犯罪嫌疑人的儿子虽然失去了父亲,但是还有母亲的关爱,而且已经是29岁,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最惨的就是犯罪嫌疑人许某和来女士共同的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
第一,自己的亲生父亲杀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并且在自己生日的第二天,孩子现在还小一些,可能理解不太深刻,等再长大一些,这将是孩子一生里最大的阴影。
第二,孩子一夜之间成为了孤儿,即便以后的亲属对她关爱有加,但那份父爱和母爱的缺失终究是无法弥补的。
第三,舆论的影响,许某杀妻案,闹得如此沸沸扬扬,无论是同情还是好奇,对孩子来讲都是一种伤害,被关注,并且是因为自己内心里最大的隐痛被关注,被同情,被议论,这对孩子的成长非常的不利。
第四,父母死后,身后财产的管理。孩子没有成人,继承的遗产就需要监护人监管,那谁来做女孩的监护人就是关键,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应该找真正关心女孩,爱护女孩的亲属来做女孩的监护人,例如,女孩的姐姐。
综上所述,杭州杀妻案结果出来后,受伤最深的就是他们共同的十一岁的小女儿。
21岁的大学生,砍死自己的奶奶和妈妈。是不是有病?
沉缅于电玩败家,花光家中积蓄的案例枚不胜举。
特别是未成年甚至连十岁左右的小孩,偷用父母卡上的钱花在电玩上,也不是一两起,为此,受害者家长和两会代表不断呼吁,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电玩,并采取相应手段制止电玩泛滥成灾毒害青少年!
大学生电玩杀害亲人虽是个案,但依然属于受电玩毒害而进入痴迷状态。在电玩的剌激中麻木失去了理智,失去人性。
21岁虽是成年,但处在这个年龄段的青年混迹于电玩城的并非少数。因此,社会学校和家长,都应有强烈的责任感对青少年进行正确引导,净化不良风气拯救正在健康成长的孩子们!
”玩物丧志”这句警示语,或许在现如今绝大多数青少年的心目中早已缺失了。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无疑可悲可叹。
人若无志,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来无踪去无影,左右摇摆,上下翻飞,命运多舛,结局悲怆。活着如”行尸走肉”,死去且”魂魄两散。”
一怒之下,弑奶杀母,天理难容!朗朗乾坤,光天化日,逆种竟如此泯灭人性,荒唐至极,残暴至极,非毙其命而不能消其愤也!
现状如此残忍,教训如此惨痛。溯其根源,失足有因,只能说”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是也。怎能想象这个禽兽不如的人渣所犯下的”滔天大罪”居然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学子?
我们不得不深思”学而优则仕”的问题。我们的教育不仅仅是培养人才,更是要培养树立正确人生观的仁人志士。”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造就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大量人才,是确保国家强盛、民族复兴之百年大计,千年大计,万年大计!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润含着辛酸的故事?
我们不少人就是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岁月中,颠沛流离,含辛茹苦地度过了大半生。
走的愈远,心底愈是思念;年岁渐长,父爱越加情浓。几年含辛茹苦,为家为儿女,白了双鬓,弯了脊梁,父亲节,向爸爸致敬!从那以后,那红字就再也没离开过她的胸前。但是随着那构成海丝特生活的含辛茹苦自我献身和对他人的体贴入微的岁月的流逝,那红字不再是引起世人嘲笑和毒骂的耻辱烙印,却变成了一种。
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心酸的事情在发生,虽然我们都尽力不让这一类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边,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无能为力的。一起来看看这个心酸的故事:
她说:亲爱的,以后咱们的孩子就叫小猫。他托着她的脸蛋说:好 ,以后咱们的孩子就叫小猫。很多年后,他们见面了, 他说:这是我女儿叫小猫。 她微笑着说:真巧我女儿也叫小猫。
她出差,一去无回,男人辗转很多城市寻找,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偶然在马路上,他看见了她。没错,是她,嘴角上有一样的痣。她身边有他,她笑的很甜,她看起来很幸福。
她笑着从男人身边走过,并没注意到眼角泛泪的他。男人自言自语的说:你幸福就好。 我不打扰了。其实男人不知道,女人是刚从精神病院出来所以才开心。而她一直念叨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而那个男人只是她的看护。
上大学的时候,妈妈病重,我在医院照顾她。中午给她打了饭,她不想吃,因为是用保温盒装的所以到下午饭也没有冷。到下午,我想着饭放久了,不能让妈妈再吃了,就想自己把中午的饭先吃了,然后再给妈妈去打饭。
结果我边吃饭就听见妈妈在哭,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我竟然给她吃剩饭,怎么跟她解释饭还热都没用,当时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为什么要为了省一顿饭钱让妈妈哭?结果就在那次妈妈永远的走了,她走的时候我没有在她身边。
三年前,他与她是一对很让人羡慕的情侣,有一天她突然对他说:我要出国去学习一段时间,你愿意等我回来吗?他沉默了,什么也没有说,就这样女孩带着复杂的心情出国了。
但还不知道的他就这样等了三年,期间也曾有过许多优秀的女孩曾对他青睐有加,但他却始终没有任何逾越。有一天他的朋友问道:三年了,你还要继续等她吗?
他沉默了一会,然后好似不在意的说道:我也没说过要等她呀。朋友又道:但你也没说过不等她啊!听闻此话,他更加沉默了。
我是单亲家庭,一直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平时老妈忙,每天就晚上能看到。
一天半夜,狐朋狗友找我玩,出门前,妈妈一边看站在门口换鞋的我,一边幽幽地问:“你……可不可以带我一起去?”鼻子一酸,眼泪立刻就流下来了。
为什么稍微有点积蓄,总让家里掏空?
有一句老话这叫:叫花子不留隔夜食现象。由于欲望明显大于收入,有点钱很快就用光了,钱积蓄不起来。
实际上存钱也是一门学问,当你在某个阶段,收入(暂时)底与其它人,要认清事实,在消费上不要去跟风。先要合理按排好生活开支,有多余的钱再存起来。
如暂时积蓄不起来,也不再乎这几天,要把精力用在事业上想办法多赚点钱,那才是正确的做法。
有没有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还能睡着的?
现在人性化多了,大多数死刑犯在死前的头天晚上,所方干警是要守口如瓶的,怕走漏了风声让死刑犯惊扰到引发情绪,有的主管教(干警)还会假惺惺来抚慰开通死刑犯,让他宽心,也许明后案件还会有转机,尽量让他满怀希望好好地平静睡到天亮,只有等到法警们到齐,开仓门唤起受刑人,他才会恍然知道,今早就是他大行的吉日良辰了。
详解《死刑犯临刑前的真实生活》
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之前在看守所是怎么过的,又是以何种心态面对自己那不可抗拒的死亡(死刑)。
早在八九十年代,我曾在东北某“看守所”从事犯人的管理工作十余年,也曾近距离的接触数名被判处死刑犯人,他们面临自己那不可抗拒的死亡(死刑),最终走向生命的终点又有哪些具体的流程?在局外人看来所谓的“死刑”犯都是一些心狠手辣凶狠无比之徒,而你一旦亲眼目睹他们被砸上“脚镣”的那一刻起,他们(死刑犯)的各种表现必会颠覆你的认知,他们那种迫切求生的欲望常人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羁押:
死刑犯在看守所也被统称为“重刑”犯人。当他们被警方的办案人员押入看守所的第一时间就是为其戴上戒具“脚镣”。首先笔者在这里向读者介绍一些有关于犯人佩戴“脚镣”的相关知识,其实犯人所佩戴的脚镣是有区别的,它并不只是死刑犯的专利,即便是一名普通犯罪嫌疑人也同样会有佩戴“脚镣”的情况,如,严重违反监规纪律充当“牢头狱霸”为了给予惩戒会为其佩戴较重一些的“脚镣”用以警示他人。患有某种疾病需要去正规医院诊断治疗的则需要佩戴较轻一些带锁的那种(就医回来即可解除)。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他们所佩戴“脚镣”的开口处是用铁铆钉“铆死”的不借助专用工具是无法打开的。这也就是说我们通常在某种场合遇见戴“脚镣”的犯人并非都是死刑犯。
等待:
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的犯人大多都会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并等待上级法院的 终审裁定。即便是希望渺茫他们也会极力的去争取,因为他们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或许这就是“蝼蚁尚且偷生”典故之由来。在上诉期间他们的精神几近于崩溃状态,大脑活动的频率也远超于其他普通犯罪嫌疑人,因为死神随时都有可能降临(执行死刑)。
情感:
死刑犯在羁押期间思念家中的“父母妻儿”是他们每天的必修课,他们经常会向同监号的人炫耀自己的妻子如何的漂亮,孩子又是如何如何的优秀,同时也会臆想亲人对于自己的那份担忧与无奈(是否死刑)。但由于自己“罪孽深重”并自知以时日不多,回忆往日那自由而又快乐的时光对于一名“死刑”犯而言是一件既痛苦又幸福的异样感觉。
悔悟:
没有哪一个人生下来就是恶人,其中包括“死刑”犯也亦是如此。他们由于法律知识淡薄,在解决某种事情(事件)方面,不计后果的采取某种暴力手段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虽然说悔之晚矣却已无力回天。他们每天会透过铁窗的缝隙望着高墙电网上的几只麻雀而发呆,或许他们在“幻想”着自己能拥有一双自由飞翔的翅膀重温家庭的温暖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但这一切“幻想”对于一名死刑犯而言也只能留在他那短暂的记忆中。
执刑:
任何一名被判处死刑的犯人被执行“死刑”是不会被提前告知的。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死刑犯人因恐惧死亡而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如自伤,自残,自杀,以此来逃脱法律的严惩。对于那些终审裁定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定执行“死刑”的犯人被带出监号并由法警解除手铐并改由“法绳”所替代,继而由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为其解除所佩戴的“脚镣”同样改为麻绳所取代。死刑犯被验明正身之后享有与家属见上最后一面的权利(也可以留有遗书),同时也拥有最后一顿餐饭的权利。
以上回答基本是一名死刑犯被执行“死刑”的相关流程,不知道是否能够帮助到题主?如有不同见解或某种质疑请评论区留言。
国之良策法治当先,
案例警钟时刻敲响。
在我们这个充满和谐的法治社会一定要深知懂法的重要性,只有去学法,懂法,守法,才能够远离犯罪,才能够永远拥有那一片自由的蓝天。
感谢图片原创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精神病捐空家里积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精神病捐空家里积蓄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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