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央视记者周伟去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央视记者周伟去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官媒批评德云社“知法犯法”,歌手维权难,相声学唱该何去何从?
在我们这个知识产权不是十分严谨的社会氛围中,这种现象是很正常的。这里面有两个方面,一是德云社人员的法律意识薄弱,认为没事。二是写歌的作者,自己的歌没有出名,想用这种方法出名。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岑热度。
例如,小岳岳在春晚上唱的那首歌,歌手还说唱的好,使歌红了,还有就是五环之歌,蒋大为老师也没有起诉小岳岳呀。所以说,不同的人,不同的想法。不过,这些并不是他们唱或者改编别人歌曲的理由,毕竟还是要遵守法律,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这个事情大致是因为歌手马博在微博账号“马博-宏泰博奥”上传的视频显示,德云社七队不止一次公开表演了这首歌曲马博创作的《菊花爆满山》并表示自己没有授权给德云社演唱,然后起诉德云社侵犯了其著作权的,后来德云社派人私下调解,签署协议给给赔偿,原作者撤诉。后来马博又发文称未收到德云社的赔偿,表示要再次起诉。后来新京报发了评论:歌手向德云社维权“受阻”,症结在哪儿?
知识产权的问题现在不过是在国家法律的层面上,还是大众的认知上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一直在提升。记得小时候,九十年代,那时候流行磁带听歌,盗版磁带光盘到处都是,那些卖磁带光盘的商店也是光明正大的售卖。现在这种情况几乎没有了,即便有也是偷偷摸摸的。以前上大学的时候,网络上的歌曲随便下载,听歌都不花钱,现在也不行了,不但下载要花钱,很多歌曲在线听也要会员,没有会员只能听一部分。还有影视剧也都开启了会员收费模式。这些方方面面都在说明国家对于知识产品的保护在逐步完善,并且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也在逐步提高。
关于德云社的事情,如果作者说法属实,德云社确实不厚道,相声商演属于商业行为,演唱别人的歌曲首先要征求别人的同意和授权。即便之前没有获得授权,在别人找上门之后,协商解决也要积极,协议签了就要补偿。如果签了协议不付款,确实说不过去,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作为相声来说,特别是学唱的相声,一场下来可以涉及十几首歌,每首歌都会来上几句。如果每首歌都去找作者要授权,也不合适,能不能拿到授权不一定,还费老大事。如果严格这样操作的话,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相声的发展,相声本来就讲究说学逗唱,如果限制太多,相声发展势必没落,本来传统相声都已经没落了。
作为吃瓜群众来说,个人觉得如果是相声用到歌曲的情况下,只用到几句,歌曲的作者不妨大度一点,支持相声的发展。如果用到的歌曲超过三分之一,建议找作者要授权。授权这个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岳云鹏在2021年春晚演唱的《最亲的人》,原唱为陆海涛,填词为张维,谱曲为徐一鸣,编曲为于秋实,发行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陆海涛是央视星光大道走出来的,曾多次参加央视《星光大道》的选秀节目,并在节目中夺得周冠军和月冠军,最好的成绩是年度总决赛六强的好成绩。原唱不但没有起诉侵权,反而很乐意岳云鹏演唱,还发了祝福信息。
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歌手马博是歌曲菊花爆满山的版权拥有者。而德云社相声七队的很多人都在节目中演唱过这首歌曲。
以至于有人戏称它是七队队歌,马博认为德云社侵犯了自己的版权问题,遂起诉到法院,而德云社闻讯后,派人接触马博并谈好了赔偿问题,马博也撤诉了,但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这件事到目前为止,德云社没有任何回应,事情的真实情况如何,我们也只是通过马博单方面了解,根据多年的经验,很多事情都有可能反转,所以我不能妄下定论,但是相声的说学逗唱,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将别人典故,戏曲,歌曲用在节目中,例如小岳岳的五环之歌,如果不是整段演唱,只是部分的话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对于扩大歌曲的知名度来说也未尝不是好事。
但现在也是法治社会,如果德云社的做法违法的话,也希望他们能积极改正,毕竟作为一个公众平台,有责任有义务,以正能量展现在群众面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央视记者周伟去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央视记者周伟去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