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回应男子当街绑孩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回应男子当街绑孩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家从法律的角度来讨论下,大连当街打人的那个人,应该被判多久?
轻伤害应该是,法律是1-3年,他的性质恶劣应该判三年,治安处罚费5000千,给被害人精神和看病的赔偿10万元,是最合理的,如果他不赔偿可以重判7-15年,他会老老实实交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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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深夜男子暴力殴打猥亵女子案,以现在官方通报的新闻所描述的来说,男子只有猥亵但并没有强奸。由于新闻中描述该女子只是软组织损伤,因此在伤情鉴定上只属于“轻微伤”,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目前该男子以寻恤滋事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刑事拘留。因此以目前的前期调查来看,该男子只犯了寻恤滋事和猥亵罪。
寻恤滋事罪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寻恤滋事这种罪的范围很广,也不好怎么认定其情节,因此,以以往经验,我们先以2年有期徒刑来考量。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由于事发事在公共场所,根据刑法规定,在公共场所犯此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判的话判刑的话应该会判5年。
因此,以现在阶段的认定来看,保守估计的话,这个王某应该会判7年左右有期徒刑。
如何看待深圳西乡街上惊现“抢小孩”,小男孩外婆还被拖行十几米?
谢邀:当前人犯子抢孩子拐卖儿童的活动有所抬头,并且还非常猖狂,对在深圳西乡街上惊现的这种事件,已经发展到非常严重的地步了,如果国家再不对人犯子采取严厉打击的话,那么这些人犯子更加目中无人,越过法律的红线,把抢孩子的罪行公开演变到了繁华闹市的大街上,必须把这些人犯子绳之以法,避免孩子再次受到伤害。
去年暑期上映的喜剧电影《父子雄兵》里,范伟饰演的老兵曾因目睹有人当街抱走别人家的小孩,以为撞见一桩拐卖案件,便驾车一路狂追,搞得自己遍体鳞伤。最后却发现,对方只是一名离异(或是分居)父亲,是回来偷偷看孩子的。让人想不到的是,这样的情节也在前几天的深圳上演了一回。
据警方调查结论,抱小孩确系男孩父亲所为。但孩子母亲提出的质疑则是,监控录像中抱走小孩的男子她不认识,这实在无法让人放心。孩子母亲曾对记者提到,如果确实是自己丈夫所做的,希望对方能够“让我知道孩子在他们手上”,“让儿子跟我通个电话、发个视频都好”。
说实话,孩子母亲的这番话,听来有些像是小孩被绑架了,正在请求对方拿出一些小孩暂时安好的“证据”。听罢此言,即便作为旁观者,也会忍不住想问一句:夫妇之间,何以至此?但现在还不是感叹他们情感纠葛的时候。5岁儿子杳无消息,母亲无心工作、心急如焚,外婆自责不已、精神恍惚,倘若此时再生变故,恐怕当事人的家庭将难以承受。
私以为,眼下不能只是一味等待警方的“破案”,因为这恐怕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有结果;在此情况下,或许其他一些能够提供帮助的机构可以介入,如妇联、社区、社康等,为当事母亲及家人提供心理健康辅助及情感疏导帮助,避免他们的心理状态进一步恶化。
此前宝安警方曾证实,是男孩父亲表示了“想看孩子”的意愿,但在妻子这里频频受阻,因而采取强行抱走的方式。然而,即便我们认同这一说法,对这名5岁的男孩本身而言,这一次“被劫”恐怕也会留下一些心理阴影。“挣扎时鞋都蹬掉了一只”,如果这个细节属实,小男孩当时心理上的惊恐、害怕,可想而知。如果抱走孩子的是父亲本人,那么孩子见到爸爸,为何又哭又闹?如果抱走孩子的是父亲找来的人,试问这位父亲是有多抽不开身又有多“放心”,才会让一名儿子眼中的陌生人把他抱走?
无论事实是哪种情况,这位父亲都应该有所思考:这样过激的方式,对孩子未来的成长会不会留下不利影响?舐犊之情,无可非议;天伦之乐,人所共求。但是亲情的培养,恐怕不是时不时见孩子一面就能完成的。真正为儿童心理健全发育着想,还是应该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与另一半共同支撑、经营、呵护家庭,也让亲子之爱免受空间距离的分隔。@邵枫(南都记者)
《抢小孩”疑云:亲子之思为何用过激方式解决》发表于2018年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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