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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屡次骚扰女大学生还持刀入室行凶,遭一家三口合力反杀,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仔细看了下媒体报道,我觉得,这个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当一个人拿着道具,来你你们家行凶,把一家三口都砍伤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冷静,把他砍倒就行了?我不劈死你才怪,让你死,让你付出生命的代价。
仔细看新闻可以看出,在王磊倒地之前,他已经把王晓和自己的父母砍伤了,在这种情况,王晓的母亲继续砍杀倒地的王磊,情有可原,原因有:
1、情绪失控下激情杀人。当一个人去别人家里,拿刀把一家三口砍伤时,任何人,做不到冷静,没有什么所谓的理智、理性和控制杀人节奏。这是在一家人遭受致命威胁的情况下,做出的正常反应,那就是,你不想让我们活,我就让你死。 何况,女人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比男人更加疯狂,不会给你喘息机会。
2、不知道他是否还会站起来反击。王晓母亲继续砍杀倒地的王磊,就是担心他会再次站起来,攻击对方,为了彻底解除风险,做出继续砍杀的动作,情有可原,也在正当防卫范畴。
3、王磊错误在先。王磊是私闯民宅,还行凶,这种人,被反杀,也是咎由自取。
4、可能以后他报仇。这种人,谈恋爱不成,留拿刀到女方家杀人,如此凶恶,那么,已经被砍伤了,如果不死,他伤好了,一定还会去报仇,如此,对王晓一家人会有更大危险,杀死他,一辈子解除危险,我觉得,做得对!
应当属于正当防卫。这条新闻看了,黑龙江男子王磊一直纠缠女大学生王晓,多次闯入家中威胁,王晓一家多次报警,但王磊总是逃脱。这次是半夜跳墙闯入,持刀行凶,王磊人高马大,王晓一家三口奋力抵抗,最后反杀王磊。
目前一家三口被刑拘,王晓取保候审。王晓一家,在多次报警,后被歹徒跳墙闯入,持刀威胁后行凶的情况下,才被迫反击,试问,这能不叫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美国,如果有歹徒闯入家中,可以开枪击毙,属于正当防卫。我们连这种情况都不属于,是不是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呢?难道非得死人以后再打死歹徒,才能算正当防卫吗?
属于正当防卫!
被杀男子不仅多次骚扰所追求的女子,而且还持刀入室行凶,这本身就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应该按《蓄意谋杀罪》判刑!同时他还《私闯民宅》,这也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
当一家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做为任何人都会自卫,尽力合力拼击,以确保自身安全,因为生命太可贵了。
恋爱、婚姻是两个人的自愿,当然还有双方父母的同意,这样的恋爱才是最开心、幸福的。
做为21岁的大二女生,可许她心中有更高追求,她想乘自己年轻多学些知识,考研、读博,将来更好的造福与人类。或许你不是他心中的“白马王子”,与你志不同,道不合,没有共同语言,她拒绝你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然而男子用强行非法、骚扰、行凶的办法强迫女子与他交往,这实属是不可取的犯罪行为,他为自已的犯罪付上了应负的责任,死不足惜。
……。
当地执法部门应该按《正当防卫》处理此事!
同时希望热恋中的男女青年们,理智对待“缘份”,“离合”,不要做、愚蠢、过激、违法行为。
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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